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超生户不补偿吗,拆迁了村以我超生为由不发我集地土地奖励及附着物补偿款是否合法

咨询
刘晓玉律师

刘晓玉律师

专业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拥有超过3年的征地拆迁执业经验,擅长处理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于拆迁和征收性案件有全面的实操经验。

农村拆迁超生户不补偿吗,拆迁了村以我超生为由不发我集地土地奖励及附着物补偿款是否合法

一、拆迁了村以我超生为由不发我集地土地奖励及附着物补偿款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这种是不合法的,征地赔偿和超生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土地补偿款是理应发给村民的,不应该随意扣除,可以向当地政府举报。同时,按照国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超生小孩的家庭一般会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如超生子女的父母已接受处罚并已执行到位,而且超生子女进行了户口登记,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就应当享有本村村民的同等待遇,即享有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权,有权获得安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村委是否有权发放超生子征地补偿款

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按照法律规定,一对夫妇只准生育一定个数的子女。

超生的子女是指超过法律规定准许生养小孩范围而额外生养的小孩。

按照国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超生小孩的一般会受到政府相关部门一定处罚。

所以,对于超生子女,如已接受了处罚并已执行到位,而且进行了户口登记的,应当享有本村村民的同等待遇,即有权享有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权。

如处罚未到位,户口未登记的,则不应享有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权。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林地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一、被征收土地农民享有的权利

1、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违法行为的侵害;

(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

2、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预征知情权)

3、预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

(调查结果确认权)

4、经农户申请,国土资源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申请预征听证权)

5、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为各级政府在征地报批时的必备材料;

(参与报批权)

6、土地征收批复文件下达后10日内,人民政府应将批复结果公告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民;

(批复结果知情权)

7、土地补偿征收公告后45日内,由国土资源局对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

(土地补偿知情权)

8、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时,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进一步核准。

(调查结果核准权)

9、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补偿方案听证权)

在当今社会也是会有越来越多的拆迁工程进行,那么在拆除了公民的房屋或者是土地后都是需要支付相应的征地补偿款,只要是在当地具有户口的公民都是可以分配的拆迁补偿款项的,同时双方也是需要在进行拆迁手续时签订拆迁协议并按照规定的内容至履行各自的权益。

三、超生的人没有土地现在有补偿

法律分析:

土地补偿款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

其实质是对土地收益的补偿。

土地收益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占有、经营土地而获得的经济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四、超生的子女是否享有征地补偿款分配权?

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按照法律规定,一对夫妇只准生育一定个数的子女。

超生的子女是指超过法律规定准许生养小孩范围而额外生养的小孩。

按照国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超生小孩的一般会受到政府相关部门一定处罚。

所以,对于超生子女,如已接受了处罚并已执行到位,而且进行了户口登记的,应当享有本村村民的同等待遇,即有权享有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权。

如处罚未到位,户口未登记的,则不应享有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权。

一、即明拆迁律师普法:

外嫁女能分征地拆迁补偿款吗?

最近有不少“外嫁”的朋友,向即明拆迁律师咨询到同一个问题:

“律师,我真的没有资格参与村里的征地拆迁补偿分配吗?”

深入解析这个问题后,我们深深地意识到,除了这些将疑问说出口的朋友之外,一定还有很多“外嫁女”因为缺乏法律意识,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正在权益受损的边缘挣扎。

今天即明拆迁律师就来说说,“外嫁女”到底有没有资格参与村里的征地补偿款分配,以及应该从哪个村要补偿这两个问题。

嫁人了就没资格拿征地补偿款了?这话说的没道理

农民朋友们要知道,咱们之所以有权参与村里的征地补偿款分配,是基于咱们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

这个成员资格是男女平等的,不能以性别论高低,也不能以婚否定是非。

所以,不管某个女孩子是不是嫁了人,也不管她嫁到了哪里,只要她有成员资格,她就享有和其他任何村民平等的分配权利。

那么成员资格是哪里来的呢?通常来说,对一个人的成员资格基本判断依据有三个关键点:

“是否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并依法登记常住户口”。

所以说,不管外嫁女是从哪里嫁到哪里,只要她的户籍落在了正在分配补偿款的村里,属于村里的集体成员,就有权利参与征地补偿款的分配。

女孩子从村里“嫁出去了”,或者“是从别的村嫁过来的”,都不能成为剥夺其分配补偿款资格的合法理由。

外嫁女的合法权益不容任何人忽视、侵害。

二、未婚生子算超生吗

1、根据当地计划生育政策显示,对于未婚生子若在孩子出生60天内无法补办结婚证(双方不达到结婚要求)的,是按照当地政策属于超生而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超生一个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社会抚养费;

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对每个超生子女以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2、《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超生处理:

(1)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的;

(2)未依法办理收养手续收养子女,经责令一百二十日内补办收养手续而逾期未补办的;

(3)有配偶一方与他人生育子女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生育子女的;

(4)再生育时,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但未经本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的;

(5)夫妻双方为本市户籍,或者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为非本市户籍的中国内地公民,违反女方户籍地生育政策在境外生育子女且其子女在本市办理入户或者两年内在境内累计居留满十八个月的;

(6)有证据证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本人拒绝接受、配合主管部门调查且不能提供其与子女的非亲子关系鉴定结论或者非亲子关系证据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超生子女应该分配征地补偿款吗?

