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征收拆迁中,非常常见的逼迁手法之一便是断水、断电、断气、断路。它可以直接给被征收人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不便,基本上斩断被征收人房屋的继续居住、使用功能,使得其难以坚守,为被迫签约走人或下一步的偷拆、帮拆埋下伏笔。那么,面对这一堪称经典的逼迁手段,被征收人究竟该如何去做呢?停掉的电、水是否有望恢复呢?本文,在明拆迁律师为你解析这一问题。
众所周知,断水断电式逼迁为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所明令禁止:
《行政强制法》第43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中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规定,要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征收方漠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性文件,顶风采取断水断电断气式逼迁的,将会面临如下严厉的法律制裁:
《行政强制法》第61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有“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情形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31条规定,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民事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责任)。
前述《通知》也规定,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究竟哪些机关有权对这类明令禁止的违法暴行进行查处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7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机关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需要指出的是,举报的主体既包括被征收人和利害关系人,也包括与征收项目没有利害关系的任何组织和个人,比如某个有正义感的路人甲。这里的有关人民政府,主要指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这里的“其他有关部门”,则是指电力、水务、交通、通信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被征收人甚至可以向当地监察部门就断水断电断气等问题进行举报。
在明律师最后需要提示大家的是,依据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面临被断水、断电、断气的逼迁方式时有着丰富多样的维权途径。譬如以供电为例:
依据《合同法》第180条之规定,供电人(供电企业)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不过,这条规定调整的是供电企业和用电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提的也只能是民事诉讼,因而“来得比较慢”,通常只作为辅助维权手段运用。更多的时候,律师会希望通过行政诉讼来将行政机关拉入到案件中来,进而为征收的协商谈判增添砝码。
《电力法》第29条规定,供电企业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不得中断。因供电设施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户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用户对供电企业中断供电有异议的,可以向电力管理部门投诉;受理投诉的电力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此时,如果电力管理部门没有依法处理,被征收人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实现维权的目的了。
总之,应对断水、断电、断气式逼迁,办法很多,通常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中断的供应都有望得到恢复。更重要的是,被征收人可以通过这样的维权方式展现自己的维权决心,为日后获取公平、合理的补偿奠定坚实的基础。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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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