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的试点,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 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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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的试点,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 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具体规定和要求

一、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 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的解读

一、政策背景与意义

自然资源部印发的《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旨在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激活农村土地资源,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该政策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通过出让、租赁、入股等多种方式进入市场,实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二、入市条件与程序

1. 入市条件:

- 规划符合:土地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

- 权属清晰: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已完成土地确权登记。

- 民主决策:入市方案需经村民会议或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

2. 入市程序:

- 方案编制:土地所有权人编制入市方案,明确地块位置、面积、用途、价格等。

- 政府审核:方案报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审查,确保符合规划和环保要求。

- 公开交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拍挂,确保过程透明公正。

- 登记发证:土地使用者支付价款后,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取得使用权。

三、收益分配与监管

1. 收益分配:土地增值收益按“集体占大头”、政府收取调节金、农民个人分红的原则分配,确保农民权益。

2. 资金监管:设立专户管理收益资金,优先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

3. 监管措施:建立健全监管体系,监督土地入市行为,防范市场波动和违法违规操作风险。

二、农村土地确权经过了几轮确权

农村土地确权并非一个频繁进行的过程,其经历了特定的轮次。具体来说:

1. 第一轮土地确权:我国农村土地的第一轮确权工作是在较早的时期进行的,它确立了农村土地的基本权属关系。

2. 第二轮土地确权:根据历史资料和相关政策,第二轮土地确权时间是在1997年。这一轮确权不仅重新确认了土地权属,还确定了承包期限为30年,即承包期至2027年。此轮确权工作到1999年完成,期间还伴随着“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政策调整。

3. 第三轮土地确权:在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2017年国家再次进行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这次确权是对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确认,并指出第三轮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第二轮的基础上再次延续30年,即基本上土地经营权到2057年是不太可能会变的。

农村土地确权主要经历了第二轮(1997年)和第三轮(2017年)两次重要的确权过程。这两次确权都伴随着土地承包期限的明确和延长,以及土地政策的相应调整。目前,土地确权工作已经相对完善,旨在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

法律依据:

-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并未直接提及具体的确权轮次和时间,但它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内容和期限(如第十三条),为土地确权工作提供了法律基础。

- 土地确权的具体轮次和时间,更多是基于历史资料和政策文件来确定的。

三、农村土地确权三次是哪三次

农村土地确权并非明确指三次具体的确权事件,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其中涉及到的关键时间点和政策背景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1)第一次土地确权

1. 时间背景:第一次土地确权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初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时期。这一时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获得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2. 法律依据:这一时期的土地确权主要依据的是当时的国家政策以及后续逐步完善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和第三百三十一条,确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权利。

2)第二次土地确权

1. 时间背景:第二次土地确权通常指的是1997年开始的第二轮土地承包。这一轮确权明确了承包期限为30年,并确定了“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

2. 法律依据与政策:虽然直接的法律依据可能未直接提及“第二次土地确权”这一表述,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提到了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这一规定与第二轮土地承包的期限相吻合。

3)第三次土地确权

1. 时间背景:第三次土地确权大致发生在2017年前后,作为对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延续和完善。这次确权旨在进一步明确土地权属,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

2. 政策内容与目的:第三次土地确权在第二轮的基础上再次延续30年,即土地承包经营权基本上到2057年不变。这次确权工作更加细致、全面,旨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善土地权属登记,为农村土地的合理利用和流转提供法律保障。

农村土地确权并非三次独立的事件,而是随着农村土地政策的不断完善和深化而逐步推进的过程。每一次确权都承载着特定的历史使命和政策目标,共同构成了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农业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意见

农业部(现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的主要政策,集中体现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及相关指导意见中,以下是对这些政策的详细解读:

1)确权登记的目的与意义

1. 目的:通过确权登记,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

2. 意义:确权登记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一环,有助于建立明晰的土地产权制度,为土地流转、抵押贷款等提供法律保障。

2)确权登记的范围与内容

1. 范围:涵盖耕地、林地、草地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2. 内容:包括承包关系、地块信息、面积、位置等详细情况的认定和记录,并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作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

3)确权登记的原则与流程

1. 原则:

- 依法依规: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尊重历史、面对现实:考虑土地的历史使用情况和现实状况,妥善处理矛盾和纠纷。

- 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确权登记过程透明,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 流程:

- 准备阶段: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宣传动员,收集相关资料。

- 调查摸底阶段:进村入户开展摸底调查,制作工作底图,勾绘农户承包地边界。

- 外业调查与内业处理:与承包户主现场指界确认地块,形成草图,检查数据,制作地块分布图等资料。

- 审核公示阶段:张榜公示地块分布图、公示表,接受监督和异议,公示无异议后,由发包方、承包方签字确认。

- 登记发证阶段:经过检查验收,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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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农村土地确权经过了几轮确权,农村土地确权三次是哪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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