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按照法律规定,一对夫妇只准生育一定个数的子女。

超生的子女是指超过法律规定准许生养小孩范围而额外生养的小孩。

按照国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超生小孩的一般会受到政府相关部门一定处罚。

所以,对于超生子女,如已接受了处罚并已执行到位,而且进行了户口登记的,应当享有本村村民的同等待遇,即有权享有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权。

如处罚未到位,户口未登记的,则不应享有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权。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林地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一、被征收土地农民享有的权利

1、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违法行为的侵害;

(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

2、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预征知情权)

3、预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

(调查结果确认权)

4、经农户申请,国土资源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申请预征听证权)

5、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为各级政府在征地报批时的必备材料;

(参与报批权)

6、土地征收批复文件下达后10日内,人民政府应将批复结果公告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民;

(批复结果知情权)

7、土地补偿征收公告后45日内,由国土资源局对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

(土地补偿知情权)

8、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时,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进一步核准。

(调查结果核准权)

9、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补偿方案听证权)

在当今社会也是会有越来越多的拆迁工程进行,那么在拆除了公民的房屋或者是土地后都是需要支付相应的征地补偿款,只要是在当地具有户口的公民都是可以分配的拆迁补偿款项的,同时双方也是需要在进行拆迁手续时签订拆迁协议并按照规定的内容至履行各自的权益。

六、超生的人没有土地现在有补偿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按照法律规定,一对夫妇只准生育一定个数的子女。

超生的子女是指超过法律规定准许生养小孩范围而额外生养的小孩。

按照国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超生小孩的一般会受到政府相关部门一定处罚。

所以,对于超生子女,如已接受了处罚并已执行到位,而且进行了户口登记的,应当享有本村村民的同等待遇,即有权享有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权。

如处罚未到位,户口未登记的,则不应享有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权。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林地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农村拆迁超生户不补偿吗怎么办

2、拆迁超生户口不给安置合法吗

3、农村拆迁超生户不补偿吗合法吗

4、超生拆迁有没有赔偿

5、超生人口拆迁国家法律规定不给予赔偿吗

6、超生拆房子

7、农村超生子女能否享受征地补

8、超生拆房是谁的指示

9、拆迁超生户口不给安置案例

10、超生的拆迁可以得到赔偿吗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拆迁超生户不补偿吗,拆迁了村以我超生为由不发我集地土地奖励及附着物补偿款是否合法”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农村拆迁超生户不补偿吗,超生子女应该分配征地补偿款吗?

内容审核:刘晓玉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农村拆迁超生户不补偿吗,拆迁了村以我超生为由不发我集地土地奖励及附着物补偿款是否合法/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农村集体土地拆迁青苗补偿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

26年01月06日
地上附着物 评估价 补偿,土地附着物被强拆了还能做评估吗

26年01月06日
农村拆迁附着物怎么赔付,征地拆迁地上附着物补偿给老百姓钱后的资产所有权转移给国家可以作为国有资产

26年01月06日
攀枝花市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攀枝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26年01月06日
北京拆迁附着物赔偿标准,石油开采附近的房屋赔偿

26年01月06日
临沂市房屋拆迁补偿树木,最新临沂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什么?

26年01月06日
济南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鲁自然资规 2025 2号,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26年01月06日
集体土地国家赔付标准,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参考标准 2024

26年01月06日
聊城市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聊城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26年01月06日
集体土地补偿清单,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参考标准 2025

26年01月06日
通州邓家窑征地补偿款怎么还不发,通州邓家窑新闻

26年01月06日
我是拆迁户长期不发过渡费我们该怎么办怎么维权,过渡费逾期不发咋办

26年01月06日
镇里不发征地补偿怎么投诉,征地拿不到补偿怎么投诉

26年01月06日
打拆迁补偿款为啥要写用工协议呢,农民失地补款为啥不发呢

26年01月06日
签了拆迁补偿协议却迟迟不发补偿该怎么办,拆迁补偿协议签字了,补偿金拿好了,是否可以起诉

26年01月06日
不发征地公告是协议拆迁吗,

26年01月06日
不发拆迁向政府救助申请怎么写,学生有救助,学校不申请,怎么办

26年01月06日
集体土地征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不发怎么办

26年01月06日
10年前农村拆迁户死亡,拆迁户死亡后不发放过渡费吗

26年01月06日
拆迁补偿老板怎么赔偿,不签合同 不交社保 不发工资 怎么举报

26年01月06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