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之初以民事诉讼为主要执业领域,后逐渐涉及刑事辩护、行政诉讼领域。从业以来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额大、法律关系复杂、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
关于今年住建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新规定,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特别是第二百七十八条,该条明确了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范围及表决规则,其中就包括了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如加装电梯)这一重要事项。
1)法律依据与表决规则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明确规定了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其中包括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需由业主共同决定。
2. 表决规则:根据该法条,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2)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具体规定1. 申请条件: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具有合法的权属证明、未列入拆迁和改造计划、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无电梯住宅,以及符合城市规划、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及安全疏散等要求。
2. 表决门槛降低:相较于以往,法律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业主表决同意门槛有所降低,取消了“一票否决制”,改为由专有部分面积和人数占比均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的业主中四分之三以上同意即可。
3. 费用分担与资金来源:加装电梯及使用维护费用由申请主体按协议确定的比例共同承担。申请主体可以申请的资金来源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及当地政府规定的其它资金。
3)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必要性1. 改善居民生活质量:随着城乡居民老龄化问题逐渐凸显,出行不便的矛盾日益突出,加装电梯成为老龄化社会的“刚需”,有效改善了居民的生活质量。
2. 顺应民生需求:大量7层及7层以上的老旧居民楼没有设置电梯,导致高层住户出行不便。加装电梯是顺应民生需求的重要举措,也是城市更新和改造的重要组成部分。
今年住建部关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新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明确了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范围及表决规则,降低了加装电梯的表决门槛,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同时,也强调了加装电梯的必要性,以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顺应民生需求。
关于“民法典长期空置房电梯费怎么收取”的问题,根据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长期空置房的电梯费收取应遵循一定的规定。以下是对该问题的详细解答:
1. 空置房电梯费收取原则:
- 空置房虽然未实际居住,但业主仍是电梯的共有权人,应当分担电梯的运行和维护费用。
- 电梯费的收取通常基于公平原则,考虑到楼层、户数等因素,确保每位业主按其份额合理承担费用。
2. 空置房电梯费收取方式:
- 按家庭人数收费:在一些地区,电梯费可能按家庭人数来分摊,但这种方式较少用于空置房,因为空置房无人居住。
- 按建筑面积收费:更常见的方式是按建筑面积来分摊电梯费,无论房屋是否空置,都按照其建筑面积所占的比例来计费。
- 楼层差异收费:通常,对一楼业主不收取电梯费用,从二层起开始计费,楼层越高,缴纳的电梯费用相应也会按比例增加。
3. 空置房物业费与电梯费的关系:
-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依据,而物业费通常包含电梯的日常运行、维护等费用。
- 对于长期空置的房屋,业主虽未实际居住,但仍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支付物业费,其中包括电梯费。
4. 空置房电梯费减免情况:
- 有些地区或物业公司可能针对长期空置的房屋提供电梯费的减免政策,但这并非法定要求,而是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约定来确定。
- 业主如果符合减免条件(如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可以向物业管理企业申请备案,并按规定的减免比例(如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中的电梯费部分。
5. 总结:
- 长期空置房的电梯费收取方式主要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和当地的相关政策规定。
- 业主应了解并遵守合同约定,按时缴纳应分摊的电梯费用,同时也应关注并咨询可能存在的减免政策,以确保自身权益的合理维护。
回迁安置房维修基金的交纳标准主要依据的是相关物业管理规定及地方性的具体政策。具体来说:
1. 维修基金的计算标准:
- 根据一般规定,维修资金是按建筑面积计算的。对于没有电梯的房屋,业主通常按35元/平方米交存;而对于有电梯的房屋,则按65元/平方米交存。
- 维修资金使用以后,如果账面余额不足首期交存数额的30%,业主要续交,且续交的数额不应少于业主首次交存的标准。
2. 维修基金的交纳时机与主体:
- 维修基金应当在办理合同备案前交。对于回迁安置房,这一规定同样适用,即业主在签订相关安置或购房合同后,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内交存维修资金。
- 交纳主体为回迁安置房的业主,即房屋的所有权人。
3. 特殊情况的说明:
- 对于二手房或回迁安置房在转让过程中的维修基金处理,业主可以与购房者协商解决。原业主可以把已经交纳的房屋维修资金无偿顺延给购房者,也可以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但这一费用不能超过当时交纳的金额。
-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方可能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维修基金的交纳标准有所调整,因此具体交纳金额还需参照当地的相关政策或规定。
回迁安置房维修基金的交纳标准主要依据建筑面积和是否配备电梯来确定,并在合同备案前由业主交存。同时,业主应关注当地的具体政策规定,以确保正确履行交纳义务。
关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进行解析。
1)加装电梯的决策程序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七项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加装电梯)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
2. 决策过程需满足双三分之二的要求:即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3. 表决结果需达到双四分之三的标准:即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2)加装电梯的具体条件和注意事项1. 建筑申请加装电梯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具有合法的权属证明;
- 未列入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等拆迁和改造计划;
-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无电梯住宅;
- 符合城市规划、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及安全疏散等要求。
2. 加装电梯时,应考虑老旧小区的特点,如电梯内三面配扶手,电梯轿厢面积满足轮椅进出,电梯外部及内部安装摄像头等,以提高安全性和便利性。
3. 住户如认为安装电梯损害了自己的利益,可以请求赔偿,但不能阻挠电梯施工。
3)加装电梯的必要性和法律依据1. 随着城乡居民老龄化问题逐渐凸显,老旧居民楼加装电梯的需求越来越强烈,这是顺应民生、有效改善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条明确了电梯属于特种设备,其安装、改造等需遵守该法的规定,确保电梯的安全使用。
3.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也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包括协助加装电梯等事宜。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需遵循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过业主共同决策,并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注意事项。同时,加装电梯也是顺应民生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必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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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民法典长期空置房电梯费怎么收取,回迁安置房维修基金交多少
内容审核:汪文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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