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根据该条法律规定可知,在过渡期限内,对于被拆迁人或者公房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方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对于自行安排住处有困难的,拆迁方应当提供周转房对其进行安置。
那么,若约定的过渡期限届满安置房仍无法如期交付,被拆迁人又该怎么办呢?本文,在明律师就给大家说说这件事。
【案情简介】
委托人李某的房屋因当地棚户区改造项目而被纳入征收范围内,拆迁补偿的方式有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安置用房包括回迁和一次性外迁安置两种。
而后,李某选择了回迁安置,并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订立了《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协议中规定,李某应当在协议订立后10天内搬家,并将其原居住的房屋交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予以拆除,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居住面积为李某在其房屋原址周边新建住宅楼房。
此外,《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中还规定了李某在安置用房建设期间自行过渡,过渡期限为3年。
《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订立后,李某在协议约定的期间内搬家并在外租房生活。房地产开发商在建设安置李某的住宅房屋时,因资金困难,至今仍然没有建好。
李某无奈之下向当地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一年内履行《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规定的补偿安置义务,并赔偿因此给其造成的各项损失。
【案件分析】
过渡期限是指被拆迁人或者公房承租人将原房屋交拆迁人拆除之日起至搬迁到拆迁人提供的新安置用房的时间。
在房屋拆迁中,由于拆迁方往往不能一次性解决安置用房,需要经过一定期限才能完全解决,这一期限就是过渡期限。
过渡期限是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重要内容,拆迁方和被拆迁人应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并严格遵守过渡期限的规定。除遇到自然灾害、疫情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外,拆迁方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般来说,违反了该规定,需要承担以下两项责任:
(1)临时过渡安置费方面的责任。因拆迁方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公房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屋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给临时安置补助费。费用的标准各地根据具体情况规定。
(2)违约责任。拆迁方违反补偿安置协议的约定,理应承担违约责任,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本案中,李某与房地产开发公司订立的《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中约定的过渡期为3年,但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并未按照约定履行协议义务,无疑给李某造成了实际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李某的损失主要是逾期未入住安置房而增加的房租费用。故该房地产开发公司除应当按照规定给李某支付相应的补助费和房租外,还需要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尽早为其兑现安置房。
不过,在明律师需要提示广大被拆迁人的是,实践中这种协议履行纠纷往往和开发商资金断裂、楼盘停工无法如期交付等棘手难题相关。固然被拆迁人要及时在律师的指导下提起诉讼追究开发商的法律责任,但想要尽快入住安置房仍存在现实层面的困难。此时,被拆迁人也可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反映,寻求当地政府的帮助,有时能够较快的解决纠纷而不至于陷入到漫长的等待之中。
此外,被拆迁人要注意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一定要将安置房的地点、面积和交付期限做明确约定,与开发商订立民事协议更要约定违约责任。协议的内容越全面完备,对出现问题后的依法救济权利就越有利。千万不可出现安置房未交付,但当初仅是口头承诺,或者补偿协议签订后手上没有等低级错误。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