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承“忠于法律,只为委托人争取合法利益”的服务理念,先后在山东、河南、江苏、北京、辽宁、福建、安徽、陕西等地参与办理百余件征地拆迁案件。
为了提高农民种地积极性,国家也出台了很多粮食补贴政策。正是因为补贴这个问题,有朋友问农村有地却领不到补贴,是否合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后来问明白了才知道,农村土地流转了,粮食补贴发放到承包户手里,有些人不乐意了,那么这样做合不合理呢?粮食补贴到底该给谁呢?
所谓粮食补贴分为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为了进一步去促进粮食生产,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和增加农民收入,国家财政按一定补贴标准和粮食实际种植面积对农户直接给予补贴。而粮食直补的补贴原则是按照谁种地补给谁,所以说咱们粮食直接补贴是补给实际种地人的,也就是说谁种地谁受益。\n\n\n 说白了,粮食补贴与土地流转承包没有关系,只要你种了田,不管田是不是你承包的,国家只对该田种植者进行补贴。也就是说,土地不管是不是你的,只要是你种植的,那这个粮食补贴就该归你所有,而不是归土地所有者所有。
这些都是有相关规定的,而且也是有据可查的,并非我凭空乱造,我们抛开规定不说,其实从情理上来讲,这个钱也应该发放给实际耕种人。粮食补贴,顾名思义就是因种植粮食而发放的补贴,跟土地拥有者没啥关系,如今种地基本赚不到钱,如果再拿不到粮食补贴,一年忙下来估计就图个“乐呵”了,那真有点说不过去了,朋友们你们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说到这,粮食补贴该给谁?大家应该很清楚。粮食补贴是国家对种田农户进行补贴,不是对有田农户进行补贴,所以很明显粮食补贴归种田农户所有。答案虽然很明确,但是每年因为这个问题还会有很多矛盾出现,在这里我也提醒大家,在土地承包协议当中一定要标注两组的归属问题,直接把它写到合同当中,这样可以避免日后发生争执。
法律分析:
因各地政策差异,政策性问题参考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
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粮食差价补贴是直接补贴到实际耕种人身上的,而不是补贴给地主。
国家粮食补贴是对种田农户进行补贴,不是对有田农户进行补贴。
粮食补贴与土地承包没有关系,只要你种了田,不管是否该田是你承包,国家只对该田种植者进行补贴。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第七条 结合农村税费改革,2004年起,全面实行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
粮食主产省、自治区实行直接补贴的粮食数量,原则上不低于前三年平均商品量的70%。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要比照粮食主产省、自治区的做法,对粮食主产县(市)的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
法律分析:
种粮直补是指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就是把通过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原则上按粮食种植面积把粮食补贴直接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
那么,耕地补贴又是指什么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以2014年农业三项补贴为基础,将原中央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80%、中央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合并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从这两个概念可以看出,种粮直补和耕地补贴并非同一个项目,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包含了中央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现在基本上是不存在种粮直补的项目了。
至于耕地补贴的标准,以当地公布的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
《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第二条 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中央财政资金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以下简称“补贴范围”)为15大类42个小类137个品目(详见附件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以下简称“各省”),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和补贴资金规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从上述补贴范围中选取确定本省补贴机具品目,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
要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逐步将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需求量小的机具品目剔除出补贴范围。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
(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法律分析:
因各地政策差异,政策性问题参考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
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原则上归实际耕种人。
事先有约定的可以依照约定履行。
粮食直补的补贴第一原则:
按照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承包地转包给他人的,按承包协议处理。
在很多土地承包协议中,并没有明确粮食直补的补贴归谁,这便是纠纷的主要根源。
种粮大户认为,按照谁种地补贴给谁的原则,补贴该由自己领取;
拥地农民则认为,土地流转并没有写补贴归种粮大户所有,所以补贴依旧应该由自己领取。
粮食种植效益好的情况下,种粮大户多会做出让步;
粮食种植效益差总体土地流转租金下滑的情况下,拥地农民多会做出让步;
双方都不能做出让步的情况下,只能废除土地承包协议。
土地承包协议中并没有明确补贴归谁,而双方又为此发生纠纷,除协商外并无太好的解决方案。
所以需要写在协议当中,避免降低土地流转金拥地农民拿不到补贴或提高流转金种植大户拿不到补贴的现象发生;
更避免为了补贴而闹纠纷。
粮食直补,全称粮食直接补贴。
是为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和增加农民收入,国家财政按一定的补贴标准和粮食实际种植面积,对农户直接给予的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二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1、农村拆迁种地赔多少
2、农村拆迁谁说了算
3、拆迁农作物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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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农村拆迁耕地怎么办
7、拆迁农田
8、农村拆迁农田怎么办
9、农村拆迁是国家拨钱吗?
10、拆迁种植什么给的钱多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拆迁谁来种粮,粮食补贴归种地者还是土地所有者?看完你就明白了”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农村拆迁谁来种粮,粮食补贴归种地的还是归地主
内容审核:董俊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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