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派新闻日前报道的发生在河南省x市的这起城中村改造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刑事案件,其是非曲直和法律适用都是清晰的,任何一个公民凭对法律的朴素认知即可得出自己的判断。
“强拿硬要公私财物”进而涉嫌寻衅滋事的罪名被扣在一位十余年都等不到安置房的拆迁户头上,显然不符合《刑法》这一罪名的设置本意。
那么,一旦在征拆中因“维权”而身陷刑事责任的指控中,被拆迁人该如何自保呢?在与拆迁方的协商谈判中,怎样做才能尽力避免这样的争议发生在自己身上呢?
九派新闻日前的报道中指出,林xx的房屋早在2011年即在当地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中被拆除。其所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中明确其可获得安置房屋、货币补偿款和在安置房交付前每月400元的临时安置费。
然而自己的房屋被拆除后承诺中的安置房却在主体结构完工后始终未能建成交付,林xx一家只能在自家的田地里自建房度日。
这期间,安置房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和镇政府均曾出具《证明》和《承诺》,承认拆迁户未能安置到位,过渡安置费也未能及时发放,并都承诺已各种方式协助林xx解决安置问题。
2024年1月,林xx收下某镇政府工作人员支付的1万余元过渡费。两个月后其就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为由刑事拘留,2024年12月其被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那么本案中,林xx“不听劝阻,多次维权”进而从镇政府工作人员处索取1万余元过渡费的行为是否涉嫌犯罪呢?根据现有的媒体报道披露的情节,笔者认为这一罪名有很大商榷空间。
本案中,林xx的拆迁安置补偿10余年来被拖欠已是开发商和镇政府以书面形式认定的事实。且城中村改造项目在当年虽不是政府依法征收,但对老百姓的安置补偿问题镇政府也负有监督管理的职责。
林xx从镇政府工作人员处取得过渡费显然不是“强拿硬要公私财物”,而是基于其补偿安置权益而得到相应利益,明显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此外,本案中林xx的“多次维权”中是否有违法的事实,需要有证据证明,而不能将“多次维权”等同于寻衅滋事。毕竟补偿安置始终没有落地,林xx怎么能不“多次维权”呢?
笔者认为,如媒体报道的内容完整属实,本案中镇政府的“寻衅滋事”追责操作无疑是征拆补偿中一个极坏的先例,其指控是对公权力的滥用和对权利救济者的打压,应当在司法审查中得到及时的纠偏,否则谁还敢“依法维权”呢?
在明律师最后要提示广大被拆迁人的是,这种刑事责任的陷阱是由征收方主动布置的,咱老百姓往往只能被动应对,无法做到完全幸免。
但需要强调的是,我们仍可在了解其惯常操作后做一些为自己降低法律风险的举措,譬如在协商交涉中进行完整的录音取证,确保手机的通话录音功能开启,同时尽早委托专业律师,在律师的指导和代理下去与征收方协商博弈,这些都有助于我们规避寻衅滋事或者敲诈勒索等刑事责任的陷阱。
此外,签收任何一笔补偿安置费用都应当在拆迁方或者镇街提供完整的书面协议后再去领取,这样可尽量在协议中将钱款的性质和依据交代清楚,避免一纸收条所引发的后续纠纷。
当然,在明律师要再次郑重指出,处于弱势地位的被拆迁人没有义务面对无端的指控去自证清白,征拆补偿中的“风气”绝不容个别征收方肆意败坏。一旦被控涉嫌违法犯罪,或被要求退回已领取的补偿利益,尽早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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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网站
内容审核:王华华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