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建波律师,男,北京著名金牌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现为北京市律师协会农业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 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原因、劳动者原因以及其他客观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的无法履行。以下是对这些情形的详细分析:
一、用人单位原因导致不能继续履行
1. 用人单位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当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合同即无法继续履行。
- 具体表现:包括不可抗力、企业迁移、资产转移、被兼并、企业改制、部门撤并等,这些变化可能使原劳动合同丧失履行基础。例如,企业因城市规划需要整体搬迁,员工不愿随迁,则合同难以继续履行。
2. 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
- 当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决定提前解散时,用人单位作为合同一方主体资格不复存在,劳动合同自然无法继续履行。
- 具体表现:例如,某企业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被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其与员工的劳动合同随即终止。
3. 用人单位业务调整导致岗位取消:
- 用人单位可能因市场需求、战略转型等原因调整业务,导致原岗位不复存在。若无其他合适岗位安排给劳动者,合同同样无法继续履行。
- 具体表现:例如,传统胶片相机生产企业转向数码产品研发,原有胶片相机生产员工的岗位会被取消,若无其他岗位可安排,则劳动合同难以继续。
4. 用人单位拒绝履行或长期拖欠工资:
- 在某些情况下,用人单位有充分证据证明无法继续履行且符合法律规定,或长期拖欠工资、不提供工作岗位,可认定为不能继续履行。
- 具体表现:如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被解雇后要求继续履行,但公司能证明该员工行为对管理和运营造成负面影响;或公司长期拖欠工资,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但公司无法支付。
二、劳动者原因导致不能继续履行
1. 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
- 若劳动者因工伤、患病等导致身体状况重大变化,无法从事原工作,也不能胜任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则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 具体表现:例如,建筑工人因工作受伤致残,无法再从事建筑施工,且无适合其岗位时,合同即无法继续。
2.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或女干部55周岁)后,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关系转为劳务关系,原劳动合同终止。
- 具体表现:例如,某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开始领取养老金,其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3. 劳动者重新就业或拒绝复工:
- 在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争议期间,劳动者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新劳动关系,或用人单位发出复工通知但劳动者明确拒绝的,原合同通常无法继续履行。
- 具体表现:如劳动者在仲裁期间入职新公司并签订新合同,原公司要求其继续履行将面临实际障碍;或公司复工后,员工拒绝返岗工作。
4. 劳动者失踪或死亡:
- 若劳动者失踪达一定期限并被法院宣告失踪,或劳动者死亡,则其作为合同一方主体不存在,劳动合同自然无法继续履行。
- 具体表现:例如,某员工因意外失踪,经法院宣告失踪后,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
三、其他客观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不能继续履行
1. 自然灾害或政府行为:
- 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或政府出于公共利益进行的城市规划拆迁、环保整治等行为,可能导致用人单位无法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从而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 具体表现:例如,某地区发生地震,导致当地企业无法正常生产,员工无法到岗工作,合同可能因此无法继续履行。
2. 合同到期或自然终止:
- 劳动合同期满且不符合续签条件,或诉讼期间合同期限届满且劳动者不具备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 具体表现:例如,某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且双方未就续签达成一致,合同到期后自然终止。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此为一兜底条款,涵盖了所有其他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法定情形。
- 具体表现:例如,国家政策调整导致某高污染行业必须停产整顿,不符合标准的企业将关闭,其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也将因此无法继续履行。
关于房子只有40年产权,40年之后房子归属的问题,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1)房子40年产权到期后的归属房屋本身并没有时间限制,真正有时间限制的是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对于40年产权的房子,其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40年产权到期后的处理方式1. 续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40年产权到期后,产权人可以选择续期。续期需要按照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并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这样,产权人就可以继续拥有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
2. 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如果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没有关于续期的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就需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这通常意味着,产权人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和费用缴纳。
3)特殊情况下的处理在特殊情况下,如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八条和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应当对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这保障了产权人在特殊情况下的合法权益。
40年产权的房子在产权到期后,产权人可以选择续期以继续拥有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如果合同中没有关于续期的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需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在特殊情况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也会得到相应的保障。
关于“软弱涣散村”的认定,并非由某一部特定的法律条文直接规定,而是通常基于地方政策、村级治理状况及社会经济发展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评定。尽管如此,可以从相关法律精神及村级组织管理的角度,对如何理解和认定“软弱涣散村”进行阐述。
1)“软弱涣散村”的概念与特征1. 概念界定:“软弱涣散村”通常指的是村级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村务管理混乱,经济社会发展滞后,村民生活水平相对较低的村庄。
2. 主要特征:
- 村级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党员队伍涣散,组织生活不规范。
- 村民自治组织功能缺失,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不健全。
- 村务管理不透明,财务混乱,存在违规违纪现象。
- 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不足。
- 村民对村级事务参与度低,满意度不高,存在信访矛盾突出问题。
