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至2012年3月,曾就职于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 2012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至今,杨念平律师一直专注于征地拆迁法律业务,代理相关案件近2000件,涵盖国有土地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尤其擅长于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案件的谈判与诉讼。杨念平律师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丰富的办案技巧,善于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秉承“只为被拆迁人打官司”的理念,将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愿为一线希望,付出百倍努力,她被当事人评价为“中国最坚强的拆迁女律师”。
关于“土地征收真假?农民再没有地了”的问题,以下是从法律角度的详细解答:
一、土地征收的真实性
土地征收是真实存在的法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这意味着,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土地征收是合法且真实的。
二、农民土地权益的保障
征收补偿: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国家会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这些补偿旨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合法权益。
社会保障:国家还会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以确保他们的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土地承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即使土地被征收,农民仍然享有土地承包权,并可以在其他土地上继续承包。
三、农民面临无地情况的解决方案
如果农民因土地征收而面临无地的情况,他们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寻求解决方案: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对土地征收或补偿不满意,农民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寻求其他土地资源:农民可以在村集体内部寻求其他可用的土地资源进行承包。此外,也可以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获得土地经营权。
咨询专业律师:在面临复杂的法律问题时,咨询专业律师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律师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指导,帮助农民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土地征收是真实且合法的行为,但国家在征收过程中会依法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如果农民因土地征收而面临无地的情况,他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寻求解决方案。
法律分析:
不是归回个人,而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然后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依据法律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
耕地质量降低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整治。
新开垦和整治的耕地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验收。
个别省、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的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易地开垦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土地被政府征用后多年未用,个人没有权利收回。
土地征用简称“征地”。
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收取集体或个人所有的土地并依法给予一定补偿的行为。
在一定意义上讲,征用就是强制购买。
中国征用土地的涵义是国家为了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依法强制、有偿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
特征如下:
1、征用土地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实际行使征用土地权的是各级土地管理机关和人民政府;
2、征用土地是国家行政行为;
3、征用土地是国家建设的需要;
4、征用土地必须以土地补偿为必备条件;
5、征用土地的标的只能是集体所有的土地。
征用土地必须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必须贯彻节约用地的原则,必须严守征地审批权限,必须给予被征地农民以法定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法律主观:
征地是国家按照法律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依法给予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这是中国政府依法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一项措施。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
法律分析:
不是归回个人,而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然后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依据法律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
耕地质量降低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整治。
新开垦和整治的耕地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验收。
个别省、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的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易地开垦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国家征收农民的土地是真的。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等建设需要,可以依法征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土地征收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土地是否会被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如下: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
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政府有权征用农民的土地:
1、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等建设需要,可以依法征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土地征收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土地是否会被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
2、征用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将集体或个人的土地等财产收归公用的措施。
分有偿征用和无偿征用。
在我国,有偿征用如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有关部门以支付赔偿费等方式征用集体所有制单位或农民所耕种的土地;
征用单位要照顾被征者的利益,做到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相结合。
无偿征用如征用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土地等。
行政征用应当给予补偿。
关于行政征用补偿,在理论上有既得权说、恩惠说、社会职务说、特别牺牲说、公用征收说、公平负担说等多种观点,其中特别牺牲说逐渐占据主导地位。
行政征用属于行政强制法中的“即时强制”措施,将在行政强制立法中予以规范,而行政征用的程序将由行政程序法规范。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我国的土地是国家所有,但是我们每个人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任何人或者组织不能侵犯权利,因此我国规定各地的征地不能强行实施,如果群众提出的要求合理的话,要妥善的予以解决,保障民众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
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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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农村拆迁真假,土地征收三年不用是否还归农民
内容审核:杨念平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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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选定应当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还是作出后开展?被征收人已对评估报告申请复核,在复核结果未出前县级政府能否不管不顾作出征收补偿决定?选定评估机构时的投票环节能否仅凭对投票结果的公示证明?
征地拆迁中,湖州拆迁律师事务所是被问得最多的问题之一。湖州被拆迁人可以在本地律所和北京专精团队之间比较选择,关键是核对征地拆迁业务的专精度。在明律所专做该领域,案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跨省办理经验成熟,可先免费咨询评估案情。把程序环节和证据基础理顺,该争的补偿项逐项列清,比事后补救省力得多。
为进一步加强律所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建引领律所建设发展,10月25日上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大会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选举相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流程严谨规范,符合法定开会条件。
10月24日下午,2026 GRCD北京论坛暨中国年度大奖颁奖典礼在北京成功举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杨念平律师凭借近二十年在行政争议解决领域的影响力与两千余件案件的实务积累,喜获“2026 GRCD争议解决年度律师”殊荣,并于圆桌交流及专访中,就企业行政争议的解决分享了个人一线观察。
安置房公摊面积,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违法强拆维权,赔偿谈不拢的核心常常不是法律,是举证。房屋面积、结构、装修、室内物品、经营损失,每一项都要有依据,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
自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房改房是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公房,购房之后产权归个人,但有的没办下证。三类房子的补偿规则差别很大,承租权不是空的东西。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过渡费停发,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老百姓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