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凤,女,1979年出生,2009年,通过司法考试,11年取得律师证,2011年至2016年,专注于民商事、房地产领域案件。2016年至今一直致力于土地征收、房屋等拆迁类案件。执业十余年在以上领域均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刘德凤律师现在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督导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关于“十四五时期国家发改委关于易地搬迁的政策文件”的咨询,虽然直接针对“十四五时期”和“国家发改委”的具体政策文件未在提供的法律依据中明确列出,但可以根据相关法律知识和政策背景进行解答。
1)易地搬迁政策的基础1. 易地搬迁政策的定义与目的:易地搬迁是通过国家政策扶持,将居住在生态环境恶劣、自然条件低劣等不具备生存条件和地质灾害高发地区的贫困群众,按照农民自愿的原则,搬迁到生活和生产条件较好的地区,以实现贫困群众的脱贫致富。这一政策旨在改善迁出区的生态环境,提高迁入地的交通、医疗、文化教育等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贫困群众的创业和就业。
2. 法律依据:虽然直接针对易地搬迁的特定法律条款未在提供的法律依据中明确,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关于征收与补偿的规定,为易地搬迁提供了法律基础。该条规定了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并应依法给予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2)易地搬迁政策的实施1. 实施对象:易地搬迁政策主要针对的是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农村贫困人口,包括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和同步搬迁人口。建档立卡搬迁人口需满足已按程序识别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自愿提出搬迁申请并按程序审核确定等条件。同步搬迁人口则指与建档立卡搬迁人口生活在同一自然地理单元内需要实施搬迁的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 实施方式:易地搬迁政策实行有计划的开发式移民,通过开垦宜农宜林荒山荒地、依托城镇和产业发展等易地安置方式,为贫困群众提供新的生活和生产条件。政府会统一组织搬迁工作,并提供统一的安置房和搬迁补助。
3)易地搬迁政策的保障措施1. 补偿与安置:政府应依法给予被搬迁群众足够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同时,应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
2. 后续扶持:政府还应加强对搬迁群众的后续扶持工作,包括提供就业培训、创业支持、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确保搬迁群众能够“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
虽然直接针对“十四五时期”和“国家发改委”的易地搬迁政策文件未在提供的法律依据中明确列出,但根据相关法律知识和政策背景可以推断出,易地搬迁政策是一项重要的扶贫政策,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实施方式。政府应依法实施搬迁工作,并加强对搬迁群众的后续扶持工作,确保搬迁群众能够真正实现脱贫致富。
最高法关于土地征收赔偿的司法解释主要涉及国家赔偿法中关于赔偿范围、赔偿请求时效及中止中断等相关规定。以下是对相关内容的详细解释:
1)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赔偿范围包括因违法征收导致的房屋价值损失、土地使用权价值损失及因征收导致的其他直接损失。
2)赔偿请求时效1. 一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
2. 特殊情形: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请求时效内。例如,赔偿请求人被刑事拘留、逮捕等被羁押期间,不计入两年的请求时效期间。
3. 时效中断: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导致时效中断的,从中断事由消除之日起,重新计算请求时效期间。
4. 时效中止: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3)赔偿请求的处理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请求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若赔偿请求已超过法定时效,赔偿义务机关可告知赔偿请求人不予受理,但赔偿请求人仍可提出申请。
住宅小区红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归属问题,涉及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权益分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明确以下几点:
1)土地使用权的归属1. 业主取得产权后的归属:根据法律知识,土地使用权在业主从开发商处继受取得产权后归业主。这意味着,当业主购买房产并办理完相关产权手续后,该房产所在小区红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给业主。
2. 开发商持有期间的归属:在业主取得产权之前,土地使用权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需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在销售房产时将土地使用权分割到户,转移给业主。
2)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虽然该法第六十条主要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但并未直接规定住宅小区红线范围内土地使用权的归属。该法为房地产权属的登记和确认提供了法律框架,是理解土地使用权归属的基础。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 第二百零九条明确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经依法登记才能发生效力。这意味着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必须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 第二百一十五条进一步规定了不动产物权合同的效力,即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这为业主从开发商处继受取得土地使用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3)特殊情况下的土地使用权处理虽然一般情况下住宅小区红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政府为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时,需依法进行并给予相应补偿。这体现了国家对土地使用的最终决定权和土地资源的公共属性。
住宅小区红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业主从开发商处继受取得产权后归全体业主所有。这一结论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考虑了特殊情况下的土地使用权处理。
政府返还的土地出让金的税务处理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收入,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有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以外,一般都属于应税范围,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当地政府土地出让金返还,通常属于税费返还,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并征收企业所得税。
1)土地出让金返还的组成土地出让金的返还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土地的脱钩费用、拆迁补偿费、管理费及土地流转的费用;二是土地的增值溢价部分。这两部分费用在经由评估机构核实、国土部门认可后提出申请,由财政部门返还。
2)税务处理的具体方法1. 企业实际收到的土地出让金返还,应计入当期的营业外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2. 企业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应将土地出让金返还收入与其他应税收入一并申报,并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3)相关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无法履行扣缴义务时,纳税人应在所得发生地缴纳所得税。该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还规定了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的扣缴方式,虽然这些条款主要针对非居民企业,但同样体现了税法对各类企业收入征税的普遍原则。
政府返还的土地出让金在税务处理上应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依法申报并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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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最高法土地征收赔偿司法解释,住宅小区红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的法律依据
内容审核:刘德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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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房屋被拆没拿到钱,合法强制拆除的办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房子被偷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路子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安置房不交付,协议签了不等于事情结束,对方不付款、不交房、停发过渡费,都属于不履行协议。老百姓可以起诉,也可以先书面催告,把催告记录留作证据。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
停产停业损失,土地这一块最容易被忽略。国有出让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厂房,土地价值往往体现不出来。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
补偿面积少算,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自管公房拆迁,先分清房屋性质。公房分三类:直管公房,产权在房管部门;自管公房,产权在单位;房改房,已经按房改政策卖给个人但可能没办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卡点落在认定这两个字上,房子定成违建,补偿基数归零;定成历史遗留,合法面积照算。老百姓先把建成时间、有没有审批手续、住到现在的年限三样凑齐。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