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至2012年3月,曾就职于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 2012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至今,杨念平律师一直专注于征地拆迁法律业务,代理相关案件近2000件,涵盖国有土地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尤其擅长于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案件的谈判与诉讼。杨念平律师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丰富的办案技巧,善于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秉承“只为被拆迁人打官司”的理念,将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愿为一线希望,付出百倍努力,她被当事人评价为“中国最坚强的拆迁女律师”。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评估,且评估过程需遵循严格的法律依据和程序。以下是对集体土地使用权评估的详细解析:
一、评估的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一条: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的法律规定办理。这为集体土地使用权评估提供了基本的法律前提。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该条款明确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依法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个人使用,并签订书面合同。这为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和评估提供了合法性基础。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要求评估过程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进行。这一条款为集体土地使用权评估提供了基本的原则和框架。
二、评估的具体操作
1. 明确评估目的与范围:评估前需明确评估的具体目的(如转让、出租、抵押等)及所涉及的土地范围。
2. 收集相关资料:包括土地权属资料、土地利用及规划资料、地理位置与环境资料、市场交易资料等,确保评估依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根据土地的具体情况及评估目的,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如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成本逼近法等。
4. 现场勘查与核实:评估人员需亲临现场,核实土地的实际状况,确保评估依据的准确性。
5. 撰写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详细记录评估过程、方法和结果,包括标题、文号、目录、致委托人函、评估师声明、评估过程与方法、评估结果及附件等。
集体建设用地评估是一个复杂且专业性极强的过程,旨在准确估算集体建设用地的价值。以下是对集体建设用地评估的详细解析:
一、评估依据与原则
1. 法律依据:集体建设用地的评估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特别是第六十三条关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
2. 评估原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评估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进行。
二、评估方法与步骤
1. 明确评估目的与范围:确定评估的具体目的(如出让、出租、抵押等)及所涉及的土地范围,包括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等基本信息。
2. 收集相关资料:
- 权属资料:核实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使用权证等,确保权属性质清晰。
- 规划资料:了解土地的当前用途、规划用途及相关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指标。
- 市场交易资料:搜集近期类似土地的交易案例,作为市场比较的参考。
3. 选择评估方法:
- 市场比较法:适用于市场活跃、交易案例丰富的地区,通过比较类似土地的交易价格进行评估。
- 收益还原法:适用于具有稳定收益预期的土地,通过预测未来纯收益并折现到评估时点来确定土地价值。
- 成本逼近法:适用于新开发或未充分开发的土地,通过计算土地取得费、开发费等各项费用来确定土地价格。
- 剩余法:适用于待开发的土地项目,通过预测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价值并扣除开发成本来估算土地价格。
4. 现场勘查与核实:评估人员需亲临现场,核实土地的实际状况,包括地形、地貌、面积及利用现状等。
5. 评估结果的分析与确定:对采用不同方法得出的评估结果进行比较分析,确定合理的集体建设用地评估价格。
三、评估报告的撰写与提交
评估报告是评估工作的最终成果,应包含以下关键内容:
- 标题与文号:明确报告名称及编号。
- 目录:列出报告各部分内容及页码。
- 致委托人函:阐述评估目的、对象、范围及基准日等基本事项。
- 评估师声明:说明评估师的职责、遵循的原则及报告的局限性。
- 评估过程与方法:详细描述评估过程中采用的方法、收集的资料及现场勘查情况。
- 评估结果:清晰呈现评估结果,包括土地价格及评估依据。
- 附件:附上相关图表、数据、权证复印件等支撑材料。
集体建设用地的评估是一个系统性工作,要求评估人员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及严谨的工作态度。通过科学的方法、合理的程序及准确的报告,为集体建设用地的交易、利用及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在遇到拆迁集体土地上的商住楼时,房产评估是一个关键环节,它直接关系到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以下是对该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明确评估目的与范围
1. 评估目的:拆迁集体土地上的商住楼评估,旨在确定被拆迁房屋在特定时点的市场价值,为拆迁补偿提供合理依据。
2. 评估范围:涵盖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用途(商住两用)等详细信息,以及土地使用权性质(集体土地)等相关因素。
二、选定评估机构与签订委托合同
1. 确定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限内协商选择具有相应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若协商未果,则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遵循当地的相关规定。
2. 签订评估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评估目的、对象、时点、费用等关键条款,确保评估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前期调查与资料收集
1. 实地考察:评估人员需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地考察,记录房屋现状,拍摄反映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并妥善保存。
2. 资料收集:全面搜集被拆迁房屋价值评估所需的所有相关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产权证书、土地使用证、房屋平面图、建筑年代、结构类型、装修情况等,以及当地房地产市场行情和类似房屋交易案例。