2)法律依据与相关政策虽然“软弱涣散村”的认定没有直接的法律条文依据,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的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百零一条),为理解“软弱涣散村”提供了法律背景。这些条款强调了村民委员会在村级治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当村民委员会无法有效履行其职能时,就可能形成“软弱涣散”的局面。
同时,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基层治理等过程中,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认定标准和整治措施。这些标准和措施通常包括村级党组织的建设情况、村民自治组织的运作情况、村务管理的规范性、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以及村民的满意度等多个方面。
3)认定程序与整治措施1. 认定程序:
- 由上级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组织专项工作组,对村级治理状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
- 根据调查情况,对照“软弱涣散村”的认定标准,进行逐一评估。
- 评估结果经上级党委、政府审核确认后,对外公布并纳入整治范围。
2. 整治措施:
- 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员队伍素质,强化领导核心作用。
- 完善村民自治组织制度,推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落实。
- 规范村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管,提高透明度。
-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投入,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
- 加强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软弱涣散村”的认定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涉及村级治理的多个方面。通过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完善村民自治组织制度、规范村务管理以及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投入等措施,可以有效整治“软弱涣散村”,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客观原因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劳动者以及外部环境等多方面的因素,以下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详细分析:
一、用人单位方面的客观原因
1. 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灭: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及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
- 表现:当用人单位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等原因被法院依法宣告破产,或因违法违规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主动决定提前解散时,其作为劳动合同一方的主体资格消灭,劳动合同自然无法继续履行。
- 举例:某企业因长期亏损,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被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其与员工的劳动合同随即终止。
2. 用人单位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表现:这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通常指不可抗力、企业迁移、被兼并、资产转移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例如,因城市规划需要,一家位于城市A的工厂需整体搬迁至城市B,若多数员工因家庭原因无法前往,则这些员工的劳动合同就可能无法继续履行。
- 举例:某工厂因环保政策要求,需从城市中心迁移至郊区,部分员工因通勤不便拒绝前往,双方无法就工作地点变更达成一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3. 业务调整导致岗位取消:
- 表现:用人单位可能因市场需求、战略转型等原因调整业务,导致原岗位不复存在。若无其他合适岗位安排给劳动者,合同同样无法继续履行。
- 举例:传统胶片相机生产企业转向数码产品研发,原有胶片相机生产员工的岗位被取消,若无其他岗位可安排,则劳动合同难以继续。
二、劳动者方面的客观原因
1. 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表现:若劳动者因工伤、患病等原因导致身体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经鉴定为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从事原工作或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合同可能无法继续履行。
- 举例:建筑工人因工作受伤致残,无法再从事建筑施工,且无适合其岗位时,合同即无法继续。
2.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 表现: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或女干部55周岁)后,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关系转为劳务关系,原劳动合同终止。
3. 劳动者失踪或死亡: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民法原理,若劳动者失踪达一定期限并被法院宣告失踪,或劳动者死亡,则其作为合同一方主体不存在,劳动合同自然无法继续履行。
- 表现:劳动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法定程序被宣告失踪或死亡,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三、外部环境及其他方面的客观原因
1. 自然灾害或政府行为:
- 表现: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导致用人单位无法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政府出于公共利益进行城市规划拆迁、环保整治等行为,导致用人单位停产停业,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 举例:某地区发生地震,导致当地多家企业厂房损毁,无法继续生产,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此为一兜底条款,涵盖了所有其他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法定情形。
- 表现:比如,国家政策调整导致某高污染行业必须停产整顿,不符合标准的企业将关闭,其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也将因此无法继续履行。
3. 合同到期或自然终止: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 表现: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且双方未续签劳动合同,或不符合续签条件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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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房子只有40年产权 40年之后房子是谁的,软弱涣散村怎么认定
内容审核:马建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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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公摊面积,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违法强拆维权,赔偿谈不拢的核心常常不是法律,是举证。房屋面积、结构、装修、室内物品、经营损失,每一项都要有依据,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
自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房改房是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公房,购房之后产权归个人,但有的没办下证。三类房子的补偿规则差别很大,承租权不是空的东西。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过渡费停发,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老百姓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评估价低于市场价,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无证房面积核算方式,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安置人口名单一般在征收补偿方案里公布,公布之后有异议期。很多人错过了这个期限,等到签协议才发现少算人,再改就难了。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