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外嫁女”的补偿权益保障是一个备受广大被征地农民关注的老大难问题。究竟是看户口还是看人是否实际居住,老百姓的认识难以统一,实践中的操作也是各式各样。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反复强调的一点是,这类案件不能简单的一概而论,而要本着具体案情具体分析的严谨态度,就个案论个案,来判定这位“外嫁女”究竟是有还是没有。以下,我们通过检察日报对湖南省宁乡市一则此类案例的报道来看这一问题的一个审判实例……
基本案情:“一人两户”后遭区别对待
刘某出生在宁乡市(原宁乡县)灰汤镇灰汤村一组,在母亲户头下申办了农业家庭户口,承包了责任田,并办理了当地的身份证。1992年,刘某的父亲为其购买了张家界市(原大庸市)永定区的非农业家庭户口。2005年8月,刘某到深圳务工。2008年将这一非农业户口迁至深圳市福田区。此后,刘某结婚以及小孩登记户口,均使用深圳的非农业家庭户口,但她原有的农业家庭户口并未注销。2011年,灰汤村一组部分土地被政府征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均分得9000余元征地补偿款,但有田土在娘家的出嫁女仅分配田土部分,每人补偿4000余元。
刘某认为,灰汤村一组应按照同等村民待遇向其分配征地补偿款,故向法院提起诉讼。2014年1月,深圳市公安机关受理了刘某的“重户注销”业务申请,并于同年9月注销了其在深圳的非农业户口。
一波三折:从再审到检察院监督
该案经宁乡县法院、长沙市中院判决,均驳回刘某的诉讼请求。刘某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也遭到驳回。刘某不服,向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2016年,该院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刘某又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查监督。该院经审查,认为该案适用法律错误。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当事人能否享有征地补偿费分配资格,要以其是否具有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为前提条件。”承办检察官姚红表示,刘某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可以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判断标准以及刘某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两个方面予以认定。该案中,刘某的父亲为其购买了张家界市永定区的非农业户口,但其在该地没有固定住所、没有生活来源,同时未注销其农村户口,导致她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处于拥有双重户籍的非法状态。
办案检察官经过调查核实,认为刘某出生后随母亲取得灰汤村一组农业户口并在该组分得了承包土地,已经取得该组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身份。她的非农户口因违法已被注销,不能因其使用非农户口进行了民事行政活动就确认非农户口的合法性。“刘某合法有效的户口一直都是灰汤村一组的农业户口,故应当认定她具有灰汤村一组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检察官介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所以,刘某有权请求参与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的分配。
2017年6月19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撤销长沙市检察院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并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2017年11月28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认定刘某具有灰汤村一组集体组织成员身份。日前,刘某终于拿到了剩余的征地补偿款。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告诉大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关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基于此审判原则,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就此案提示广大被征地农民以下两点,可在日后的维权中作为参考:
其一,此类纠纷依法可提起民事诉讼进行救济。最高人民法院法研〔2001〕51号和法研〔2001〕116号两份《答复》均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成员之间因收益分配产生的纠纷,属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当事人就该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现为第11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其二,此类纠纷的审理主要看“资格”,故本案中“一人两户”的另一户并不影响刘某的土地补偿权益。也就是说,即便刘某的另一个非农业户口当年是通过非法方式获得的,且其“一人两户”的情形也是非法状态,但户籍状况和“资格”是两个法律问题,不应混为一谈。检察院的检察监督意见是很有实践参考价值的。
其三,刘某之所以最终获取补偿,其坚持不懈的依法维权是重要基础。一审、二审、再审申请、检察监督,刘某可以说是穷尽了法律途径进行救济,最终才获取了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这份对法律的坚持与信赖,是她成功的关键,也是广大被征地农民所需要学习的地方。是否穷尽了法律救济手段,是否到了放弃的时候,这是广大被征地农民在维权中应当审慎考虑的事情。如果拿不准,及时咨询专业征收维权律师就是十分必要的。
安徽省土地征收案例:出嫁10年仍能拿到征收补偿款?法院判决传递“外嫁女”问题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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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