执业以来,致力于行政诉讼领域的研究,擅长房屋土地征收补偿领域的各种纠纷案件。经办的百逾件案件涉及全国各地,不仅熟练掌握少数委托人的案件,代理超百人的集体案件亦得心应手。
拆迁补偿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该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对于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补偿;而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则不予补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依据该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时,需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在征收过程中,应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公告征收范围、土地现状等信息,听取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也需公告,并保证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与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征收集体土地及组织、个人的房屋等不动产。征收过程中,应依法给予被征收人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其合法权益。对于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或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拆迁补偿的法律依据涵盖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土地管理法以及民法典中关于征收补偿的相关规定。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拆迁补偿的法律框架,为拆迁补偿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拆迁补偿费是否需要计入在建工程,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取决于被拆迁建筑的合法性。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合法建筑及未超期限临时建筑的补偿处理1.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在拆迁时应给予补偿。此类补偿费通常用于补偿被拆迁人的实际损失,包括房屋价值、搬迁费用等。
2. 在会计处理上,若拆迁补偿费直接关联特定在建工程项目(如因工程需要拆迁合法建筑),且补偿费用于补偿该工程范围内的损失,则可能计入在建工程成本。但需满足会计准则中关于资产确认和计量的要求,如补偿费与工程直接相关、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等。
2)违法建筑及超期限临时建筑的处理1. 同一法规明确,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此类建筑因缺乏合法性基础,拆迁时不会产生补偿费,因此不存在计入在建工程的问题。
2. 若在建工程范围内存在违法建筑,拆迁时仅需拆除而无需补偿,相关费用(如拆除费用)通常计入工程成本,但与补偿费性质不同。
3)特殊情形的处理1. 部分合法部分违建:当建筑物部分合法、部分违法时,仅对合法部分给予补偿。补偿费是否计入在建工程,需根据合法部分与工程的关联性判断。
2. 历史原因形成的违建:因历史原因未取得合法手续的建筑,可能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补偿。此类补偿费的处理需结合具体政策,若与在建工程直接相关,可能计入工程成本。
针对规划区多年不动工、也没征地、又不让村民建房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规划区的定义与管理规划区是指为了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这样的地方通常由政府统一负责管理,以确保城乡发展的有序性和协调性。
2)规划区内建房的限制1. 合法性:在规划区内,如果政府已经公告并启动了拆迁征收项目,或者该区域被划定为特定的建设用途(如公共设施、绿地等),那么村民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是不允许建房的。这是因为规划区内的土地使用和开发需要符合整体的城乡规划,不能随意进行。
2. 发展计划:如果规划区一直不让建房,可能是因为有其他的发展计划尚未实施。这种情况下,政府通常会暂时冻结该区域的建房活动,以等待合适的时机进行整体开发。
3)村民的权益与救济途径1. 知情权:村民有权了解规划区的具体情况和发展计划。政府应当及时公告相关信息,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得到保障。
2. 申请建房:对于有建房需求的村民,可以尝试在规划区外申请宅基地建房。只要符合条件,并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就可以进行建房活动。
3. 行政复议与诉讼:如果村民对政府的决定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这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赋予被征收人的权利。
4)违法建房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规划区多年不动工、也没征地、又不让村民建房的情况可能是合法的,但政府应当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并提供合适的救济途径。同时,村民也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建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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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费需不需要进在建工程,规划区多年 不动工 也没征地 又不让村民建房合理吗
内容审核:赵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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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房屋被拆没拿到钱,合法强制拆除的办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房子被偷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路子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安置房不交付,协议签了不等于事情结束,对方不付款、不交房、停发过渡费,都属于不履行协议。老百姓可以起诉,也可以先书面催告,把催告记录留作证据。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
停产停业损失,土地这一块最容易被忽略。国有出让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厂房,土地价值往往体现不出来。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
补偿面积少算,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自管公房拆迁,先分清房屋性质。公房分三类:直管公房,产权在房管部门;自管公房,产权在单位;房改房,已经按房改政策卖给个人但可能没办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卡点落在认定这两个字上,房子定成违建,补偿基数归零;定成历史遗留,合法面积照算。老百姓先把建成时间、有没有审批手续、住到现在的年限三样凑齐。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