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持专业、严谨、负责的执业理念。从事法律工作已逾15年。自2011年执业以来,致力于房地产相关的行政诉讼类及民商事类法律业务,并结合办案实务潜心钻研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理论,征地、拆迁类法律业务办案经验丰富,竭力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百分之一。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七条已经明确规定“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但在具体的操作实践中,不少招标采购单位要求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却没有受到这些规定的约束。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五十七条: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六十六条:招标人超过本条例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四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法律分析:
(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2)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3)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
(4)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适用于工程建设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设备采购等)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法律分析:
主要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要求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交纳。
招标文件如未要求,可以不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三条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采购中要求参加谈判或者询价的供应商提交保证金的,参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法律分析:
(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2)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3)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
(4)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适用于工程建设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设备采购等)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法律分析:
主要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要求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交纳。
招标文件如未要求,可以不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三条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采购中要求参加谈判或者询价的供应商提交保证金的,参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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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中山拆迁工程投标公示,投标保证金标准
内容审核:高华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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