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量化和成员界定,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权量化管理办法

咨询
姚伟律师

姚伟律师

督导律师 行政诉讼 征地拆迁

姚伟律师为人正直,业务能力突出、喜欢钻研研究,对行政诉讼及征地拆迁中的所有相关问题均有研究,办案认真、严谨、负责,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征地拆迁等法律业务,代理相关案件几百起,涵盖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国有土地使用权争议、集体土地承包权经营权流转、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尤其擅长征地拆迁中疑难复杂案件和群体性案件的谈判与诉讼,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成果,受到委托人的广泛好评。姚伟律师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技巧,秉承“只为被拆迁人打官司”的理念,姚伟律师仅代理被拆迁客户,尽最大努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集体土地量化和成员界定,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权量化管理办法,集体土地的集体成员是哪些

一、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权量化管理办法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权量化管理办法涉及多个方面,旨在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以下是对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权量化管理办法的详细解答:

1)股权量化的基本原则

1. 集体所有原则: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有股东资格的成员后,集体资产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保障农村集体资产的完整性,不损害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防止集体资产流失(虽此原则未在直接法律依据中提及,但为农村集体资产改革的基本原则)。

2. 民主决策原则: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权量化应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重大事项必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条虽未直接提及股权量化,但强调了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民主决策的精神)。

3. 规范操作原则:股权量化过程应严格程序、依法依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2)股权量化的具体办法

1. 资产量化范围:主要是对清产核资界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性资产进行量化,包括货币资金、资源性资产(如未承包到户的耕地、林地等)中的可经营部分等。非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一般不予量化,但经民主讨论表决通过,也可以进行量化,作为今后转化为经营性资产的收益分配依据。

2. 股权设置:股权设置原则上以成员股为主,可设置人口股、土地股、农龄股(贡献股)、资金股等股权种类,具体设置办法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相关部门批准。一般不提倡设置集体股,如需设立,也应由成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

3. 股权量化方式:可以采取“确权确股确股值”或“确权确股不确股值”的方式。股值(份额)的计算应充分尊重民意,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代表)会议,对应量化的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评估作价,确定每股股值,每位成员享有的股份数(份额)乘以每股股值为每位成员拥有的股金。

3)股权管理

1. 股权证书:股权量化完成后,应向持股成员出具统一的股权证书,作为享受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的凭证。

2. 股权流转:股权可依法继承、内部转让,但一般不得退股提现。股权流转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的规定,确保流转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 收益分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制定收益分配方案,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相关部门审核后实施。收益分配应坚持效益决定分配的原则,确保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权量化管理办法涉及基本原则、具体办法和股权管理等多个方面,旨在通过规范股权量化过程,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村改居社区怎样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村改居社区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需遵循一系列步骤和原则,以确保改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下是具体的改革内容和流程:

一、改革准备与启动

1. 政策宣传与动员:首先,需对村改居社区的居民进行广泛的政策宣传,让他们了解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和具体流程,增强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 成立改革领导小组:由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及村民代表等共同组成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二、清产核资与产权界定

1. 全面清产核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社区内的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包括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确保资产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2. 产权界定与明确: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集体资产的产权进行明确界定,确保产权归属清晰,为后续的股份量化奠定基础。

三、成员身份确认与股权设置

1. 成员身份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成员身份确认的具体标准,并通过民主程序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身份确认。

2. 股权设置与量化:根据集体资产的构成和特点,合理设置股权种类,包括个人股和集体股。个人股根据成员身份和贡献等因素量化到每个成员名下,集体股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持有和管理。

四、股份合作制改革与运营

1. 股份合作制改革:将集体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形成股份合作制经济。改革重点在具有经营性资产的社区开展,确保改革能够激发经济活力。

2. 集体经济组织运营: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的治理结构,包括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组织的运营管理行为。通过有效运营和管理集体资产,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收益分配与权益保障

1. 收益分配机制:根据集体经济组织的盈利情况,按照股权比例和相关规定对成员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方式应灵活多样,包括现金分红、股份分红等。

2. 权益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确保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同时,加强民主监督和信息公开,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改革后续与持续发展

1. 改革评估与总结:在改革完成后,对改革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2. 持续发展策略:根据改革成果和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持续发展策略,推动集体经济不断壮大和农民持续增收。

村改居社区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需遵循法律法规,确保改革合法合规;同时,要注重成员身份确认、股权设置与量化、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等关键环节,确保改革取得实效。通过改革,可以激活农村经济活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

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什么区别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目的、内容和侧重点上存在显著差异,具体分析如下:

1)目的不同

1.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主要聚焦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通过明确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等,激活土地要素潜能,促进农业规模化、现代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

