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纠纷,尤其擅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件、企业厂房拆迁、集体土地(宅基地、耕地等)征收案件、违法建设纠纷案件。七年从事行政诉讼法领域经验,办理并参与处理因征收引发的纠纷几百起,涵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收引发的土地、住宅、地上附属物等纠纷、企业拆迁、违法建设纠纷、集体诉讼等。
房产证上共用宗地面积是指一宗地权属界址线范围内的土地面积,也即该地块的总面积,不属于单独的个人。1、宗地面积的定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宗地面积,或称土地面积,指的是一宗地权属界址线范围内的土地面积。它不代表个人私有,而是整宗土地的整体面积。2、共用宗地面积的权益:在房产证上标注的共用宗地面积,意味着该房产所占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也即业主对共有土地面积的分摊。这通常按照房屋一层的面积计算,再依据整幢楼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每户。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虽未直接提及共用宗地面积,但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及转让等,均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执行。这意味着,房产证上记录的的共用宗地面积,是法律上确认业主对土地使用的权利范围,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涉及房产证共有或分割时,应明确标注共用宗地面积,以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关于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地、同权、同价的规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同地、同权、同价概述
在特定条件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与国有土地实现同地、同权、同价。这一原则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条款中,旨在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二、法律依据与详细解释
1. 同地原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而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明确了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在地域上的划分。
2. 同权原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指出,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享有与国有建设用地相似的权利,包括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等。这体现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权利上与国有土地的平等性。
3. 同价原则:
- 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应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这意味着在相同市场条件和规则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流转价格应与国有土地相近,消除不合理差异。
三、实施条件与限制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同地、同权、同价实现,需满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
- 出让、出租等流转行为需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实现同地、同权、同价,但这一目标的实现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满足一定的实施条件与限制。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是国家土地管理局(现自然资源部)为明确土地权属,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进行土地登记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下是对该规定的详细解读:
一、总则与基本原则
1. 目的与依据:该规定旨在明确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为土地管理和权益保护提供法律依据,确保土地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
2. 适用范围:此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确定。
3. 基本原则:
-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国家土地所有权的确定
1. 城市市区土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一律属于国家所有。
2. 农村和城市郊区中的国有土地:包括已办理征用手续的土地、未划入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如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用地)、国有农、林、牧、渔场用地及军事用地等,均属国家所有。
3. 其他特殊情形:如因国家建设需要被征用的土地、河道堤防内的土地和堤防外的护堤地等,除非另有规定,否则也属国家所有。
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定
1. 基本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均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 具体情形:
- 村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 已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 土地改革时分给农民并颁发了土地所有权证的土地,现在仍由村或乡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成员使用的,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确定
1. 划拨取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需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2. 有偿出让: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是土地使用权有偿取得的主要方式。
3. 特殊情况:如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在特定条件下转为国有后,其使用权可依照有关规定确定给单位和个人使用,但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五、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确定
1. 承包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2. 宅基地使用:农村居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宅基地的使用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村规划。
3. 其他用途:如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等,也需依法确定土地使用权,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
六、争议解决与法律责任
1. 争议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争议时,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2. 法律责任:侵犯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土地权益的合法保护。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为明确土地权属、保护土地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土地使用证与测绘面积不一致的问题,主要涉及土地权利的确认和登记制度。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1)土地使用证与测绘面积不一致的处理原则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者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而测绘面积则是对土地实际面积的测量结果。当两者不一致时,应首先依据实地四至界线计算土地面积,以确定土地的实际使用权范围。这一原则体现了土地权利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土地权利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2)相关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这表明土地权利的确认和登记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这进一步强调了登记在土地权利确认中的关键作用。
3)具体处理流程1. 核实测绘数据:首先,应对测绘数据进行核实,确保测绘结果的准确性。如有必要,可请专业测绘机构进行重新测绘。
2. 比对土地使用证:将核实后的测绘数据与土地使用证上的面积进行比对,找出不一致的原因。
3. 申请变更登记:如确因测绘错误或土地使用证记载错误导致面积不一致,应向土地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以纠正错误。
4. 法律救济途径:若因面积不一致引发纠纷,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土地权利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土地使用证与测绘面积不一致时,应依据实地四至界线计算土地面积,并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确认和登记。这一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土地权利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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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地 同权丶同价的规定,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若干规定
内容审核:姜卫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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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