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至2012年3月,曾就职于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 2012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至今,杨念平律师一直专注于征地拆迁法律业务,代理相关案件近2000件,涵盖国有土地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尤其擅长于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案件的谈判与诉讼。杨念平律师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丰富的办案技巧,善于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秉承“只为被拆迁人打官司”的理念,将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愿为一线希望,付出百倍努力,她被当事人评价为“中国最坚强的拆迁女律师”。
律师办理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一、业务受理与前期准备
1. 接待与咨询:律师在受理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业务时,应首先与当事人进行深入沟通,了解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位置、面积、权属证明等,同时了解征收项目的性质、目的以及进展情况。律师需向当事人明确告知征收补偿的法律依据、程序以及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确保当事人对征收过程有清晰的认识。
2. 资料收集与审查:律师应要求当事人提供房屋权属证明、征收公告、补偿方案等相关资料,并进行详细审查。重点核查征收程序的合法性,包括是否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是否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安置方案是否经过公告并听取意见等。同时,律师还需关注补偿标准的合理性,确保补偿金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征收程序合法性审查
1. 征收土地预公告的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需要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律师需核查预公告是否包含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并确认预公告是否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且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2. 土地现状调查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审查:律师应核查土地现状调查是否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同时,关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否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评估过程中是否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也是审查的重点。
3.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律师需核查公告内容是否载明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并关注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方案的反馈意见。如多数成员认为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律师需参与听证过程,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三、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与执行
1. 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听证会等情况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律师应协助当事人审查协议内容,确保协议明确补偿金额、支付方式、安置途径等关键条款,并关注协议是否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2. 补偿费用的落实与监督:律师需监督补偿费用的落实情况,确保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如发现补偿费用未足额到位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律师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协助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3. 安置房交付与质量监督:对于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等补偿方式的,律师需关注安置房的交付情况,确保安置房符合质量标准,并满足被征地农民的居住需求。如发现安置房存在质量问题或交付延迟等情况,律师应协助当事人与开发商或政府部门沟通,要求及时整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法律救济与争议解决
1.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如当事人对征收决定、补偿安置方案等行政行为不服,律师可协助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在复议或诉讼过程中,律师需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提出合理的诉讼请求,并代表当事人参与庭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协商与调解: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律师可积极促成当事人之间的协商与调解。通过沟通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降低争议解决成本,提高解决效率。如协商无果,律师需及时调整策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3. 执行监督与强制执行:如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当事人应履行特定义务而未履行,律师可协助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律师需监督执行程序的合法性,确保执行措施得当,避免对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律师还需关注执行过程中的异议处理,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寻找擅长处理农村宅基地征收案件的律师时,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位律师,他们在全国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中排名靠前,且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
1. 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的征地拆迁律师团队,该团队由资深律师组成,他们在解决强拆纠纷、棚户改造、城中村改造等方面拥有丰富的诉讼、谈判、调解经验。
