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拆迁协议补偿没兑现怎办,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未履行怎么办

咨询
熊世红律师

熊世红律师

主办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致力于行政诉讼领域征拆类案件法律研究,具有一定的实务经验。办案严谨认真,对当事人负责。

签了拆迁协议补偿没兑现怎办,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未履行怎么办

一、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未履行怎么办

对房屋进行拆迁前,要先给予被拆迁人经济补偿,而经济补偿是依据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给付的。所以征收部门要与被征收人协商签订拆迁补偿协议,那么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未履行如何处理?我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未履行怎么办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必须公证吗

事实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不必须公证,公证与否看当事人的约定。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只要是双方协商自愿后签名盖章,那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但如果拆迁的房屋属于管理部门代管的,那么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

另外,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

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一般包括下面的主要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此外,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时,需要明确安置房的位置,安置房是期房还是现房,补偿标准等重要信息。如果安置房是期房,就必须在合同上写明多久入住,超过这个期限按照国家法规该怎样补偿等。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一方不履行协议是属于违约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如果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二、拆迁没有补偿协议如何诉讼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协议不能签的情形:

1、空白协议不能签

被拆迁人要注意以下条款: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一定要具体明确,空白协议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协议都绝不能签。

2、内容不合理不能签

拆迁补偿协议不合理的情况在实际拆迁过程中屡见不鲜,拆迁方通常为了节省拆迁成本获得更大的利益压低补偿款,以威逼利诱的方式与被拆迁人签订不合理的拆迁补偿协议。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三、签了拆迁补偿协议,拆迁方不履行该怎么办

加上今年,吕先生已经在外租房六个年头,一家三口挤在一间狭小的出租屋内,吕先生苦不堪言,其他比自己晚签协议的人都早已经高高兴兴的住进了安置房,吕先生一想到这些既后悔又心痛。

六年前,吕先生宅基地所在的乡镇被划入征收范围,10月16日拆迁方向被拆迁人下发了征收公告,吕先生10月20日就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

吕先生的宅基地上房屋的面积总共为325平方米,这里面包括164平米的二层小楼和161平方米的一层砖瓦房屋,按照签订协议时拆迁方给出的条件,吕先生可以每平方米补900元的价格购买与宅基地等面积的两套商品房,然而协议签订后,拆迁方却告诉吕先生他只能以拆迁协议上的条件购买164平方米,也就是与二层楼房的面积相当,剩下的161平米要每平米补足1800元。

这一下就要多出将近三十万,吕先生根本无力承受。

为何拆迁方对吕先生的一层砖瓦建筑的平房的态度突然转变?据吕先生介绍,他家的平房是与他哥哥的房子在一起的五大间,其中两间属于吕先生,三间属于他哥哥,这两间并不是连着的两间,由于当时吕先生的哥哥对补偿方式并不满意,迟迟没有签订补偿协议,拆迁方无法下手,因为这种房屋结构,拆吕先生房屋时势必会影响到他哥哥的房屋,万一拆房时出了什么差错,拆迁方也怕承担这个责任。

所以拆迁方一直没有动手,后来吕先生哥哥终于同意拆迁时,已经过了拆迁方规定的“奖励期限”。

但是吕先生认为自己已经在“奖励期限”内签订了补偿协议,不能拆除房屋并不是自己的原因,自己应该享受到拆迁方在补偿协议里做出的承诺。

所以在后来拆除房屋时,吕先生执意阻拦,要求拆迁方先兑现诺言才能拆,但终究还是没能奏效。

就整个拆迁过程来讲,拆迁方违约在先,以可能会影响到未签约人房屋而拖延拆迁并不是不兑现拆迁协议中承诺的理由,依据法律规定,拆迁方的这种行为显然不合法,同时也是失信于民的行为,但同时,吕先生也不是全无过错,在签了协议后,对方不履行时,吕先生应该运用法律武器合法维权,而不是反悔强行阻止房屋拆除。

无论是拆迁方的不履行承诺还是吕先生签了协议又反悔,拆迁方与吕先生都缺少契约精神,这也再一次警醒我们,生活在不诚实守信的社会将产生多少不必要的矛盾和冲突。

四、拆迁补偿协议不一致怎么办

拆迁补偿协商不一致可以诉讼。

拆迁补偿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被拆迁人可以就补偿数额与拆迁人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协商不成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四)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五、拆迁补偿协议不能签的情形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协议不能签的情形:

