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利兵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并取得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自2007年从事律师行业始十余年,先后在东卫、圣运、本录、京坤多家律所执业,专注于征地拆迁、房地产、行政诉讼等业务领域,现为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征收拆迁法律服务研究会委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督导律师。作为一名致力于征地拆迁业务及房地产领域的专业律师,是行政诉讼方面的资深律师,拥有独特的解决纠纷技巧,同时有大型房地产中介公司任法律顾问职位经历,深谙房产法律实务操作,并具有丰富的诉讼及非诉讼解决案件的经验。 尹律师执业十余年间,足迹遍布全国各个省市,包括并不限于东到浙江、江苏,南至海南、广东、广西,西至新疆、甘肃、陕西、四川,北至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地,前后办理过1000多起案件,每年参与庭审近200次,前后累积接待各类当事人近万人,具有十分丰富的实战执业经验。执业期间,积极参与各类社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普法、法律网站普法、各类短视频等多媒体平台进行普法宣传并解答网友的咨询。多次接受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腾讯网等主流平台、新京报、中国青年报、企业家日报等知名媒体的采访,同时参与《金牌律师来了》、《律师帮帮忙》、《言律传媒》节目录制。尹律师作为从业多年的专业律师,一直保持一颗赤子之心,真正地摸着良心做事,不辞劳苦,亲力亲为,为广大业主和群众赖以安身立命的土地、房产、养殖场、商铺等合法权益的维护,默默的做着忠实的守护神,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所长和维权经验来做人做事。在多年代理维权过程中,尹律师始终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急老百姓之所急,不畏强权、诚信为本、体恤民生,坚决秉承“只为民告官老百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执业理念,在全国的行政法及征地拆迁领域历经千辛万苦,千锤百炼,得到委托人的一致盛赞。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社保断缴后,已申请到的公租房是否能继续居住,需视具体情况及当地政策而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社保断缴对公租房居住资格的影响1. 一般情况下的居住资格:若申请人在申请公租房时已满足社保缴纳条件,且社保断缴后仍符合公租房的其他保障条件(如收入、财产、住房面积等),根据相关规定,通常可以继续居住。社保断缴本身并未直接列为必须腾退公租房的条件。
2. 续租与清退风险:在续租时,社保的连续缴纳情况可能是审核的重要一环。若社保断缴,可能不符合某些区域对于连续缴纳社保的特定年限要求,影响续租资格。若因社保断缴反映出申请人就业或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财产限额标准,则根据相关规定,承租人需在不符合条件之日起一定期限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2)具体地区的政策差异- 以深圳为例,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社保断缴后,若申请人仍满足其他承租条件,通常可以继续居住。但若在续租时社保不满足连续缴纳要求,或因社保断缴导致收入财产状况变化,则可能面临无法续租或被清退的风险。
3)建议与措施1. 及时了解政策:第一时间联系当地住房保障部门,了解具体政策和处理办法。
2. 恢复社保缴纳:为保持公租房资格,应尽快恢复社保的缴纳。
3. 咨询解决方案:若确实遇到困难无法及时缴纳社保,应向相关部门咨询是否有其他解决方案或宽限期。
承包土地不想承包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退出承包:
1)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可以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
2. 操作方式:承包方可以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其他成员协商,自愿有偿地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双方应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并报发包方备案。转让后,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终止,由受让方继续履行承包合同。
2)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1. 法律依据: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方也可以选择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
2. 操作方式及注意事项:
- 承包方应提前通知发包方,并明确表示交回承包地的意愿。
- 双方应就交回承包地的具体事宜进行协商,包括交回时间、土地状况、补偿等。
- 承包方在交回承包地时,应确保土地处于良好状态,不得故意破坏或损害土地。
- 如承包方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3)流转土地经营权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的鼓励条款,承包方可以流转土地经营权。
2. 操作方式:承包方可以将土地经营权以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给第三方,由第三方进行经营。流转期限、流转费用等具体事宜由承包方与第三方协商确定,并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3. 注意事项:流转土地经营权时,应确保不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损害土地质量和生态环境。
承包土地不想承包了,承包方可以选择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或流转土地经营权等方式来退出承包。在具体操作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
配售型保障房不想住了,其退出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1)了解当地政策1. 配售型保障房的退出政策因地区而异,需详细了解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
2. 可通过查阅相关法规或咨询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获取准确信息。
2)提出退房申请1. 当决定不再居住配售型保障房时,应及时向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书面退房申请。
2. 申请中需明确退房原因、计划退房时间,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购房合同、房产证等。
3)审核与协议签订1.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对退房申请进行审核,包括住房情况、收入状况等。
2. 审核通过后,需与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签订退房协议,明确搬离时间、房屋验收标准及相关责任。
4)房屋腾退与验收1. 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搬离保障房,并确保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完好无损。
2. 搬离前需结清所有相关费用,如水电费、物业费等。
3.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进行房屋验收,验收合格后注销保障性住房资格,并退还押金或其他相关费用。
5)特殊情况处理1. 若因不符合条件而退出,住房保障部门可能会优先协商回购房屋,回购价格会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
2. 若拒绝协商或不配合办理手续,住房保障部门可通过法律程序强制收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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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承包土地不想承包了怎么退,配售型保障房不想住了怎么办
内容审核:尹利兵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