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至2012年3月,曾就职于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 2012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至今,杨念平律师一直专注于征地拆迁法律业务,代理相关案件近2000件,涵盖国有土地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尤其擅长于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案件的谈判与诉讼。杨念平律师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丰富的办案技巧,善于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秉承“只为被拆迁人打官司”的理念,将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愿为一线希望,付出百倍努力,她被当事人评价为“中国最坚强的拆迁女律师”。
拆迁房没有房产证是否可以公证,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1)如果拆迁房暂时没有房产证,但具备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合同、房产合同、核档证明等,能够清晰证明产权与所有权,那么是可以进行公证的。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需要向公证处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填写公证申请表,并交纳相应的公证费用。公证处将启动公证程序,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查证,一旦查证属实,将出具相应的房产公证书。2)如果拆迁房是购买的安置房、回迁房或自建房,且没有房产证,那么一般来说,这类房产是不能进行公证的。因为公证机构在进行公证时,需要确保所公证的房产具有明确的产权归属,而房产证是证明房产归属的重要法律依据。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拆迁房,其产权归属可能存在争议或不明确,因此公证机构通常会拒绝进行公证。拆迁房没有房产证是否可以公证,取决于房产的具体情况和能否提供其他充分的证明材料来证明产权与所有权。
拆迁时父母把安置房直接写子女的名字,不可以直接办理,需要公证。具体分析如下:
1. 安置房产权归属:拆迁房属于政策安置房,包含政策优惠,其产权归属不能直接变更到子女名下。如果父母想要将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变更到子女名下,需要通过赠与或继承的方式,并且要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手续后,才可以到主权登记部门变更产权手续。同时,已婚的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并同时到场签订相关手续;未婚的需要提供单身证明和身份证件。
2. 相关法规依据: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这表明,安置房产权变更需要通过正式的法律程序,包括公证和不动产登记。
3. 特殊情况说明:在特定情况下,如子女与父母属于同一户宅基地家庭的成员,或者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上,户主代表全家签字,并写上家庭其他人员的姓名,这样的情况下,安置房可以直接写上子女的名字。但一般情况下,安置房的产权人是拆迁房的所有家庭成员,除非家庭成员经过商量,决定由其中的某一人享有产权,那么在办理产权证时就可以写上这个人的名字。
拆迁时父母把安置房直接写子女的名字,并不符合常规的产权变更流程,需要通过赠与或继承的方式进行公证和产权变更手续。
公证书在做出来之后,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随意更改的。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公证书存在错误,是可以进行修改或撤销的。
1)公证书的错误类型与处理1. 内容违法或与事实不符:如果当事人或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发现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他们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申请。一旦公证机构确认公证书确实存在问题,将会撤销该公证书并进行公告,这样的公证书自始无效。
2. 其他错误:对于公证书中存在的其他错误,如文字错误或打印错误等,公证机构在核实后应进行更正。
2)公证书的法律效力公证书作为经过公证机构证明的文书,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在民事活动中,经过公证的证明材料和事实往往更易于被法院和其他机构所接受。因此,如果发现公证书有误,及时与公证机构沟通并进行更正或撤销是非常必要的。
3)不动产公证与过户对于不动产如房产的公证,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仅仅进行公证并不能代替过户手续。在我国,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依法进行登记才能发生效力。因此,即使房产证已经过公证,但如果没有完成过户手续,房产的所有权并未真正转移。
公证书在做出后一般不能随意修改,但如果发现错误,可以通过正当程序向公证机构申请复查并进行更正或撤销。
关于新规下遗嘱与房产过户的问题,首先要明确的是,即便存在遗嘱,也不能直接办理房产过户。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1)遗嘱与房产过户的关系1. 遗嘱的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但这并不意味着遗嘱本身可以直接作为房产过户的依据。
2. 房产过户的法定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变更,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因此,房产过户必须经过登记程序,仅凭遗嘱无法直接完成过户。
2)遗嘱公证与房产过户1. 遗嘱公证的作用
遗嘱公证可以增强遗嘱的法律效力,但并不意味着遗嘱公证后就可以直接过户房产。因为遗嘱公证可以做多份,也可以撤销,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2. 遗嘱公证后的过户流程
遗嘱受益人需要拿着遗嘱公证到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人员会询问全部继承人手中是否还有其他遗嘱,以确定受益人所持遗嘱是最后或唯一的一份。之后,还需按照房产过户的法定程序进行。
3)房产过户的具体流程1. 确认产权
在过户前,需要确认房产的产权是否清晰,是否存在争议。
2. 准备过户材料
根据房子过户的一般要求,需要准备过户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房屋的产权证、登记原因证明材料等。
3. 办理过户手续
带上准备好的材料,前往房产交易管理所办理过户手续。这一过程中,可能还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
即便存在遗嘱,也不能直接办理房产过户。必须按照法定的过户程序进行,包括确认产权、准备过户材料、办理过户手续等。同时,如果遗嘱存在多份或可以撤销的情况,还需要先确定遗嘱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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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拆迁时父母把安置房直接写子女的名字 需要公证吗,公证书做出来以后能不能改了
内容审核:杨念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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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公摊面积,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违法强拆维权,赔偿谈不拢的核心常常不是法律,是举证。房屋面积、结构、装修、室内物品、经营损失,每一项都要有依据,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
自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房改房是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公房,购房之后产权归个人,但有的没办下证。三类房子的补偿规则差别很大,承租权不是空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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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费停发,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老百姓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评估价低于市场价,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无证房面积核算方式,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安置人口名单一般在征收补偿方案里公布,公布之后有异议期。很多人错过了这个期限,等到签协议才发现少算人,再改就难了。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