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征收集体土地,侵占村集体土地归哪个部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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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庆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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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网、华律网、百度网特邀律师,在《法制与生活杂志》发表有文章,在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法治进行时”进行普法活动时现场采访报道。

鸡西征收集体土地,侵占村集体土地归哪个部门管,鸡西2021拆迁补偿标准明细

一、侵占村集体土地归哪个部门管

侵占村集体土地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如果发现村集体土地被侵占,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由其依法处理。2)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因此,如果侵占村集体土地的行为引发了权属争议,也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处理。3)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罚款。这表明,对于非法侵占村集体土地的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权进行处罚。

侵占村集体土地的行为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辖处理。

二、高压线铁塔占地是属于占用土地还是属于征用土地

高压线铁塔占地既属于占用土地,也涉及征用土地的范畴,具体取决于土地使用性质和程序。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占用土地与征用土地的定义及区别

1. 占用土地:通常指因建设项目需要,临时或长期使用土地,但不一定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在高压线铁塔建设中,若仅是在土地上搭建铁塔,未改变土地用途且未涉及土地所有权转移,则属于占用土地。

2. 征用土地: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并给予补偿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需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包括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告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等,并听取相关意见。若高压线铁塔建设涉及土地所有权转移,且符合公共利益需要,则属于征用土地。

2)高压线铁塔占地补偿标准

1. 土地补偿费:按被征收土地原用途,结合当地土地年产值计算,通常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

2. 安置补助费:为安置以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每公顷被征收耕地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3. 青苗补偿费:对被征收耕地上正处于生长阶段的农作物进行补偿,标准根据农作物种类和生长阶段确定。

4.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进行补偿,标准根据实际情况评估确定。

三、高压线路下面的土地要不要征收

高压线路下面的土地是否需要征收,主要取决于土地是否位于高压线路的建筑控制区内。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在这个范围内的土地,通常需要进行征收,以确保高压线路的安全运行。

1)征收程序

如果高压线路下面的土地确实需要征收,那么征收程序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根据该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需要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在征收过程中,政府需要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公告征收范围、土地现状等信息,同时听取被征地农民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2)补偿标准

在征收高压线路下面的土地时,政府需要给予被征地农民公平、合理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具体补偿标准可能因地区、土地类型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3)特殊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高压线路下面的土地并未位于建筑控制区内,或者虽然位于控制区内但政府出于节约用地等考虑决定不予征收,那么这些土地就不需要被征收。在实际操作中,政府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做出决策。

高压线路下面的土地是否需要征收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土地位置、政府决策等。如果确实需要征收,政府将依法进行并给予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

四、自家承包的土地被征收 地里有50厘米深的管道 怎给补偿

自家承包的土地被征收,地里50厘米深的管道补偿问题,主要涉及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相关内容。以下是详细的解答:

一、补偿原则与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补偿项目通常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具体到自家承包土地被征收且地里存在管道的情况,补偿应涵盖土地本身及管道这一地上附着物的损失。

二、补偿项目及标准

1. 土地补偿费

- 性质与目的:补偿因土地所有权丧失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承包农户的损失。

- 计算标准:土地补偿费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具体倍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等因素确定。例如,在某些地区,土地补偿费可能按照被征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倍计算。

2.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含管道)

- 性质与目的:补偿被征收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如管道)及其他设施的损失。

- 计算标准:

- 管道补偿:对于地里50厘米深的管道,应视为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补偿标准通常根据管道的实际价值、重置成本或折旧程度等因素评估确定。若管道为新铺设且价值较高,补偿金额可能接近其实际价值;若管道已使用多年且存在折旧,补偿金额可能相应减少。

- 其他附着物:如房屋、水井、灌溉设施等,也按照其实际价值给予补偿。

3. 安置补助费

- 性质与目的:用于安置因征地而失去土地的农业人口,保障其长远生计。

- 计算标准: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例如,若某地区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每亩2000元,则安置补助费可能为每亩8000元至12000元(四至六倍)。

三、补偿程序

1. 发布征地公告

市、县人民政府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后,应进行公告,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拟征地的用途、位置、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2. 开展征地调查

对拟征收土地的现状进行调查,包括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如管道)的权属、种类、数量等,并与被征地方共同确认结果。

3. 拟定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调查结果和国家、地方规定拟定补偿安置方案,明确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

4. 公告方案并听取意见

将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并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意见。必要时,可进行修改和完善。

5. 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补偿金额、支付方式、安置方式等。

6. 支付补偿费用

在方案批准后3个月内,全额支付补偿费用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于管道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应在协议中明确支付时间和方式。

四、特殊情况的考虑

- 管道铺设方式:若管道为架空铺设且涉及征地,补偿金额可能更高,因为架空铺设可能涉及更多的土地占用和影响。但本例中管道埋于地下50厘米深,主要考虑其实际价值和重置成本。

- 农民生活水平与人均耕地面积:若农民因此失去大量耕地,影响生活水平,补偿金额会相应提高。这需要在拟定补偿安置方案时充分考虑。

- 费用监督:禁止截留、挪用、侵占或私分补偿费用。政府有责任监督费用使用情况,确保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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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高压线铁塔占地是属于占用土地还是属于征用土地,高压线路下面的土地要不要征收

内容审核:崔庆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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