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娴熟掌握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案件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方式,擅长处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案件,类型包括住宅拆迁、商铺拆迁、企业拆迁、营业用房拆迁、违建拆除、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集体维权大型诉讼及土地征收、拆迁行为引发的刑事案件辩护等。
农村宅基地买卖试点地区主要包括以下地方:
1)北京市:昌平区、大兴区。2)天津市:静海区、蓟州区。3)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邢台市信都区、定州市、平泉市。4)山西省:平遥县、泽州县、清徐县等。(此处仅列举部分地区,完整名单请参考“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名单”)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这些地区被选为试点,但农村宅基地的买卖仍然受到严格的法律限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但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资产,不可以随意买卖。试点地区可能在特定条件下进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尝试,但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因此,即使在试点地区,农村宅基地的买卖也应依法进行,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如有关于宅基地买卖的具体疑问,建议咨询当地政府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
关于“同户家庭成员有人过世的,其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由剩余家庭成员享有”这一问题,以下是对该问题的详细解答:
1)宅基地使用权的基本属性1. 集体所有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个人仅享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
2. 户为单位分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分配是以“户”为单位的。
2)家庭成员过世后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1. 户内成员继续享有:若同户家庭成员中有人过世,但户内仍有其他成员,则宅基地使用权由剩余的家庭成员继续享有。这是因为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分配的,只要户内存在成员,使用权就不会因某个成员的过世而被收回。
2. “地随房走”原则:虽然宅基地本身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因继承房屋而取得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若继承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可继承房屋并维持现状,但不能进行翻建或改建。房屋灭失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3)特殊情况下的处理1. 户内无其他成员:若过世的家庭成员是户内的唯一成员,且宅基地上有房屋,则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处理。若宅基地上无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2. 子女户口迁出:若子女的户口已迁出本村,但宅基地上有房屋,子女可依法继承房屋,并在房屋存续期限内继续使用房屋所占用的宅基地。子女不再享有申请新宅基地的权利。
同户家庭成员有人过世的,其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由剩余家庭成员享有,这是基于宅基地以户为单位分配的基本属性。同时,也需遵循“地随房走”的原则,处理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问题。在特殊情况下,如户内无其他成员或子女户口迁出等,也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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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同户家庭成员有人过世的 其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由剩余家庭成员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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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房屋被拆没拿到钱,合法强制拆除的办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房子被偷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路子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安置房不交付,协议签了不等于事情结束,对方不付款、不交房、停发过渡费,都属于不履行协议。老百姓可以起诉,也可以先书面催告,把催告记录留作证据。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
停产停业损失,土地这一块最容易被忽略。国有出让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厂房,土地价值往往体现不出来。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
补偿面积少算,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自管公房拆迁,先分清房屋性质。公房分三类:直管公房,产权在房管部门;自管公房,产权在单位;房改房,已经按房改政策卖给个人但可能没办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卡点落在认定这两个字上,房子定成违建,补偿基数归零;定成历史遗留,合法面积照算。老百姓先把建成时间、有没有审批手续、住到现在的年限三样凑齐。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