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征地拆迁业务,能够独立谈案、承办案件;擅长非诉业务,熟知新三板挂牌、信托、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事宜;
在广袤的农村大地,许多有志于农业发展的老百姓,尤其是养殖业爱好者,常常萌生出利用自家承包耕地建设养殖场的想法。这既是对土地资源的深度挖掘,也是拓宽增收途径、实现乡村振兴的有效尝试。然而,耕地并非随意搭建养殖场的“空白画布”,其中涉及法律法规、规划许可、环境保护等多方面因素。那么下面就由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律师解读
一、田地是啥性质,能随便改吗?
1. 分清田地性质:田地主要分两大类,一类是专门用来种庄稼的,也就是常说的“耕地”。另一类是用来盖房子、修路的,叫“建设用地”。咱们要建养殖场,就得先看自家田地是不是属于耕地。
{"ctype":2,"value":"9345d688d43f87944691a1b2c01b0ef41ad53ac4","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9345d688d43f87944691a1b2c01b0ef41ad53ac4?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2. 改变用途不容易:法律说了,耕地主要是用来种粮食的,不能随便改成别的用处。如果真想建养殖场,得向上面申请,把耕地的用途变一变。特别是那些被保护得特别好的“基本农田”,改起来更难。一般耕地的话,只要符合村子的发展规划,也能改,但手续不能少。
二、建之前,得找谁签字同意?
1. 符合村里规划:建养殖场前,得看看村里的规划图,看这片地是不是规划用来养家禽家畜的。要是规划里说这片地得留着种粮食,或者附近有学校、水源地什么的,可能就不合适建养殖场了。
2. 办手续别嫌麻烦:想建养殖场,得先跟村长说一声,写个申请。然后还要准备一份详细的建场计划,比如打算养什么、怎么排污、垃圾咋处理等等,交给县里的农业局和国土局审批。这些手续办齐了,拿到“准建证”,才能动工。
{"ctype":2,"value":"d788d43f8794a4c29e4d0eb71cf41bd5ac6e39c4","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d788d43f8794a4c29e4d0eb71cf41bd5ac6e39c4?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三、环保问题,马虎不得!
1. 养殖场不能污染环境:建养殖场,最怕的就是污染空气、水和土壤,影响大家伙儿的生活。所以,得提前做个“环保评估”,看看养动物会不会产生臭味、污水、垃圾,然后想好怎么处理。比如,建个化粪池、沼气池处理粪便,病死的动物要深埋或焚烧。
2. 种养结合,一举两得:现在提倡一种“种养结合”的办法,就是把养殖场的粪便变成肥料,撒到田里,既解决了污染问题,又能让庄稼长得更好。这种方法既环保又省钱,值得试试。
四、法律法规要遵守,政策红利别放过!
1. 遵纪守法,人人有责:建养殖场,得遵守《土地管理法》、《环保法》等好几部法律,不能乱来。否则,轻则罚款,重则拆了不算,还得恢复原样,那就亏大了。
2. 政府有补贴,能省不少钱:为了鼓励大家发展养殖业,政府有时候会出一些好政策,比如给点钱补贴、提供技术指导、贷款优惠等。多打听打听,别错过这些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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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主任提醒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法律分析:
绝对不可以。
国家的土地性质划分是很明确的,农地分农田、林地、牧地、养殖用地,专地只能专用。
根据国家规定,农田只能种植粮食作物和一些经济作物,而建养殖场,需要土地性质为养殖用地,无论谁的无论哪块儿土地在土地管理局都有明确备注,不得随意更改土地用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
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第四十九条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具体情况要看有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判定:
其一、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后修建的养殖场是合法的,不会被强拆。
其二、对于未办理合法手续的养殖场,属于违法建筑,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后可以强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我们家分配的土地被别人改名了,怎么办
如果土地使用权人发生了变更,土地使用证可以改名。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我们邻居占用了我们家土地建房没给补偿
农村土地被国家占用了有补偿,需要按照土地原用途、产值、区位等因素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农村宅基地超出面积,不是我们家,但是对我们家来说,该怎么办呢?
农村宅基地纠纷的解决方式有:
1、协商。
因农村宅基地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2、调解。
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3、仲裁。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根据纠纷内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我们家分配的土地被别人改名了,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改名字应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证明材料;
根据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
审核通过后更换土地证书。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在自己家宅基地盖车库违建吗?
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是否属于违建要看是否经过乡镇政府审核,办理了相应手续的是合法的。
农村居民建造住宅的,要经乡镇政府审核,并经县级政府批准后,方可以实施。
未经批准的,即为违法建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法律分析: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定条件情况下是可以用于建养殖场。
此外还需注意建养殖场需要处于适养区,办理备案及环评手续并且进行防疫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法律分析:
绝对不可以。
国家的土地性质划分是很明确的,农地分农田、林地、牧地、养殖用地,专地只能专用。
根据国家规定,农田只能种植粮食作物和一些经济作物,而建养殖场,需要土地性质为养殖用地,无论谁的无论哪块儿土地在土地管理局都有明确备注,不得随意更改土地用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
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第四十九条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耕地不能建养殖场。
自家耕地私自盖养殖场都是违法的,只有经过审批,确定所在的土地非禁养区那才可以建养殖场。
基本农田是无法拿来建养殖场的,只有经过了审批就可以建养殖场。
目前不符合规定的土地都不会被审批,而通过审批的才能够合法盖养殖场。
如果养殖的规模比较大,就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
建立养殖场,必须要正规流程来审批,要远离住宅区,至少500米距离。
消防审批,环保审批,办理养殖证,动物防疫证等,并且要根据当地整体规划,在建设养殖场前需要咨询当地相关部门,得到肯定答复之后才可以动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三十七 条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为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
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 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
(一)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体比例由国务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实际情况规定。
1、房屋拆迁还要贴钱嘛现在
2、拆迁后拿房子要贴钱吗
3、房屋拆迁还要贴钱嘛为什么
4、拆迁后还要贴钱
5、拆迁房还要给政府钱
6、拆迁要房子还有钱吗
7、拆迁要了房子就没有其他补贴了吗
8、拆迁需要补钱吗
9、房子拆迁还要自己贴钱
10、房子拆迁自己还要贴钱进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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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还要贴钱嘛,农村自己地里建养殖场行不
内容审核:邓青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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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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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