1、空白协议不能签

被拆迁人要注意以下条款: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一定要具体明确,空白协议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协议都绝不能签。

2、内容不合理不能签

拆迁补偿协议不合理的情况在实际拆迁过程中屡见不鲜,拆迁方通常为了节省拆迁成本获得更大的利益压低补偿款,以威逼利诱的方式与被拆迁人签订不合理的拆迁补偿协议。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六、拆迁户不履行补偿协议怎么办

一、拆迁没有补偿协议如何诉讼1、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

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二、拆迁补偿协议可以反悔的情形1、超越代理权限订立的合同无效:

夫妻共有房屋,只有一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2、采用不合理的手段签订协议: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

虽然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签订协议是不合法,可导致协议无效,但在实际维权过程中,被拆迁者因举证困难而时常陷入被动。

所以在签订协议时保存好证据极为重要;

3、协议内容导致协议无效:

拆迁人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应当严格按照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方案、拆迁计划进行拆迁,如果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所签订的拆迁协议不符合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批准文件规定的,可以认定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违反法律规定的行政管理秩序,该协议应当认定为无效;

4、签订主体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代理实施民事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具体就是指如果家里有患有老年痴呆的老人和小孩,是不能作为签约主体去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签了拆迁协议补偿没兑现怎办呢

2、签了拆迁补偿协议不满意能反悔吗

3、拆迁补偿协议签了不给

4、签完拆迁协议迟迟拿不到钱咋办

5、拆迁协议签了没给我

6、拆迁协议签了以后就没下文了

7、签订拆迁协议后,补偿款多长时间可以到帐

8、拆迁补偿协议签字后可以反悔吗

9、拆迁补偿协议签字了,补偿金拿好了,是否可以起诉

10、拆迁补偿协议 签完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签了拆迁协议补偿没兑现怎办,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未履行怎么办”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签了拆迁协议补偿没兑现怎办,拆迁补偿协议不能签的情形

内容审核:熊世红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签了拆迁协议补偿没兑现怎办,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未履行怎么办/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拆迁房赠予协议模版,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

26年01月10日
拆迁协议不合理怎么办,拆迁协议不给违法几条

26年01月10日
拆迁协议补偿非常不合理,拆迁签字后发现不合理怎么办

26年01月10日
一宅两户拆迁协议谁签字呢怎么写,一宅两户拆房怎么陪

26年01月10日
对拆迁协议不服属于什么案件,对拆迁补偿协议不服

26年01月10日
拆迁协议安置房补偿,安置房拆迁如何补偿

26年01月10日
拆迁协议遗失怎么办,拆迁协议丢失了如何办理房照

26年01月10日
拆迁用别人户口要怎么签协议,拆迁用别人的户头怎么才能换成自己的名字

26年01月10日
律师代写拆迁房合同,律师代写婚内财产协议要付多少钱

26年01月10日
拆迁补偿协议可以仲裁吗,政府可以推翻拆迁协议么

26年01月10日
拆迁合同签了可以反悔吗,拆迁签订合同

26年01月10日
拆迁补偿不合理协议签了不,拆迁已签字 但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26年01月10日
白玲律师:拆迁户签了空白协议,拆迁协议签了空白协议有效吗

26年01月10日
拆迁房为什么不网签了,拆迁安置房网签过程

26年01月10日
拆迁签了补偿清单反悔,已签字的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26年01月10日
签了拆迁合同怎么赔偿,拆迁补偿不合理已经签字怎么办

26年01月10日
拆迁房如果签了租房合同,房签签里面的租房合同有效吗

26年01月10日
拆迁房签完字后搬家,拆迁补偿协议 因家庭有新增人口 又后签了一份 请问哪张具有法律效力

26年01月10日
重庆拆迁合同签了房子没拆有效吗2025年法律解析与应对策略,拆迁签过字了后悔了,可以不拆吗

26年01月10日
签了补偿安置协议,就能强制拆房了吗,安置补偿协议丢了怎么办

26年01月10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6年01月10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6年01月10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6年01月10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6年01月10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6年01月10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6年01月10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6年01月10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6年01月10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1月10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1月10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