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扎实的法律实务能力,在房屋土地征收、分家析产纠纷等民商事、行政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擅长把握当事人根本利益,结合案件具体特点,综合一切合法手段,制定最为经济、有效的纠纷解决方案。并通过丰富的纠纷解决经验、扎实的法律基本功与特有的案件领悟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深受委托人好评。
征地拆迁打官司有没有用?看完再决定!
征地拆迁打官司有没有用?很多被征收人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都会面临这样的疑惑,其实这是一个内涵很丰富的问题,因为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很多不同案由的诉讼,每个诉讼能够起到的作用不同。在此仅通过此文与大家分享自己的一些看法,帮助一些朋友更深层次的理解行政诉讼。
征地拆迁官司属于行政诉讼,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民告官,它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最终目的只有一个即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补偿,换句话说官司的输赢不是一切。那么打官司能否一定提高补偿或赔偿呢?
首先,要分不同案件情况。有的案子输的可能性大,这种情况下就不建议找律师,比如签订了补偿协议再起诉的案子,这类型的案子虽然不排除有翻盘的可能性,但是更多的是一开始就注定了结局。因为打官司打的是证据,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了协议再起诉无效难度很大。还有些案子补偿明显已经合法,但当事人不满意,想要通过诉讼提高,这种情况下的案件结果难说,有的能提高因为地方标准本来就高。
其次,打官司的装备也很重要。打官司有这么几个要素:一是打什么,二是谁来打,三是怎么打?打什么我们可能都比较清楚,行政诉讼必须针对行政行为嘛,但是谁来打,怎么打就关系到最终的结果了。就像去看病一样医院有九等,还分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每一个科室含有细分,不同病的医生有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医师不同级别的代表了专业程度。因此,谁来打很重要,同时谁来打也决定了怎么打。
综上两点可以看出,打官司有没有用不是一个单一的问题,是一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过程。
最后,我们还是从现有的结果来分析,因为实践出真知嘛。自2015年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行政诉讼数量激增,这表明民众的法治意识在增强。诉讼的结果确实有好有坏,就本所所做的案子结果来讲分如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案子赢了,没拿到钱。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因为司法实践标准不一,比如根据最高院的指导案例即使是违建,违法发强拆也要赔偿可回收利用建筑材料的成本但是有些地方就是不赔,而案件就在省内根据审级规定出不了省,不过这种情况属于少数;第二种:案子输了,拿到了钱。征地拆迁打官司的目的最终是提高补偿,因此在行政诉讼中会有一些列的程序,在启动程序的过程中有些行政机关出于解决问题的考虑会主动于当事人协商,来回几轮的谈判后,诉讼的最终目的就达到了;第三种,案子赢了,问题解决了。有些案子诉讼赢了,补偿也得到了提高,虽然有些没有达到当事人的最高期望但是在可接受范围内。\n\n\n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案件的结果一样,但是在诉讼的过程中各地的案件进展是不一样的,有的很波折,有的比较顺利;第四种,案子输了,钱没拿到。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大多是地方自创了一种看似合理的做法,当这种做法在地方形成了惯例,想要突破或是改变难度可见一斑。案件的结果就这四种,另外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行政案子的诉讼周期较长,所以在打官司时要做好心理建设。同时每个案子的情况不一,一定得对症下药。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有些简单看法,希望可以帮助到一些朋友!
法律分析:
征地是对土地的征收,拆迁是对土地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拆迁。
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对象不同。
由于征收土地涉及到地上的房屋建筑物,但国家并不需要这些房屋和建筑物,所以称“拆迁”而不叫征收。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
拆迁和政府打官司是否有胜算需要看双方掌握的证据。
拆迁纠纷一旦形成,双方当事人之间很难自行解决,所以就产生了诉讼。
拆迁打官司的目的是提高补偿,而不是一定要打赢政府这场官司。
因为拆迁范围都很大,涉及人数户数很多,一开始政府单方面制定的补偿标准肯定不会高的,否则拆迁成本太高,所以一开始往往会规避国家的拆迁补偿基本原则,通过拆迁打官司告政府,一般都能提高补偿至国家规定的补偿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法》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法律分析:
一般是不可以的, 拆迁补偿协议 是具有可诉性的,但可诉并不代表法院会支持原告的主张,如果拆迁补偿协议是依法成立的,签订后就不能提高补偿,如果协议无效的,才有可能提高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
征地是对土地的征收,拆迁是对土地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拆迁。
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对象不同。
由于征收土地涉及到地上的房屋建筑物,但国家并不需要这些房屋和建筑物,所以称“拆迁”而不叫征收。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拆迁部门强制征地打官司应注意是否有批准征地的文件以及补偿标准、补偿时间是否合理,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1、房屋拆迁诉讼时效几年
2、房屋拆迁诉讼费是多少
3、房屋拆迁纠纷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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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房屋拆迁诉讼书样本
6、房屋拆迁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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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拆迁打官司诉讼有效期多久
9、拆迁诉讼属于什么类型的诉讼
10、房屋拆迁纠纷的诉讼时效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拆迁诉讼有用吗,征地拆迁打官司有没有用?看完再决定!”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诉讼有用吗,征地是拆迁吗
内容审核:周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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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