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至2012年3月,曾就职于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 2012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至今,杨念平律师一直专注于征地拆迁法律业务,代理相关案件近2000件,涵盖国有土地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尤其擅长于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案件的谈判与诉讼。杨念平律师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丰富的办案技巧,善于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秉承“只为被拆迁人打官司”的理念,将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愿为一线希望,付出百倍努力,她被当事人评价为“中国最坚强的拆迁女律师”。
农村土地转让协议书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具有法律效力。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农村土地转让协议书的法律效力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一个民事法律行为要有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农村土地转让协议书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也必须满足这些条件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2. 农村土地虽然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可以取得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并有权将使用权进行流转。因此,在土地转让协议中,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该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
2)农村土地转让的具体规定1. 土地转让的形式:土地转让可以是有偿的,如买卖;也可以是无偿的,如赠与或遗赠。在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情况下,土地转让指的是承包人自找对象,由第三者代替自己向发包人履行承包合同的行为。
2. 转让协议的签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虽然该条例主要针对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但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也应参照此规定,签订书面的转让协议。
3. 转让后的权利义务:土地转让后,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这意味着受让人将取代原土地使用权人,享有土地使用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3)农村土地转让协议书的范本及注意事项1. 范本内容:一个完整的农村土地转让协议书应包含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土地的基本情况、转让价格、支付方式、资料的交付及手续的办理、税费的负担、转让的法律状况等条款。
2. 注意事项:在签订农村土地转让协议书时,双方应确保协议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同时,应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例如,应明确约定土地的使用范围、期限、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并确保这些条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农村土地转让协议书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协议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双方签订的永久土地转让协议是无效的。具体分析如下:
1. 法律依据明确禁止永久转让土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但土地所有权不能转让。这表明,土地的永久转让违反了我国土地管理法的基本原则。
2. 土地转让的期限限制:
- 土地虽然可以转让使用权,但转让的期限不得超过土地的使用年限或承包期。永久性转让合同超出了法律规定的土地使用或承包的最长期限,因此超出部分无效。这意味着,即使双方签订了永久转让协议,该协议中关于永久转让的部分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3. 合同有效性的判断: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土地转让的情况下,由于法律明确规定了土地转让的期限限制,因此永久土地转让协议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从而导致合同无效。
双方签订的永久土地转让协议是无效的。因为该协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土地不能永久转让的规定,并且超出了法律规定的土地使用或承包的最长期限。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双方在签订土地转让协议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自己打的农村宅基地转让协议书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受让方的身份以及转让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宅基地转让协议书的法律效力1. 宅基地的性质与权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对宅基地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而不具备所有权。因此,宅基地不能单独转让或买卖,任何试图单独转让宅基地所有权的协议都是无效的。
2. 受让方身份的影响:如果受让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那么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的前提下,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流转,此时转让协议可能有效。如果受让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那么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协议是无效的,因为这违反了宅基地的集体所有性质和使用规定。
2)宅基地转让的合法性与程序1. 合法性要求:宅基地的转让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转让行为都是无效的。
2. 转让程序:即使受让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宅基地的转让也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这通常包括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审核批准,以及可能涉及的农用地转用审批等手续。如果转让程序不合法或未履行完毕,那么转让协议也是无效的。
3)宅基地转让协议书的无效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下情形下的宅基地转让协议书是无效的:
1. 受让方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 转让程序不合法或未履行完毕;
3. 转让协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
4. 转让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情形。
自己打的农村宅基地转让协议书是否有效,需要综合考虑受让方身份、转让程序的合法性以及转让协议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签订转让协议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个人和个人签订的土地永久转让合同在法律上是不生效的。具体分析如下:
1. 土地转让期限的限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分别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和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这表明,土地的使用权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 因此,任何试图签订“永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合同,其超出法律规定最长年限的部分都是无效的。
2. 土地所有制的性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这意味着土地的所有权不能由个人所有或永久转让。
- 个人之间只能转让土地使用权,且这种转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3.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合法性:
-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但转让合同必须合法有效,即合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
- 转让土地使用权还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包括签订书面转让协议、履行合同义务、缴纳相关税费以及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
个人和个人签订的土地永久转让合同在法律上是不生效的。因为土地的使用权转让期限受到法律限制,且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之间只能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而不能永久转让。在签订土地转让合同时,双方应明确转让期限、权利义务等关键条款,并确保合同内容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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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双方签订的永久土地转让协议有效吗,自己打的农村宅基地转让协议书到底有没效
内容审核:杨念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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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公摊面积,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违法强拆维权,赔偿谈不拢的核心常常不是法律,是举证。房屋面积、结构、装修、室内物品、经营损失,每一项都要有依据,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
自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房改房是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公房,购房之后产权归个人,但有的没办下证。三类房子的补偿规则差别很大,承租权不是空的东西。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过渡费停发,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老百姓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评估价低于市场价,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无证房面积核算方式,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安置人口名单一般在征收补偿方案里公布,公布之后有异议期。很多人错过了这个期限,等到签协议才发现少算人,再改就难了。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