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无锡中院通报一起爷爷将房屋过户给孙子后起诉收回的案件。为了让孙子顺利入学,爷爷以10元成交价将房子过户给孙子,但在老伴因病住院时爷爷对儿子儿媳的所作所为不满,想要收回房子,但儿子却将产权证挂失并重新申请持有,最后法院经过两次判决,否决了10元买卖的情况,将涉案房屋认定为赠与,并归于孙子名下。
消息发布后评论区产生了激烈的探讨,不少人认为此类“赠与行为”应属无效才是,而且从人情角度讲,不仅儿子白养,房子也没了有些不近人情,但法律是客观的,本案中法院的判决虽然人情上有待商榷,但却合法合规。
部分法律学者的观点认为本案判决缺乏事实依据,首先是法院既然认定买卖合同无效就等于房屋权益应该物归原主;第二是该赠与行为缺乏赠与合同或协议等直接证据,第三是赠与行为缺乏事实依据,房产证一直在老人手里;第四是老人家的权益应该维护才对。
法院披露的细节显示,双方在办理案涉房屋过户登记时,孙子已经入读该房屋对应的学校,所以并不存在爷爷所述为孙子入学而过户的情形。虽然爷爷认为房屋并非赠与只是为了让孙子入学,但该表述是房屋过户两年后的自述,并不等同于过户时爷爷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爷爷并未提交其他证据证明双方曾就为了入学暂时过户、待孙子初中毕业后过户回爷爷名下形成过合意。以上直接导致了虽然买卖合同无效,但并不能否定爷爷将案涉房屋赠与孙子的真实意思表示,更无法对抗赠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案涉房屋已归属于孙子的事实。
但在明律师认为本案中的判决的确有部分地方应该由法官在人情的天平上发挥自由裁量权,虽然归属权属于孙子,但爷爷是否应该具有居住权?作为旁观者我们可以很清楚的明白这其实本质上是一起“养儿防老”失败的案件,本案的判决并不利于我国传统“孝”文化的弘扬,反而助长了一些并不正确的行为,我们在希望法官能给予人民公正判决的同时,还能有一丝温度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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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