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案件类型涵盖房屋征收拆迁、土地征收、房屋土地腾退、违建拆除以及其他非典型不动产侵权相关的行政、民事纠纷,涉及私房、公房、商铺、厂房、农村宅基地、耕地等等。
关于合同约定出租所产生的税款由承租方承担是否可以税前扣除的问题,首先明确,税款作为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其处理需遵循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
1. 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是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即与收入直接相关的合理支出可扣除。
2. 租赁费支出的扣除规定
对于租赁费支出的扣除,需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两种方式。
- 经营租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这意味着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是可以在税前均匀扣除的。
- 融资租赁:同样根据该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不构成当期费用,而是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因此,融资租赁的租金支出不直接作为费用在税前扣除,而是通过折旧方式分期扣除。
3. 税款承担与税前扣除的关系
回到原问题,合同约定出租所产生的税款由承租方承担,这部分税款对于承租方而言,属于其因租赁活动而发生的支出。若该支出与承租方的收入直接相关且合理,则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应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扣除应基于税款的实际发生和合理性,并且需符合税前扣除的具体规定。
合同约定出租所产生的税款由承租方承担,若该税款支出与承租方的收入直接相关且合理,则承租方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扣除。但具体扣除方式需根据租赁类型(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以及税前扣除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关于住建部关于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主要涉及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租赁政策以及管理规范等方面,具体可以归纳如下:
1)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户籍要求: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2. 财产限制: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的收入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或收入限额。
3. 住房情况: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且在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4. 其他条件: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家庭人均年收入或单身居民年收入需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2)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对象和标准: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2. 支持政策: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鼓励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3. 管理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坚持“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由投资主体或运营主体负责管理,并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
3)保障性住房的管理规范保障性住房的管理规范主要涉及租赁期限、租赁物使用、改善与增设他物等方面,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执行:
1.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 租赁物使用: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3. 改善与增设他物: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未经出租人同意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住建部关于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的内容涵盖了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租赁政策以及管理规范等多个方面,旨在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办公室租金发票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取决于租房用途及纳税人身份。以下从这两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一、纳税人身份
1. 一般纳税人:
- 当一般纳税人租入房屋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如生产经营办公场所),且取得合法有效的房租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特别规定:对于租入的不动产,其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而是在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一次性抵扣。
2. 小规模纳税人:
- 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计税方法,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房租发票(无论是否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不能抵扣进项税。
二、租房用途
1. 可抵扣项目:
- 若租房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如一般纳税人租入房屋作为办公场地,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可以在当期抵扣进项税额。
2. 不可抵扣项目:
- 如果租房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例如,企业租入楼栋作为职工宿舍,这属于集体福利范畴,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
三、法规依据
- 可抵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纳税人购进服务支付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前提是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不可抵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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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住建部关于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办公室租金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内容审核:毕文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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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