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期间积极参与各种案件的办理,在北京、河北、四川、重庆、湖北、安徽、黑龙江、广西、浙江等省办理过30多起案件。执业期间,积极参与各类社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普法。同时多次参与《金牌律师来了》等节目录制。有近两年的征地拆迁实务经验,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认真负责,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理论和实务相结合,善于钻研,将多年办案经验进行总结。
集体土地征收的申请材料审批文件应由谁公开的问题,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1)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1. 政府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指定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这意味着,政府作为征地审批的主体,有责任公开相关的审批文件。
2. 自规局公开:自然资源规划局(简称自规局)作为政府下属的专门负责土地资源管理的部门,在征地过程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层级原则,自规局通常负责公开其制作或获取的与征地相关的具体信息,如征地公告、补偿安置方案等。对于征地审批文件,若由自规局制作或最初获取,也应由其公开;但若是上级政府或其他部门制作的审批文件,自规局可能需根据政府安排或依申请转公开。
2)集体土地征收审批文件的公开1. 主动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其中包括“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许可决定”。征地审批文件作为行政许可决定的一种,原则上应由制作或获取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
2. 依申请公开:若征地审批文件未主动公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向制作或保存该信息的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此时,无论是政府还是自规局,作为信息的制作或保存者,均有义务根据申请提供相关信息。
3)公开方式的明确为确保征地审批文件的公开透明,政府或自规局应通过政府网站、公告栏、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信息。同时,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公开的内容、程序、时限和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集体土地征收的申请材料审批文件应由政府或自规局根据具体情况公开。政府作为征地审批的主体,有责任主动公开相关审批文件;自规局作为土地资源管理的专门部门,也应在职责范围内公开相关信息。若信息未主动公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依法申请获取。
集体土地强制征收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不存在独立于法律之外的“强制征收”程序,整个征收过程需确保合法、公正、公平,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一、征地报批前阶段
1. 发布拟征地公告: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范围内发布拟征地公告,告知征地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并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意见。
2.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与确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等进行实地调查,并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调查结果。
3.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征收土地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4. 拟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同时,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意见。若多数有异议或要求听证,应组织听证会并根据情况修改方案。
5. 办理补偿登记与签订协议: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二、征地报批阶段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完成征地前期工作后,提出征收土地申请,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三、征地批准后实施阶段
1. 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时间等具体工作安排。
2. 落实征地补偿费用:确保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足额支付,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3. 交付土地或申请强制执行: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交出土地。若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腾退土地和房屋的,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征收。
详细分析如下:
1)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
2)房屋征收主体虽然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但房屋征收的主体并非农民集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具体而言,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因此,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工作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
3)征收实施单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还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但需注意,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且房屋征收部门需对其在委托范围内的行为负责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征收,并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具体工作。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强拆的程序主要涉及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以及强制执行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 土地征收程序:
- 征收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需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 公告与登记:征收土地需进行“两公告一登记”,即征用土地公告、土地补偿登记、安置补偿方案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 补偿协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2. 强制执行程序:
- 前置条件:若被拆迁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自动搬迁,且已经完成了征收土地的法定程序,包括补偿协议的签订或补偿决定的作出。
- 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并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在房屋征收中,若被征收人拒不搬迁,行政机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执行过程:强制执行时,应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同时,应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
3. 特别注意事项:
- 合法性与正当性:整个征收和强拆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 权益保障:被征收人有权了解征收的相关情况,参与征收过程,并对征收决定和补偿方案提出异议。
- 不得采取非法手段:在实施强制拆迁时,不得采取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非法手段进行。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强拆程序需严格遵循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和强制执行的相关规定,确保征收和强拆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同时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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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自然资源部关于集体土地强制征收的法定程序,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由谁负责征收
内容审核:贾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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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为进一步加强律所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建引领律所建设发展,10月25日上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大会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选举相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流程严谨规范,符合法定开会条件。
10月24日下午,2026 GRCD北京论坛暨中国年度大奖颁奖典礼在北京成功举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杨念平律师凭借近二十年在行政争议解决领域的影响力与两千余件案件的实务积累,喜获“2026 GRCD争议解决年度律师”殊荣,并于圆桌交流及专访中,就企业行政争议的解决分享了个人一线观察。
安置房公摊面积,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违法强拆维权,赔偿谈不拢的核心常常不是法律,是举证。房屋面积、结构、装修、室内物品、经营损失,每一项都要有依据,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
自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房改房是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公房,购房之后产权归个人,但有的没办下证。三类房子的补偿规则差别很大,承租权不是空的东西。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过渡费停发,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老百姓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评估价低于市场价,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