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师从杨在明律师,秉持“以息诉的理念做征拆”的执业理念,专注征地拆迁法律领域近二十年,精准掌握全国各地区补偿政策与标准,带领团队累计主办及参与案件逾两千件;具有强大的谈判技巧与综合斡旋能力,切实为被征收人争取合法权益,始终奋斗在维权一线。
在县政府责成职能部门强拆的案件中,被告的确定需结合具体执法主体和行为性质综合判断,以下是具体的认定办法及法律依据:
一、一般原则:谁行为,谁被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在强拆案件中,强拆行为本质上是一种行政行为,实施强拆的行政机关就是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因此应以其实施强拆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二、具体情形下的被告认定
1.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 被告认定:在此情形下,虽然具体实施强拆的是有关部门(如城管部门),但由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责成,且其依法享有强拆权能,故应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作为被告。
- 举例:若某县人民政府责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一处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那么当事人若对该强拆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就应当以该县人民政府为被告。
2. 乡镇人民政府实施强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 被告认定:乡镇人民政府在其职权范围内实施的强拆行为,应以其自身作为被告。
- 举例:若某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一处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那么当事人若对该强拆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就应当以该镇人民政府为被告。
3. 多部门联合执法实施强拆
- 被告认定:若多个行政机关共同作出一个行政行为(如联合发布强拆决定并共同实施),则这些机关为共同被告。但若仅有一个机关作出决定,其他部门仅参与执行,则应以作出决定的机关为被告。
- 举例:在某大型拆迁项目中,市城管执法局和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对一处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且二者共同发布了强拆决定,那么此时二者应作为共同被告被起诉。
4. 行政机关委托其他组织实施强拆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 被告认定:若行政机关委托其他组织实施强拆行为,那么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 举例:若某街道办事处受区政府的委托,对辖区内的一处违建进行了拆除,在这种情况下,区政府应当是适格被告。
5. 开发区管委会等派出机构实施强拆
- 被告认定:若开发区管委会等派出机构在法律、法规、规章授权下行使行政职权并实施强拆,则其可作为被告。若无明确授权,则需以设立该派出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 举例:若某开发区管委会在得到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后,对辖区内一处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那么当事人若对该强拆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就应当以该开发区管委会为被告。反之,若无明确授权,则应以设立该管委会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三、证据要求与诉讼注意事项
- 证据要求:当事人主张以某行政机关为被告,必须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行政机关实施了强拆行为。证据可以包括现场的视频、照片、证人证言等。只有证据确凿,才能确保被告主体的准确性,避免因被告不适格而导致诉讼失败。
- 诉讼注意事项:在提起行政诉讼时,当事人应明确被告主体,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诉讼。同时,应注意诉讼时效等问题,以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举证责任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需要提供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若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则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2)证据内容要求1.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鉴定书的内容是否包括鉴定的内容、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据等。若内容欠缺或鉴定结论不明确,法院可以要求鉴定部门予以说明、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3)证人出庭作证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了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包括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等。
4)证据补充与反驳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在行政程序中未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证据,经法院准许,被告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
5)原告举证1. 原告在行政诉讼中也可以提供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但即便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也不免除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详细阐明了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证据的内容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以及原被告双方在诉讼过程中的举证权利和义务,这些规定确保了行政诉讼的公正性和效率。
拆迁噪音扰民归公安机关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此,拆迁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如果干扰了他人正常生活,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会依法进行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因拆迁工程产生的工业噪音或建筑施工噪音,可能还需要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管理。但一般情况下,拆迁噪音扰民的问题可以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反映,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调和处理。
自家楼顶种菜城管能否强拆及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明确一点,城管不能随意强拆楼顶种菜设施。楼顶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单个业主私自在楼顶种菜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和第五十条的规定,即不得擅自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的用途,也不得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场地。若业主想要在楼顶进行种植活动,应先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和证件。在大多数情况下,小区楼顶并不适合直接用于种菜,物业公司也不会轻易批准此类申请。
接下来,针对城管能否强拆及如何处理的问题,分析如下:
1)城管强拆的合法性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拆迁属于违法行为,政府或相关部门不得强制拆迁,除非符合特定的法律程序。
2. 城管部门并无直接权力对楼顶种菜进行强拆,因为这属于物业管理范畴,应由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依据《物业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2)处理方式1. 与物业公司沟通:首先,业主应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了解楼顶种植的相关规定,并尝试寻求解决方案。如果物业公司要求拆除,业主应积极配合,避免违规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
2. 自行拆除或整改:在得知楼顶种菜违反规定后,业主应自行拆除或整改种植设施,以恢复楼顶的原状。这有助于维护小区的整体环境和业主的共同利益。
3. 法律途径维权:如果业主认为物业公司的处理方式不当或存在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例如,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维权途径。
3)注意事项1. 业主在楼顶进行任何活动前,都应先了解并遵守小区的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
2. 如果遇到城管或其他部门的执法行为,业主应保持冷静,配合执法,并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维权方式。
城管不能随意强拆楼顶种菜设施。业主应遵守小区规定和法律法规,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并寻求解决方案。如果遇到争议或不当处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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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最高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拆迁噪音扰民归哪个部门管
内容审核:梁红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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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征收案件关系千家万户切身财产利益,政策性强,仅靠查询法条或线上咨询,很难精准匹配自身案件情况,难以厘清维权路径,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的渠道有限,这是国内基层法律服务长期存在的现实痛点。在明律所坚持线下公益普法,就是要让律师走到群众身边,把复杂的法律条文拆解为可理解、可操作的维权指引。
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四个要素不是必须全部满足,综合判断,符合多数即可。
拆迁补偿谈判要点,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土地补偿款被截留,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全体成员共有。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人口安置的补偿,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直接关系到个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权人,谁种的归谁,谁建的归谁。分配方案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到会人数和表决比例有法定要求。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有明确规定。高速公路两侧从公路用地外缘起算不少于三十米,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控制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已有的合法建筑不得扩建,控制区不等于征收范围。
集体土地被占用,租金停发是这类纠纷的常见转折点。企业不景气、项目烂尾,租金一停,地已经被硬化、厂房已经盖起来,复耕成本高得离谱。以租代征指的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程序。
无证房被认定违建,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安置面积按家庭人口核定。两个算法不一样,但共同点是都跟人口数直接挂钩,有的项目给钱,有的项目给面积。
补偿方案不合理,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无证房强拆维权,2026年各地的做法没有变:先看房子的建成年份,再看有没有审批或者缴费凭证,最后看征收方拿出那份认定文书的性质。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