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功底扎实,擅长办理政企纠纷、企业拆迁、关停腾退、自然资源及规划纠纷,对行政诉讼拥有一定的执业经验。执业之初即开始接触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办案过程中更是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擅长以诉讼与非诉相结合的方式为企业与个人客户提供专业的行政法律服务,把“以个案推进法制进步”作为执业理念。
土地证并未取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也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表明,土地证作为土地使用权的重要证明文件,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并未被取消。
1. 土地证的法律地位:
- 土地证是依法登记的土地使用权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依法登记的土地使用权。
2. 土地证的登记与发放:
- 土地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登记造册,并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 城市房屋实行房地合一,即有房产证也包含土地使用权;而农村房屋则只有土地使用证,无房产证。
3. 土地证注销的情形:
- 集体所有的土地被全部征用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为城镇居民。
- 国家组织移民,农民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原土地。
- 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土地权利灭失。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租赁期限届满后未申请续期或续期未获批准。
- 土地他项权利终止。
土地证作为土地使用权的重要证明,其法律效力并未被取消。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土地证仍然可以被申请、登记和发放。同时,也应注意到在特定情形下,土地证可能会被注销。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作为集体建设用地的一种,是指由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用于非农业经营性活动的土地。对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否有土地证以及如何办理的问题,以下进行详细解答。
1)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否有土地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该证书是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2)如何办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证1. 申请
由农村村民个人或集体经济组织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并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以及土地权属材料。
2. 调查
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3. 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4. 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3)法律依据虽然直接针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在提供的法律依据中并未明确列出,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强调了土地调查的重要性,并指出土地调查成果是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以及自然资源管理、保护和利用的重要依据。这间接说明了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依据土地调查成果。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虽然主要针对国有土地,但为理解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提供了参考。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包括申请、调查、审核和审批四个步骤。在办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用地合法、权属清晰。
事业单位集体土地可以依法办理土地证,但需遵循特定流程和规定。集体土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办理土地证需确保土地使用合法合规,并符合相关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
一、办理主体与条件
1. 办理主体:事业单位若作为集体土地的使用者,如用于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等,可依法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
2. 办理条件:需确保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土地使用需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确保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
二、办理流程
1. 申请:事业单位需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申请人身份证明、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等。
2. 地籍调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实地进行地籍调查,核实土地的位置、面积、界限等信息。
3. 审核批准: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4. 登记发证:经批准后,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并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三、注意事项
- 合规性:在办理过程中,需确保所有手续合法合规,避免涉及违规建设或权属争议等特殊情况。
- 地区差异: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和流程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相关政府机构,以获取具体的指导和帮助。
针对撤销集体土地证是告政府还是国土局的问题,首先明确,撤销集体土地证并非通过诉讼“告”某个机构来实现,而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由特定的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1. 撤销集体土地证的主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得到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有权撤销土地使用权。这表明,撤销集体土地证的主体是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而非国土局。
2. 撤销集体土地证的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列举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包括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以及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在这些情形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即撤销土地证。
3. 撤销土地证的具体流程:
- 撤销土地证通常涉及一系列行政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填写土地使用证注销申请表、上交原土地使用证、与村民委员会签订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协议书、进行实地勘察、公示以及核销等步骤。这些步骤旨在确保撤销土地证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撤销集体土地证是由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而非通过诉讼方式“告”政府或国土局。在面临土地证撤销问题时,相关当事人应当了解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配合行政机关完成撤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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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土地证吗怎么办,事业单位集体土地可办土地证吗现在
内容审核:吴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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