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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房屋抵押权如何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为了达到诱使购房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目的,经常隐瞒对其不利的重要事实,实施欺诈行为,损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以下是一件因隐瞒抵押权而产生的商品房销售欺诈案例。
所购房屋早被抵押屋主怒告地产公司
2004年8月24日,广州市民王某与某房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书》,约定购买该公司开发的一套价值27万元的房屋,王某首付12万元房款,剩余15万元通过银行按揭付款。而且双方约定,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纠纷;若出售的商品房设有他项权利(比如抵押权),房产公司应以书面形式公示和明确告之王某。
合同签定当天,王某通过转账支付了12万元房款。同年9月29日王某的按揭贷款划如开发商的帐户。在交付了房屋税费等费用后,房产公司将房屋交付给王某。
然而直到2005年6月,房产公司都迟迟不肯为自己办理房屋的权属证书,王某遂向法院起诉,请求房产公司承担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并及时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在诉讼过程中,王某获悉他购买的那套房子早在2001年6月就由房产公司抵押给银行,而自己此前毫不知情。更糟糕的是,这套房子在2002年9月就因房产公司与建筑公司的建筑工程款纠纷,被法院司法查封并准备拍卖抵债。
地产公司故意欺诈被判赔偿
在向律师咨询后,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消《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房产公司双倍返还已付购房款。法院开庭审理时,被告房产公司未到庭应诉,但其提交了书面答辩状,表示原告所述属实,只同意撤消合同,而不同意对原告作任何赔偿。
2005年9月,法院对该案作出缺席判决。法院认为,地产公司与原告王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其故意隐瞒讼争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事后也不能采取补救措施撤销在讼争房屋上所设定的抵押,故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判决:撤消双方签订的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被告返还购房款;除退还购房款外,被告同时应向原告承担因欺诈行为而严重损害原告权益的赔偿责任,以27万元计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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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隐瞒房屋被抵押买卖房屋有效,但购房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
售房者隐瞒房屋已抵押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由售房者返还已付的购房款及利息、承担不超过己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购房合同可以抵押吗
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不可以抵押。
合同签订后,如果开发商没通知购房者就把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出售房屋已经抵押事实,导致无法购买该商品房的。
那么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
开发商要支付不超过已付购房款1倍的赔偿金。
不管是先抵押后卖房,还是先卖房后抵押,开发商都构成欺诈,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商品房欺诈怎么样赔偿
买房是一件大事,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被开发商欺诈,掉进坑里。
所谓商品房欺诈,是指开发商利用信息不对称或者向购房人隐瞒与房屋有关的重要信息,致使购房人基于错误的认识,购买了商品房,但利益却遭受损失的情况。
常见的情况有一房二卖,擅自将已出售的房屋进行抵押,隐瞒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事实等。
商品房属于特殊的商品,对于欺诈行为是否适应双倍或三倍赔偿,目前可适用的法律依据没有明确确定。
但可以适用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支持的是不超过一倍,也就是说是双倍了。
遇见商品房欺诈时,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三、一房二卖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多大
一房二卖的后果是:
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交付房屋;
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及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可以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
开发商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由开发商返还已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不超过己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欺诈应该怎么样处罚
根据《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因此,如果属于上述商品房欺诈情形,购房者不仅可以解除合同,还能要求退还双倍房款。
如果不属于上述商品房欺诈情形,那么则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但不能要求双倍房款。
二、商品房买卖欺诈如何处理
目前来说,法律对商品房买卖欺诈的规定并不是非常完善。
《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因此,如果属于上述商品房欺诈情形,购房者不仅可以解除合同,还能要求退还双倍房款。
如果不属于上述商品房欺诈情形,那么则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但不能要求双倍房款。
三、对房屋买卖有哪些惩罚性赔偿规定
我国现行法律对于惩罚性损害赔偿最典型的体现是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中,但在房地产交易领域,鉴于开发商相对处于强势地位,因此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开发商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买受人利益的恶意违约、欺诈行为,也设置了相应的惩罚性赔偿机制。
具体情况包括几种:
第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第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三,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第四,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第五,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此五种情形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只有买方最终无法取得房屋的,才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有效,但可能存在欺诈行为,受欺诈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
1、隐瞒房屋抵押取得拆迁款怎么办
2、隐瞒房屋抵押取得拆迁款有效吗
3、隐瞒房屋抵押取得拆迁款违法吗
4、隐瞒房屋抵押是否是诈骗
5、故意隐瞒房屋被抵押的事实
6、隐瞒房屋抵押出售构成犯罪么
7、隐瞒房屋抵押而出售
8、隐瞒房子抵押的诈骗罪
9、民法典 隐瞒房屋抵押的事实
10、隐瞒房产抵押的事实出售给他人会坐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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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隐瞒房屋抵押取得拆迁款,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如何处理
内容审核:吴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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