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丽芬律师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系北京市最早专注从事征地拆迁业务领域的律师之一,熟知北京及周边地区征拆案件的谈判习惯和补偿政策。自2006年起在征地拆迁法律领域深耕,目前已近20年,其独立或合作办理相关案件超2000件,涵盖直管/自管公房、私房/宅基地、企业厂房、承租房屋及集体土地征收等多种类型,尤其在处理企业拆迁与住宅房屋拆迁方面成果显著,成功为数千位被征收人维护合法权益。
城中村宅基地确权政策主要涉及宅基地的确权原则、条件和手续。
1)宅基地确权原则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宅基地确权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 对于《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如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且未经拆迁、改建、翻建,可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2. 在特定时期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如面积超标,需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后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3. 符合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居民,如现有宅基地未超过分户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可按现有宅基地面积确定使用权。
4. 非农业户口居民在农村的宅基地,如房屋产权无变化,可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未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2)宅基地确权条件农村宅基地确权需满足以下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本村村民且在本村内无其他宅基地。
2. 原先宅基地被征收,需向集体经济组织重新申请。
3. 因结婚等原因确实需要新建住房。
4. 居住拥挤,宅基地面积少于规定限额。
5. 外来人口无住房的,也可申请宅基地。
3)宅基地确权手续宅基地确权需经过以下手续:
1. 领取并填写《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
2. 国土部门进行权属调查,认定宅基地并填写地籍调查表。
3. 经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
4. 公告期满无异议后,加盖市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 根据登记审批表结果填写相关土地登记卡、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相关人员签字。
6. 颁发土地证,完成确权手续。
综上,城中村宅基地确权政策涉及多个方面,包括确权原则、条件和具体手续。在进行宅基地确权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权益得到合法保护。
城中村建房在集体土地上是否可以原拆原建,需根据具体情况和规划来确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可以不原拆原建的情形1. 符合规划且有新选址:若村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在本村有合适的新宅基地选址,且该选址符合乡村规划,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可不在原地址建房,而在新获批的宅基地上建设。
2. 村庄统一规划调整:在城中村进行新农村建设、集中居住点建设等统一规划和改造时,宅基地可能需重新布局和调整。此时,应按照新的规划要求在指定区域建房。
2)原拆原建的要求及情况1. 遵循规定避免违规:若仅对原有房屋进行翻新重建,不涉及宅基地扩大、移位等变化,且当地无特殊规划变动,通常要求原拆原建。这有助于管理,确保建房行为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乡村建设规划。
2. 办理必要审批手续:即使原拆原建,也需向村委会、乡镇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动工。审批过程中会对房屋的建设标准、面积、高度等进行审核。
3)建房的基本条件与审批流程1. 基本条件:符合“一户一宅”原则,建房应符合乡村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所有重建或翻建的房子都必须经过严格审批,不得私自翻建。
2. 审批流程:领取拆旧建新用地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建房申请需经村民小组代表讨论同意,并由村民委员会审核。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组织实地踏勘,并取得规划部门同意。经乡(镇)政府审核后,上报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审核,再报县政府审批。获得许可证后方可动工建房。
城中村土地性质可能属于集体所有,也可能属于国家所有,具体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集体所有的城中村土地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 具体情况:部分城中村因城市化进程未完全覆盖,土地仍保留集体性质,归村集体所有,村民拥有使用权,主要用于住宅建设和公共设施。
2)国家所有的城中村土地1. 法律依据: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正文本)》第十条也明确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2. 具体情况:随着城市扩张,部分城中村土地已通过征收等法定程序转为国有,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原村民可能通过拆迁安置获得补偿。
城中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可以自由买卖。
1)宅基地使用权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特定的身份关系相联系,不允许随意转让。因此,城中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买卖受到法律限制。
2)房屋买卖与宅基地使用权在城中村,房屋买卖必然涉及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由于宅基地使用权与特定的身份关系相联系,且不允许随意转让,因此,城中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买卖存在法律障碍。即使买卖双方达成了房屋买卖协议,也可能因为违反法律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
3)合法转让的条件虽然城中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买卖受到法律限制,但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可以实现合法转让。例如,在村集体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出让给本村其他村民。如果买卖双方符合相关条件,且经过政府部门的审核同意,也可能实现合法转让。这些条件较为苛刻,且不同地区的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具体情况需要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
城中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可以自由买卖,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如果需要进行房屋买卖,应当先了解当地的政策和法律规定,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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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城中村建房是集体士地可以原拆原建吗,城中村土地性质属集体还是国有
内容审核:马丽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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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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