2.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旨在明晰农村集体资产的产权归属,解决产权不清晰、权责不明确等问题,通过股份合作制改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2)内容不同

1.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 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 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鼓励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 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如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等,探索土地管理新模式。

2.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 清产核资:全面清查核实农村集体资产,明确资产数量、种类、分布等。

- 成员身份界定:依据法律法规,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解决成员边界问题。

- 股份合作制改革:将经营性资产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与集体收益分配的依据。

- 股权管理与流转:建立健全股权管理制度,探索股权流转、抵押、担保等权能。

3)侧重点不同

1.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更侧重于土地资源的直接利用和经营方式的转变,强调土地的流转和规模经营,以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竞争力。

2.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更侧重于集体资产的产权明晰和权益保护,通过股份合作制改革,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增加。

四、什么叫农村股份合作社

农村股份合作社,通常指的是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农村集体经济的一种重要实现形式。以下是对其详细解释:

1)定义与性质

1. 定义: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将农村集体的经营性资产、土地、资源等折算成股份,并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与集体收益分配的依据。

2. 性质:

- 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资产归集体成员共同所有,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原则。

- 合作经济组织:成员以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入股,开展劳动和资本合作,共享收益。

- 特别法人: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依法代表全体成员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

2)设立方式

1. 清产核资:全面清查核实村集体各类资产。

2. 成员资格界定: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定成员身份。

3. 资产量化:将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成员。

4. 成立组织:召开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制定章程,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

3)主要职能

1. 资产运营管理:负责经营管理农村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实现保值增值。

2. 收益分配:按照章程规定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后,向成员分配经营收益。

3. 服务成员:提供生产经营服务,如采购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技术培训与推广等。

4. 民主管理:实行民主决策、管理和监督,保障成员对合作社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集体土地量化和成员界定依据

#集体土地量化和成员界定流程

#农村集体土地股权量化到户实施方案全文

#集体土地房屋卖给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同效力

#存量土地去化

#集体建设用地单元等分值图

#集体土地使用权人必须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吗

#平遥县集体土地评估案例

#集体土地和建设用地

#集体土地现状调查

#集体土地量化和成员界定的区别

#集体土地量化和成员界定的关系

#集体土地量化和成员界定一样吗

#土地集体是什么意思

#集体土地面积认定

#土地集体化的意义

#集体土地试点政策

#集体土地的认定

#集体土地的集体成员是哪些

#集体土地管理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集体土地量化和成员界定,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权量化管理办法,集体土地的集体成员是哪些”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村改居社区怎样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什么区别

内容审核:姚伟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集体土地量化和成员界定,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权量化管理办法/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村集体土地处置程序,处置村集体资产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26年01月15日
集体土地拆迁的法律,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集体土地征收拆迁拆违法律问题解答与实例

26年01月15日
集体土地不能办证的原因,农村集体用地可以办土地证吗

26年01月15日
外村人侵占村集体土地,外村人非法占用本村集体土地怎么向乡镇有关部门举报

26年01月15日
集体土地门面房住改非拆迁补偿,住改非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26年01月15日
集体土地不动产贷款,集体土地及地上房屋可不可以做抵押

26年01月15日
集体土地宅基地被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由谁负责征收

26年01月15日
集体土地免征入市,集体土地入市最新规定,集体土地征收需要什么手续

26年01月15日
农村盖集体土地建楼,农村集体土地可以用来建房吗

26年01月15日
买了一份集体土地,买了集体土地的房子怎么办

26年01月15日
非集体成员房屋拆迁,户口在本村的非集体成员能享受拆迁分房吗,集体土地上非住宅地上物搬迁腾退补偿方案

26年01月15日
集体土地是婚后财产,法律上有个规定 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结婚后未在婆家取得成员身份与土地

26年01月15日
拆迁户内成员签字有效吗,农村拆迁户主签字能代表一家人吗

26年01月15日
怎么成为集体土地成员户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看户口还是看土地

26年01月15日
同安农村房子拆迁,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跟拆迁有关系吗,同安拆迁办

26年01月15日
石强律师:拆迁户家庭补偿款,拆迁补偿款给户主还是各家庭成员

26年01月15日
村集体经济成员拆迁政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拆迁关系

26年01月15日
非本集体成员继承的房屋,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权吗,非本村集体成员可继承土地

26年01月15日
非集体成员继承房屋,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权吗,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承房屋

26年01月15日
非集体组织成员房屋,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宅基地如何处理,非本集体组织成员买卖房屋有效吗

26年01月15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6年01月15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6年01月15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6年01月15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6年01月15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6年01月15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6年01月15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6年01月15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6年01月15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1月15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1月15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