2. 庆尚律师事务所的李志强律师,他长期从事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等案件,对此类案件有深入的理解和实践经验。
3. 美泰律师事务所的张艳玲律师,她执业领域包括房屋拆迁和集土征收,对房屋拆迁中的集团诉讼管理有独到见解。
这些律师都具备处理农村宅基地征收案件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当选择律师时,建议您考虑律师的专业背景、经验以及过往案例的成功率。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因此,在处理农村宅基地征收案件时,律师应帮助被征收人争取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得到应有的补偿。
请注意,以上推荐仅供参考,具体选择需根据您个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在选择律师时,建议您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了解,以确保找到最适合您的法律代表。
在寻找擅长处理农村宅基地征收案件的律师时,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位律师,他们在全国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中排名靠前,且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
1. 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的征地拆迁律师团队,该团队由资深律师组成,他们在解决强拆纠纷、棚户改造、城中村改造等方面拥有丰富的诉讼、谈判、调解经验。
2. 庆尚律师事务所的李志强律师,他长期从事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等案件,对此类案件有深入的理解和实践经验。
3. 美泰律师事务所的张艳玲律师,她执业领域包括房屋拆迁和集土征收,对房屋拆迁中的集团诉讼管理有独到见解。
这些律师都具备处理农村宅基地征收案件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当选择律师时,建议您考虑律师的专业背景、经验以及过往案例的成功率。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因此,在处理农村宅基地征收案件时,律师应帮助被征收人争取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得到应有的补偿。
请注意,以上推荐仅供参考,具体选择需根据您个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在选择律师时,建议您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了解,以确保找到最适合您的法律代表。
公房拆迁承租人补偿问题,涉及到承租人在公房被征收拆迁时的权益保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实践,承租人在公房拆迁中通常可以获得以下补偿:
1)补偿方式1. 承租人可按照房改政策购买承租房屋,从而以被拆迁人身份获得相应补偿。这种方式下,承租人将拥有房屋产权,享受与其他被拆迁人同等的补偿待遇。
2.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以异地安置公房承租人的方式,与公房承租人解除原有的租赁关系。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将获得新的租赁房屋,以确保其居住权益不受影响。
3. 被拆迁人还可以通过协议方式收购公房承租人的公房使用权,给予承租人一定的经济补偿。这种补偿方式通常涉及到货币补偿,用于弥补承租人因失去公房使用权而产生的损失。
2)具体补偿内容除了上述补偿方式外,承租人在公房拆迁中还可能获得以下具体补偿内容:
1. 搬迁费用:用于补偿承租人在拆迁过程中产生的实际搬迁费用。
2. 临时安置费用:在拆迁期间,承租人可能需要临时安置,这部分费用也会得到相应补偿。
3. 停业损失补偿:如果承租人利用公房进行经营活动,拆迁可能会导致停业损失,这部分损失也会得到合理补偿。
4. 困难补助和奖励:针对特定困难群体,如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政府还可能提供额外的困难补助和奖励措施。
公房拆迁承租人的补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包括补偿方式和具体补偿内容。承租人在面临拆迁时,应及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在探讨征收补偿公告下达后是否还可以按照违法建筑处理房屋的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征收补偿公告的发布标志着房屋征收程序的正式进行,而违法建筑的认定和处理则应当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
1)征收补偿公告的法律效力征收补偿公告是房屋征收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通常包含了征收的范围、补偿的标准、搬迁的期限等信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在无法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情况下,会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这一公告具有法律效力,意味着征收程序已经正式启动。
2)违法建筑的认定与处理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对于违法建筑的处理,通常是由相关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可能包括罚款、拆除等处罚措施。
3)征收补偿公告后能否按违法建筑处理1. 原则上,征收补偿公告下达后,被征收的房屋应当按照公告中的补偿方案进行补偿,而不应再按照违法建筑进行处理。因为征收补偿公告的发布已经意味着该房屋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其补偿标准应当依据公告中的规定执行。
2. 如果房屋在征收补偿公告发布前就已经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并且相关行政部门已经作出了处理决定(如拆除),那么该处理决定仍然有效。在这种情况下,房屋可能无法获得正常的征收补偿,而是需要按照违法建筑的处理程序进行。
3. 另外,如果房屋在征收补偿公告发布后才被认定为违法建筑,那么这一认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需要经过合法的程序。如果房屋所有权人对这一认定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征收补偿公告下达后,原则上应当按照公告中的补偿方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而不应再按照违法建筑进行处理。但是,如果房屋在征收前就已经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或者征收后才被认定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且经过合法程序,那么相关处理决定仍然有效。在任何情况下,房屋所有权人都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律师征拆律师法律房屋征收补偿,律师办理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业务操作指引,北京拆迁律师所”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法律头条-好的农村宅基地征收律师哪个好,好的农村宅基地征收律师哪个好
内容审核:杨念平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