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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中国式假离婚”,是指中国大陆夫妻双方为了满足一方或双方的某种需求,一致同意办理离婚手续,并且同时商定,在目的达到后再办理复婚手续。“中国式假离婚”是随着拆迁补偿、买二套房、逃避夫妻债务、孩子上学等问题而粉墨登场的,并且成为获取利益的工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入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征地补偿遇上假离婚有效。
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男女双方离婚后,符合条件且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十四条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
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法律分析:
“中国式假离婚”,是指中国大陆夫妻双方为了满足一方或双方的某种需求,一致同意办理离婚手续,并且同时商定,在目的达到后再办理复婚手续。
“中国式假离婚”是随着拆迁补偿、买二套房、逃避夫妻债务、孩子上学等问题而粉墨登场的,并且成为获取利益的工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入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分析:
假离婚”的现象多发于农村地区,因为农村实行“一户一宅”原则,离婚可以分户,被征收人想要通过分户来达到提高补偿的目的,而又因为“假离婚”在法律程序上并不违法,所以是合法的行为,而根据合法的行为产生的结果,在不违背其他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其应当是正当结果,而对此相应的征收补偿也要有所变化,只要离婚时间符合在补偿方案确定的时间内,离婚就是有效的,政府应当按照实际的状况进行补偿,而正因为这种“假离婚”的行为,是否违背公序良俗是很难认定的,只要不是短期内大量结婚、离婚,基本上都是可以拿到更多补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征地补偿遇上假离婚有效。
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男女双方离婚后,符合条件且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十四条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
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那么当征地补偿遇上“假离婚”,是否有效?
经典解答:
我国旧的《婚姻登记条例》曾经规定,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属于无效登记,要收回离婚证。
但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出台以后,严格贯彻了“离婚自由”的原则,主张离婚是公民自己的事情,国家不再过多插手此事,因此便删除了此项规定。
相应的,由于我国征地活动中的确会存在离婚后能多领取征地补偿款的事实,因此所谓的“假离婚”也层出不穷,当事人以为自己得了便宜,占了实惠,其实则不然,当事人还要承担起“假戏真做”的风险,一旦有一方借“假离婚”办了“真离婚”的事,虽然从道德上值得谴责,但法律是不会撤销“假离婚”的,比如本案中的王先生和徐某,两人自愿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从法律的角度,两人即已解除了婚姻关系,所以要撤销这种离婚登记,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相关法律: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入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附:
中国式假离婚原因
中国式假离婚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为了子女上学、落户;有的是为了逃避计划生育政策;有的是为了逃避赡养老人;还有的是为了在单位分房子;也有的是为了办理出国手续更加方便。
也有的本身就是一方为了达到和对方离婚的目的,而编造了种种离婚的理由诱使对方“上钩”,在对方上钩后,又拒绝办理复婚手续,致使对方在感情上受到伤害,或在财产分割上受到损害。
此外,中国式“假离婚”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
主要是大家对一些政策安排、资源分配有意见。
为了逃避债务、获取更多安置房等目的而假离婚,说明了制度政策上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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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范文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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