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适不适用集体土地,最高法关于集体土地与征收补偿若干意见

咨询
姚伟律师

姚伟律师

督导律师 行政诉讼 征地拆迁

姚伟律师为人正直,业务能力突出、喜欢钻研研究,对行政诉讼及征地拆迁中的所有相关问题均有研究,办案认真、严谨、负责,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征地拆迁等法律业务,代理相关案件几百起,涵盖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国有土地使用权争议、集体土地承包权经营权流转、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尤其擅长征地拆迁中疑难复杂案件和群体性案件的谈判与诉讼,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成果,受到委托人的广泛好评。姚伟律师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技巧,秉承“只为被拆迁人打官司”的理念,姚伟律师仅代理被拆迁客户,尽最大努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物权法适不适用集体土地,最高法关于集体土地与征收补偿若干意见,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对集体土地使用权

一、最高法关于集体土地与征收补偿若干意见

关于最高法关于集体土地与征收补偿的若干意见,主要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问题。以下是对相关法律依据的详细解读:

1)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法律依据

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若涉及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土地权利人有权请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补偿。这一条款明确了土地权利人在集体土地征收中的补偿权益。

2. 若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对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且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可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但需注意,应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保障,确保其在征收过程中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

2)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五项,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提起的诉讼。这一条款为土地权利人在征收补偿过程中提供了司法救济途径,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还规定了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包括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以及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等。这些规定为土地权利人在行政诉讼中提供了法律保障,确保其诉讼权利得到充分行使。

3)总结

最高法关于集体土地与征收补偿的若干意见主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明确了土地权利人在集体土地征收中的补偿权益和司法救济途径。在征收过程中,应确保土地权利人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并为其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同时,土地权利人也应积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新修订的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替代,关于新修订的物权法,实际上应关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物权的相关规定。

1. 物权的基本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这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六条)。这意味着当事人不能自由创设物权种类,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物权类型和内容。

2. 征收与补偿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

-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应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时,也应依法给予征收补偿,并特别指出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3. 物权保护与侵权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了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同样适用于物权保护领域,即任何侵犯他人物权的行为,都可能构成侵权,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还规定了无过错责任原则,即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只要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就应当依照其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新修订的“物权法”实际上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章节中,它明确了物权的基本规定、征收与补偿的规则以及物权保护与侵权责任。这些规定共同构成了我国现行物权法律制度的基础。

三、民法典 在 用益物权 分编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中作了原则性规定 第 363 条规定

《民法典》在用益物权分编第十三章宅基地使用权中,对宅基地使用权作了原则性规定,其中第363条具体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的收益权及限制。以下是对该条款及相关规定的详细解读:

1)第363条原文及解读

1. 原文: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2. 解读:此条款明确了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需遵循土地管理法律及国家相关规定,体现了对宅基地使用权管理的严格性和规范性。

2)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与性质

1. 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2. 性质: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旨在保障农村村民的居住需求,具有长期稳定性和福利性。

3)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与消灭

1. 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需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包括申请、审批等环节,且通常限定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 消灭: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随之消灭。对于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以保障其基本居住需求。

4)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与登记

1. 流转限制: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受到严格限制,一般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进行,且不得单独转让,必须与地上建筑物一同转让。

2. 登记制度:已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消灭时,应及时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以确保土地权属的清晰和交易的安全。

四、最高法关于审理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制定的具体规定。以下是对该规定的详细解读:

1)受理范围

1. 农村集体土地的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提起诉讼,这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 特定情况下,如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起诉时,过半数的村民可以集体经济组织名义提起诉讼。

3. 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实际使用人对涉及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服,也可以提起诉讼。

2)被告确定

1. 土地储备机构所作行为侵犯土地权利时,以土地管理部门为被告。

2. 对乡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确权决定不服,经复议后起诉的,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3)其他相关规定

