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集体土地流转抵押,流转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用于抵押

咨询
侯森律师

侯森律师

专业律师 征地拆迁 房产纠纷 建筑工程

拥有深厚的房地产法、建筑法等相关不动产专业理论功底,独立和参与办理了多起行政法征地拆迁诉讼及非诉案件,赢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尤其擅长处理房产纠纷以及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专业契合度高,办案经验丰富。

广东省集体土地流转抵押,流转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用于抵押,《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

一、流转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用于抵押

流转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用于抵押的。具体分析如下: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条件

1. 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通常不能抵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抵押,这属于法律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

2. 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这里的其他方式主要是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经发包方同意后,这类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用于抵押的。

2)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流程

1. 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和抵押权人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在试点地区农业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办理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登记。

2. 权属审核与公示。受理抵押登记的部门将对用于抵押的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权属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确保权属清晰无争议。

3. 发放贷款。在登记无异议后,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限,金融机构将向抵押人发放贷款。

4. 还本付息。抵押人需按照约定在期限内还本付息,履行贷款合同义务。

流转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用于抵押的,但具体操作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实施细则

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实施细则主要涉及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新规、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办法以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方面。以下是对这些内容的详细解答:

1)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新规

1. 集体土地变建设用地手续:

- 选择符合规划的集体农用地,咨询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确保所选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要求。

- 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经住建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 建设用地占用程序:

- 市、县人民政府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等,分批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

-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方案进行审查,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 农用地转用方案等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按具体项目分别供地。

2)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办法

1.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

- 乡镇企业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需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 农民宅基地申请: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2.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条件:

- 符合产业、环保等政策及标准要求。

- 具备必要的开发建设条件,如通路、通水、通电等。

- 产权明晰,无权属争议,且已依法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 流转期限在约定的使用年限或剩余使用年限内。

- 出让、出租和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

通过出让方式获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 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 法律、行政法规未另有规定,且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未另有约定。

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实施细则涉及多个环节和方面,包括选择符合规划的土地、编制可行性报告、申请用地使用权以及流转管理等。在实际操作中,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执行,确保用地合法合规。

三、村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办法

村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以下是关于村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详细解释:

1)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取得

1.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2. 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还需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条件

1.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2.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符合产业、环保等政策及标准要求,具备必要的开发建设条件,产权明晰且无权属争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要求,以及流转期限在流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或剩余使用年限内。

3. 出让、出租和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还需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3)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要求

1.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四条,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2. 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变相改变农用地用于其它非农建设。

村民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确保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可持续性。

四、村委会有权使用村集体土地吗

村委会有权使用村集体土地,但这一权利是受到严格限制和约束的。

1.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明确了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规定了土地用途,并要求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五条保护集体所有的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并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若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受侵害的集体成员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使用方式,包括出让、出租等,需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2. 权利限制:

- 村委会使用村集体土地必须遵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

- 村委会无权私自拍卖或出售集体土地,但可以在得到集体村民同意或授权后,依法通过租赁等方式流转土地。

- 任何关于村集体土地的决定,若侵害了集体成员的合法权益,受侵害的集体成员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

村委会有权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村集体土地。这一权利并非无限,而是受到严格的法律约束和村民的监督。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广东省集体土地流转抵押登记管理办法

#广东省集体土地流转抵押管理办法

#广东省集体土地流转办法

#广东省集体土地流转管理办法

#村集体收取土地流转管理费的法律依据

#集体土地流转管理办法

#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取土地流转服务费依据

#广东省集体留用地管理办法

#村集体土地流转是什么意思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管理办法

#广东省集体土地流转抵押管理办法

#广东省集体土地流转抵押政策

#广东省集体土地流转抵押登记办法

#广东省集体土地流转办法

#广东省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规定

#广东省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

#广州集体土地流转

#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

#《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

#集体流转土地抵押登记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广东省集体土地流转抵押,流转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用于抵押,《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头条-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实施细则,村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办法

内容审核:侯森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广东省集体土地流转抵押,流转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用于抵押/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广东省林地征收补偿标准,山林每年政府给多少补贴一亩

26年01月28日
2026年广东省河源市江东新区征地拆迁政策、公告、拆迁补偿,河源江东新区用地规划

26年01月28日
广东房子强制拆迁吗现在,拆迁全面叫停 已明确 2025年以后 楼龄超过25年的房子 统一这样处理

26年01月28日
最新广东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 2023年广东省农村宅基地补偿新标准,广东省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有哪些

26年01月28日
徐慧芳律师:广东拆迁新规,中央 2025 年拆迁新规

26年01月28日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征地拆迁政策、公告、拆迁补偿,荔湾区征收公告

26年01月28日
南沙区最新拆迁补偿,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农村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明细2022

26年01月28日
广东省耕地拆迁补偿政策,广东征收土地补偿标准2022年

26年01月28日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土地征地补偿标准,肇庆市征地补偿新标准

26年01月28日
广东省征地拆迁补偿,沙涌南最新补偿标准,广东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19

26年01月28日
农村集体土地能否担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去银行抵押贷款,村集体土地可以抵债吗

26年01月28日
福州拆迁房4套,所有权 经营权与收益权不一致

26年01月28日
集体土地可否评估,集体土地经营权可以评估吗,集体土地评估机构如何选定

26年01月28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法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26年01月28日
金盏金盏腾退,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区别

26年01月28日
承包林地自建房拆迁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可以建房吗

26年01月28日
集体土地现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及建议,集体土地新政

26年01月28日
承包集体土地转租,租赁农村土地再转租是否合法

26年01月28日
集体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一样吗

26年01月28日
退耕还林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确定,退耕还林地承包期限

26年01月28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6年01月28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6年01月28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6年01月28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6年01月28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6年01月28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6年01月28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6年01月28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6年01月28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1月28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1月28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