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群杰律师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长期专注于行政法领域,熟悉全国近二十余省市的征地拆迁法规与政策要求,善于迅速梳理案件脉络、精准识别关键问题,对大型企业及群体性征收补偿案件纠纷的解决具有丰富经验;能综合运用诉讼、复议、协商等多元策略,成功为众多企业与个人当事人争取到公平补偿与合法权益,多次实现“以打促谈”“以诉促调”的良好效果。多个承办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
集体土地建设土地使用权归属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可以明确如下:
1)集体土地建设土地使用权归属集体土地建设土地使用权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非个人或一般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土地的所有权人,有权依法对土地进行管理和使用。
1. 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这意味着,虽然土地所有权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给单位或个人。
2. 使用权的取得与流转: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需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同时,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出让、出租,但需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的使用与管理1. 合理规划与使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这确保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的使用符合规划和发展的需要。
2. 保护与管理义务: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条,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这要求使用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3)集体土地建设使用权流转的注意事项1. 流转条件与程序:集体土地建设使用权流转需满足一定条件,如符合产业、环保等政策及标准要求,产权明晰等。同时,流转需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
2. 流转用途限制:根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通过出让、转让和出租方式取得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商品房地产开发。这确保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的使用符合其原有的性质和目的。
集体土地建设土地使用权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权可以依法取得和流转,但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用地的管理规定主要涉及设施农用地的定义、分类、使用原则、规模控制及申请与管理流程等方面。以下是对这些规定的详细解读:
1)设施农用地的定义与分类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包括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生产设施用地直接用于种植或养殖,如温室、大棚等;附属设施用地则包括与生产直接关联的粪污处置、检验检疫等设施用地;配套设施用地则涉及农产品加工、存储等用地。
2)设施农用地的使用原则1. 用地性质: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但种植设施若破坏耕地耕作层,则需补划;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
2. 恢复原用途:设施农业用地不再使用时,必须恢复原用途。若被非农建设占用,应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并落实占补平衡。
3)设施农用地的规模控制与管理流程1. 规模控制:各类设施农业用地规模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合理确定,包括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及配套设施用地的最大面积限制。
2. 申请与管理流程:设施农业用地实行备案管理制度。经营者需向乡镇政府提出用地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乡镇政府初审合格后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部门备案。涉及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需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动工。
设施农业用地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进行非农化建设。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责令恢复原状、罚款甚至拆除违法建筑等措施。
设施农业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的土地,包括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涉及土地使用权的规定以及设施农用地的特殊管理要求。
1)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设施农业用地通常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确定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并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土地使用权应当依法登记,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对于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
2)设施农用地的特殊管理要求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生产设施用地包括工厂化作物栽培用地、规模化养殖用地、水产养殖用地等。附属设施用地则是指与生产设施相配套的管理用房、仓储、环保等设施用地。
国土资源部门对设施农用地有特定的管理规定,包括严控总量盘活存量,引导农民居住适度集中,以及加强监管,建立宅基地使用和管理新秩序等。这些规定旨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并促进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3)设施农业用地使用年限设施农业用地的使用年限通常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政策,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分别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和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可以依法相应延长。
设施农业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涉及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设施农用地的特殊管理要求以及设施农业用地的使用年限。这些法规和政策为设施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和规范指导。
小区公共设施归集体业主所有的法律规定
小区公共设施归集体业主所有,这一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
1)公共设施归业主共有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 条款内容: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 解释:该条款明确规定了小区内道路(非城镇公共道路)、绿地(非城镇公共绿地或非个人所有)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均属于业主共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 条款内容: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 解释:此条款进一步强调了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包括公共设施)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2)公共设施归业主共有的具体表现1. 道路与绿地:
- 小区内的道路和绿地,除非特别指明为城镇公共道路或城镇公共绿地,或明示属于个人所有,否则均属于业主共有。
2. 其他公共场所与公用设施:
- 包括但不限于花园、休闲广场、健身器材、儿童游乐设施、电梯、楼道照明设施等,这些设施均是为了满足业主的共同生活和使用需求而建设的,因此属于业主共有。
3. 物业服务用房: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七条,建设单位需按规定配置物业管理用房,且该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其用途。
3)公共设施归业主共有的意义1. 保障业主权益:
- 公共设施归业主共有,确保了业主对小区内公共设施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保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2. 促进小区和谐:
- 业主对公共设施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有助于增强业主的归属感和责任感,促进小区的和谐与发展。
3. 规范物业管理:
- 明确公共设施的归属,有利于规范物业公司的管理行为,确保物业公司依法依规使用和管理公共设施。
小区公共设施归集体业主所有,这一规定不仅符合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也体现了对业主权益的保障和对小区和谐发展的促进。同时,也要求物业公司在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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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用地的管理规定,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
内容审核:李群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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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公摊面积,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违法强拆维权,赔偿谈不拢的核心常常不是法律,是举证。房屋面积、结构、装修、室内物品、经营损失,每一项都要有依据,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
自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房改房是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公房,购房之后产权归个人,但有的没办下证。三类房子的补偿规则差别很大,承租权不是空的东西。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过渡费停发,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老百姓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评估价低于市场价,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无证房面积核算方式,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安置人口名单一般在征收补偿方案里公布,公布之后有异议期。很多人错过了这个期限,等到签协议才发现少算人,再改就难了。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