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以来参与办理了上百个案件,承接全国各地各类案件,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土地征收、房屋腾退、违法拆迁、分家析产、不动产租赁等纠纷。
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实施细则主要涉及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新规、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办法以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方面。以下是对这些内容的详细解答:
1)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新规1. 集体土地变建设用地手续:
- 选择符合规划的集体农用地,咨询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确保所选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要求。
- 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经住建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 建设用地占用程序:
- 市、县人民政府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等,分批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
-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方案进行审查,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 农用地转用方案等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按具体项目分别供地。
2)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办法1.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
- 乡镇企业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需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 农民宅基地申请: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2.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条件:
- 符合产业、环保等政策及标准要求。
- 具备必要的开发建设条件,如通路、通水、通电等。
- 产权明晰,无权属争议,且已依法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 流转期限在约定的使用年限或剩余使用年限内。
- 出让、出租和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通过出让方式获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 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 法律、行政法规未另有规定,且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未另有约定。
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实施细则涉及多个环节和方面,包括选择符合规划的土地、编制可行性报告、申请用地使用权以及流转管理等。在实际操作中,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执行,确保用地合法合规。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出租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规定。具体来说:
1)基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2)出租程序1. 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
- 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前,村集体需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若土地为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应经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政府同意。
2. 农用地转用批准:
- 如果出租的集体建设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进行建设,那么村集体需要逐级上报至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批准手续,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这一步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3. 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在完成农用地转用批准后,土地使用人需要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以确保建设活动符合乡村规划要求。
4. 签订出租合同:
- 出租双方需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这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
5. 办理土地登记:
- 出租合同签订后,土地使用双方需持相关材料向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提出申请,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进行审核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批准后,土地使用人按合同约定向村集体(镇集体)支付土地使用费,并持相关凭证向受理申请的自然资源部门办理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3)注意事项- 在整个出租过程中,必须确保所有手续合法合规,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出租合同的内容应详尽明确,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 土地使用人应按时支付土地使用费,并遵守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出租需要遵循一系列法律程序和规定,包括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农用地转用批准、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签订出租合同以及办理土地登记等步骤。这些步骤都是确保出租活动合法合规、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措施。
村庄建设用地203范围内农转用政策详解
在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若涉及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即农转用),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批。以下是对村庄建设用地203范围内农转用政策的详细解读。
1)农转用的法律依据与审批要求1.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 审批机关:
-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
- 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3. 特殊情况:
-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2)农转用与征收土地的关系1. 征收土地的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这包括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公共事业建设用地等情形。
2. 征收与农转用的联系:
- 在某些情况下,农转用可能与征收土地同时进行。例如,当村庄建设需要占用农用地,且该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时,可能需要先征收该土地,再将其转为建设用地。
3. 征收土地的程序:
- 征收土地需遵循严格的程序,包括发布预公告、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组织听证、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落实补偿费用以及审查报批与组织实施等步骤。
3)村庄建设用地农转用的实际操作1. 规划先行:
- 村庄建设用地农转用应首先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申请与审批:
- 建设单位需向相关部门提交农转用申请,并附上相关材料。审批机关将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3. 后续监管:
- 农转用批准后,相关部门应加强后续监管,确保土地按照批准用途使用,防止非法转让、出租或改变用途等行为的发生。
村庄建设用地203范围内农转用政策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法律依据、审批要求、与征收土地的关系以及实际操作等。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关于村改居的政策,主要涉及农村旧村改造和农村土地整改两个方面,以下将详细阐述相关政策。
1)农村旧村改造政策1. 旧村改造的定义与目的
旧村改造是对城乡建成不久的农村村内部分年代较久的危旧房屋、设施按照标准进行改造和修缮。其目的在于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
2. 旧村改造的申请条件
(1)建房申请人需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
(2)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
(3)必须拥有自己的宅基地和房屋证书。
3. 旧村改造的补偿与安置
(1)农村村民住宅的改造,应按照先进行补偿再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进行;
(2)补偿方式可采用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
(3)对因征收而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应进行补偿,以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4. 旧村改造中的土地整合
(1)旧村全面改造涉及整合邻近国有用地的,原则上被整合的国有用地不超过项目改造范围总面积的10%;
(2)需要取得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利人“双90%”同意;
(3)应充分保障国有土地房屋权属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5. 无合法证明文件的处理
对于无合法证明文件的房屋,若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批准或确认,可按现状建筑基底面积核算,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2)农村土地整改政策1. 农村土地确权与登记
(1)随着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结束,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证书、宅基地使用证书等将发放到农户手中;
(2)农村的土地、房屋等产权证书将由不动产登记证书所代替。
2. 农村土地的保护与整治
(1)严格保护农村土地,确保农村耕地的地力;
(2)各地农村都在开展土地的整治工作,严格控制农村耕地红线。
3. 农村土地的未来规划
(1)土地确权工作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未来再次进行土地分配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2)农村土地的整改和规划将遵循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村改居的政策主要涉及农村旧村改造和农村土地整改两个方面。在旧村改造中,需遵循一定的申请条件、补偿与安置原则以及土地整合规定;在农村土地整改中,需进行确权登记、保护与整治以及未来规划等工作。这些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以及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需要注意在改造和整改过程中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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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出租需要什么手续,村庄建设用地203范围内农转用政策
内容审核:李垚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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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