1.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行政行为侵犯土地权利时,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2. 土地权属登记在生效裁判中作为定案证据,利害关系人对该登记行为不服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3. 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决定以公告方式送达的,起诉期限自公告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4)特殊情形处理

1. 土地权利人对土地管理部门确定的土地补偿有异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告知先申请行政机关裁决。

2. 对非法占地行为进行处罚后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按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处理。

3.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土地权利人可请求依照物权法相关规定给予补偿。

4. 审理土地行政案件中,经当事人同意协调的期间,不计算在审理期限内。

5)执行相关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的,需符合一定条件,包括征收土地方案已批准、已实施征地行为、已安置补偿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安置补偿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为正确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案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确保了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也规范了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和审理程序,对于维护农村集体土地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物权法适不适用集体土地征收

#非法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212号)

#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国务院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全文

#使用集体土地的批复

#民法典集体土地使用权

#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物权法适用与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例外有哪些

#租用集体土地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吗

#物权法集体土地使用权

#物权法 集体土地

#物权法关于集体土地的权属和规定

#物权法关于集体土地房屋用益物权

#物权法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

#物权法集体所有权

#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简述集体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对集体土地使用权

#物权法关于集体土地上的私有房产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权法适不适用集体土地,最高法关于集体土地与征收补偿若干意见,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对集体土地使用权”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新修订的物权法,民法典 在 用益物权 分编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中作了原则性规定 第 363 条规定

内容审核:姚伟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物权法适不适用集体土地,最高法关于集体土地与征收补偿若干意见/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如何确定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吗

25年12月30日
永久流转村集体土地,村委会有权流转集体土地吗合法吗

25年12月30日
农村集体土地被人侵占盖房子,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25年12月30日
集体土地以后可以贷款吗,农村集体土地可以贷款吗

25年12月30日
集体土地建房规划许可,集体土地可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吗,集体土地 规划许可

25年12月30日
农村集体土地入市新政策,集体土地入市最新规定

25年12月30日
北京集体土地规范,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出租规定有哪些,北京市集体土地征收办法

25年12月30日
合法集体土地房屋补偿,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集体土地房屋合法性的界定

25年12月30日
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时土地有补偿吗,集体土地证的房子拆迁补偿

25年12月30日
集体土地房产证改名,农村宅基地房产可以更改名字吗

25年12月30日
土地使用权公证才有效吗,土地使用权公证费收取标准

25年12月30日
如何获得工厂土地使用权,工厂的土地来源

25年12月30日
集体土地终身享有吗,终身使用权和永久使用权的区别,集体土地使用权最长多少年

25年12月30日
土地使用权有什么费用吗,土地使用权费用包括哪些

25年12月30日
集体土地使用权保全依据,确定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若干规定

25年12月30日
银川拆迁房年限,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否有使用年限的限制

25年12月30日
自己能买到土地使用权吗,怎么能买到一块地皮

25年12月30日
集体土地买卖合同到期,自然资源部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到期的规定

25年12月30日
论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办法

25年12月30日
借款将集体土地房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可以抵押贷款吗,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抵债吗

25年12月30日
最新新闻
房屋征收说的「先补偿后搬迁」,到底卡在哪一步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25年12月30日
房子拆迁律师咨询:材料带齐这几样,二十分钟能说清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25年12月30日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免费咨询能问出什么,问不出什么 摘要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25年12月30日
北京拆迁律师咨询为什么找专办团队,北京在明律所的四条理由 摘要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25年12月30日
北京律师拆迁咨询:第一次问律师,问什么才不白问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25年12月30日
遇到违法强拆正确维权方法:程序、期限和能要的赔偿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25年12月30日
遇到强拆保留哪些证据,这七样当晚就得拍下来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25年12月30日
合法强拆和违法强拆区别在哪,三条线一对就清楚,维权途径也分两套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25年12月30日
政府强制拆房子怎么办?先弄清这一步合不合法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25年12月30日
北京在明律所官方电话只有一个,接到陌生号码要多问一句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25年12月30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