四、评估方法的选择与应用
1. 市场比较法:适用于交易活跃的相似房地产市场,通过对比近期成交的类似商住楼价格,经适当修正后估算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值。
2. 收益法:针对商住楼中具有稳定收益或潜在收益的部分(如商铺),通过预测其未来收益并折现,以确定其价值。
3. 成本法:当市场比较法和收益法不适用时,通过计算重建或重置成本来确定房屋价值,尤其适用于新建或近期翻修的房屋部分。但需注意,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在计算成本时,还需考虑土地取得成本等因素。
4. 综合评估:在实际操作中,评估人员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选择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综合评估,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五、现场勘查与测量
现场勘查是评估的关键环节,评估人员需实地查看被拆迁房屋,了解其实际状况,包括结构、装修及使用状况,并进行精确测量以获取准确的房屋面积数据。对于商住楼,还需特别关注商业部分和住宅部分的划分及使用情况。
六、评估分析与报告撰写
基于收集的资料和数据,评估人员将进行深入分析,运用所选的评估方法计算出房屋价值,并撰写详尽的评估报告。报告应阐述评估过程、方法、结果及其依据,并对商住楼中商业部分和住宅部分的价值进行分别说明。
七、评估结果的公示、审核与异议处理
1. 初步评估结果公示:评估机构需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交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并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期间,评估机构应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结果进行现场解释,如有错误应及时修正。
2. 交付正式评估报告:公示期满后,评估机构需提供整体的及分户的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随后应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3. 评估结果异议处理:若对评估结果有异议,被征收人应在收到报告后10日内申请复核。原评估机构需在收到复核申请后10日内完成复核,并出具新的评估报告或书面告知复核结果。若仍有异议,可在收到复核结果后10日内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八、严格遵循注意事项
1. 法律法规遵守:确保整个评估流程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特别是关于集体土地拆迁和商住楼评估的相关规定。
2. 保持客观公正:评估人员必须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受外界因素干扰,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 保护当事人权益:充分考虑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商住楼中商业部分和住宅部分的不同价值需求,确保其获得合理且公正的补偿。
4. 信息保密:对评估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信息应严格保密,防止信息泄露。
《集体企业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并非一个直接存在的法规名称,但集体企业在进行资产评估时,可以参照相关国有资产评估的规定执行。以下是关于集体企业资产评估管理的详细解答:
1)资产评估的必要性集体企业在特定情形下,应当进行资产评估。参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开办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清算;以及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2)集体企业资产评估的管理主体虽然《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主要针对国有资产,但集体企业在资产评估时,也应遵循相似的原则和程序。集体企业的资产评估应由企业自身的管理机构或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并确保评估过程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3)集体企业资产评估的法律依据1. 集体企业的土地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因此,集体企业在涉及土地资产评估时,需遵循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2. 集体企业的其他资产:对于集体企业的其他资产(如设备、房产等),在评估时应参照国家相关的资产评估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4)集体企业资产评估的注意事项1. 评估程序应合法:集体企业在进行资产评估时,应确保评估程序的合法性,包括选择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合同、按照规定的评估方法和标准进行评估等。
2. 评估结果应公开透明:评估结果应向企业全体成员公开,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审查,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3. 评估结果的应用:评估结果可以作为企业决策的重要依据,如企业改制、资产重组、产权转让等,但应确保评估结果的应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集体企业在进行资产评估时,应参照相关国有资产评估的规定执行,并确保评估过程的合法、公正和公开。同时,集体企业应加强对资产评估结果的管理和应用,确保评估结果为企业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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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集体建设用地如何评估,遇到拆迁集体土地 房产证是商住楼 怎么评估
内容审核:杨念平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房屋被拆没拿到钱,合法强制拆除的办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房子被偷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路子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安置房不交付,协议签了不等于事情结束,对方不付款、不交房、停发过渡费,都属于不履行协议。老百姓可以起诉,也可以先书面催告,把催告记录留作证据。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
停产停业损失,土地这一块最容易被忽略。国有出让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厂房,土地价值往往体现不出来。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
补偿面积少算,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自管公房拆迁,先分清房屋性质。公房分三类:直管公房,产权在房管部门;自管公房,产权在单位;房改房,已经按房改政策卖给个人但可能没办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卡点落在认定这两个字上,房子定成违建,补偿基数归零;定成历史遗留,合法面积照算。老百姓先把建成时间、有没有审批手续、住到现在的年限三样凑齐。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