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督导律师、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同时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政府法制研究会会员,北京市行政法学研究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曾被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授予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自建老旧房子原拆原建政策规定
自建老旧房子原拆原建,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下是对此的详细解读:
一、审批与许可
1. 申请提出:房屋所有权人需向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提交原拆原建申请,附上身份证明、土地使用证明、原房屋产权证明及设计方案等材料。
2. 部门审核: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等将审核申请,检查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规定及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可能进行现场勘查。
3. 获取许可: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获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集体土地)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未取得合法许可进行原拆原建属违法行为,将面临处罚。
二、建设标准与要求
1. 建筑规模:原拆原建应严格按照原有的建筑面积、层数、高度等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扩大规模。部分地区对建筑面积有合理误差范围的规定。
2. 建筑间距与外观:需满足消防、通风、采光要求,保证与相邻建筑有适当间距。同时,建筑外观应符合地方风貌管控要求,与周边建筑风格、色彩相协调。
3. 工程质量与安全:建设过程中应确保工程质量,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工程竣工后需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拆迁补偿与安置
- 若原拆原建涉及拆迁,必须依法给予被拆迁人合理补偿,包括房屋补偿、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等。补偿方式可以是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确保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房屋总高与房产证上登记的总层数不符,即实际层数为18层而房产证上显示28层,这一问题涉及多个法律层面,以下是详细分析:
1)房屋总高与房产证登记不符的法律性质1. 违建问题:若房屋实际层数少于房产证上登记的层数,并不直接构成违建,因为违建通常指的是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建设。但此情况可能涉及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的规划变更,需核实是否按照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
2. 产权问题:房产证是房屋产权的法定证明,其上记载的信息应与房屋实际情况相符。如不符,可能影响房屋的产权归属和交易。
3. 欺诈问题:若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故意隐瞒或误导房屋层数信息,可能构成对购房者的欺诈。
2)法律依据及处理方式1. 规划变更与违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并可根据情况采取改正措施、罚款、拆除或没收实物等处罚。
- 若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变更了规划,但未重新办理或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则属于违法行为。
2. 产权证更正:
- 房屋所有权人发现房产证上记载的信息有误,应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
- 房屋登记机构应核实情况,如确属登记错误,应予以更正,并换发新的房产证。
3. 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 如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购房者可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开发商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等。
- 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
3)建议与措施1. 核实情况:首先,建议房屋所有权人核实房屋的实际层数与房产证上登记的层数是否一致,并了解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是否有规划变更。
2. 申请更正:如确属房产证登记错误,应及时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以确保房屋的产权清晰。
3. 法律维权:若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或其他违法行为,房屋所有权人可依法向相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房屋总高与房产证上登记的总层数不符是一个涉及多个法律层面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规划、产权、欺诈等多个方面进行处理。
关于民法典规定拆迁安置房办理不动产产权证的问题,以下是对相关法律规定的详细解读:
1)拆迁安置房办理不动产产权证的基本规定拆迁安置房作为不动产,其产权证的办理遵循我国不动产登记的统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这意味着,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证办理,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负责,并遵循国家统一的登记制度。
2)拆迁安置房办理不动产产权证的具体流程1. 申请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因此,拆迁安置房的产权人需向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
2. 权籍调查:提交申请后,登记机构会进行权籍调查,以确认不动产的权属和界址。
3. 登记记载与领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完成登记后,产权人可以到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证。
3)拆迁安置房居住权与产权证的关系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了居住权的相关内容(如第三百六十六条至第三百六十八条),但居住权与产权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居住权是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而产权证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证办理,并不直接涉及居住权的设立或变更。
拆迁安置房办理不动产产权证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负责办理,并需经过申请、权籍调查和登记记载与领证等具体流程。同时,应明确居住权与产权证的区别,确保权益的清晰与合法。
原拆原建的最新规定主要涉及审批许可、建设标准、拆迁补偿等多个方面。以下是对这些规定的详细解读:
一、审批与许可
1. 提出申请:房屋所有权人需向当地相关部门(如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政务服务中心)提交原拆原建的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土地使用证明、原房屋产权证明及设计方案等。
2. 部门审批: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等对申请进行审核,检查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规定及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可能进行现场勘查,核实房屋实际情况与申请内容的一致性。
3. 获取许可:通过审核后,申请人将获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集体土地)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未取得合法许可进行原拆原建属违法行为,将面临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等处罚。
二、建设标准与质量
1. 建筑规模:原拆原建应严格按照原有的建筑面积、层数、高度等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扩大规模。部分地区对建筑面积有合理误差范围的规定。
2. 建筑间距与外观:需满足消防、通风、采光要求,保证与相邻建筑有适当间距。同时,建筑外观应符合地方风貌管控要求,与周边建筑风格、色彩相协调。
3. 工程质量监督:建设过程中应确保工程质量,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工程竣工后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拆迁与补偿
若原拆原建涉及拆迁,必须依法给予被拆迁人合理补偿,包括房屋补偿、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等。补偿方式可以是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
四、其他规定
1. 环保要求:建设过程需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避免环境污染或破坏。
2. 文物保护:若原建筑是文物或有历史价值,原拆原建时需遵循文物保护相关规定。
3. 土地使用权:确保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进行原拆原建的前提。若土地使用权属于他人,需获得同意或进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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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总高只有18层但是房产证上显示总层数为28层,民法典规定拆迁安置房办理不动产产权证
内容审核:闫会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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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房屋被拆没拿到钱,合法强制拆除的办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房子被偷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路子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安置房不交付,协议签了不等于事情结束,对方不付款、不交房、停发过渡费,都属于不履行协议。老百姓可以起诉,也可以先书面催告,把催告记录留作证据。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
停产停业损失,土地这一块最容易被忽略。国有出让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厂房,土地价值往往体现不出来。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
补偿面积少算,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自管公房拆迁,先分清房屋性质。公房分三类:直管公房,产权在房管部门;自管公房,产权在单位;房改房,已经按房改政策卖给个人但可能没办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卡点落在认定这两个字上,房子定成违建,补偿基数归零;定成历史遗留,合法面积照算。老百姓先把建成时间、有没有审批手续、住到现在的年限三样凑齐。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