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拆迁户赔偿款,违章建筑 拆迁后 可以获得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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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瑞青律师

谢瑞青律师

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企业拆迁 群体性案件 违建处理

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团队督导律师,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城市更新与征收拆迁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自2013年初加入在明律所以来,已专注深耕于行政诉讼、征地拆迁领域超过十二年,其带领的团队业务足迹遍及全国三十余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累计主办各类征收拆迁案件千余件,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严谨的工作态度与丰富的实战经验,尤其以“逻辑清晰、条理分明、有理有据、收放自如”的庭审和谈判风格赢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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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章建筑 拆迁后 可以获得赔偿吗

违章建筑拆迁后,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获得赔偿的。但存在以下几种情形,被拆迁者可获得相关的赔偿或补偿:

1)如果违章建筑取得土地使用权,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给土地使用权造成损害的,应适当予以补偿。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1. 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出让方式得来,且违法建筑人已缴足土地出让金但未到出让年限的,拆迁人应补偿被拆迁人造成的土地使用收益的损失。

2. 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划拨方式得来的,拆迁人则可以不补偿使用该土地的违章建筑人。

2)违章建筑内的财产可以独立于违章建筑存在,属于违章建筑人的合法财产,依法应受到保护。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应注意提醒被拆迁者搬迁并保护好个人财产。如果拆迁人对违章建筑内的财产不施加任何保护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被拆迁人可请求相应的赔偿。3)虽然违建一般不能获得拆迁补偿,但如果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由于拆迁程序和手段违法,侵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被拆迁人可依法申请拆迁赔偿。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于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补偿;而对于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则不予补偿。

违章建筑在拆迁后获得赔偿的情况有限,且具体赔偿情况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农村拆迁,外嫁女可以获得补偿赔偿安置吗

外嫁女是否可以获得农村拆迁的补偿赔偿安置,取决于具体情况。

1)若外嫁女在被拆迁的房屋中拥有所有权,即房屋登记在其名下,那么她有权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2)户口因素也会影响外嫁女是否能获得补偿。以下是几种不同情况的具体分析:

1. 如果外嫁女的户口未迁出,她仍保留原村集体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外嫁女应享受与其他村民相同的拆迁补偿待遇。

2. 如果外嫁女的户口已迁入小城镇,且仍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她同样有权享受拆迁补偿。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包期内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可按照承包人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

3. 如果外嫁女的户口已迁入其他村庄,并已在新居住地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她在原居住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将被收回,因此无法享受原居住地的拆迁补偿。

3)对于拆迁安置补偿,如果外嫁女属于丧偶或离婚情况,并将户口迁回原集体经济组织,她应当具有征收、拆迁安置补偿的资格。而如果她将户口迁入丈夫家且未发生丧偶或离婚情况,则通常没有资格享受拆迁补偿款。

外嫁女是否能获得农村拆迁的补偿赔偿安置取决于其房屋所有权情况、户口迁移情况以及是否保留原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多个因素。在具体操作中,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指导和帮助。

拆迁违章建筑是否能获得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一般不能获得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会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只有被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才能给予补偿。而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则不予补偿。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被拆迁者可能获得相关的赔偿。例如,如果违章建筑内的财产受到损失,被拆迁人可以请求相应的赔偿,因为这些财产是违章建筑人的合法财产,依法应当受到保护。如果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因程序和手段违法,侵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被拆迁人也可以依法要求赔偿损失。

虽然拆除违章建筑一般不能获得补偿,但在特定情况下,被拆迁者有可能获得相应的赔偿。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判断。

二、高速公路如何办理施工许可证

高速公路施工许可证的办理

高速公路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是确保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合法开工的关键步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以下将详细阐述高速公路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及相关要点。

一、办理条件

在申请高速公路施工许可证前,建设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1. 用地批准:确保已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证明,项目用地合法合规。

2. 规划许可:需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明项目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3. 拆迁进度:如涉及拆迁,拆迁进度应达到不影响施工进度的程度。

4. 施工企业确定:通过招标等方式选定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并签订施工合同。

5. 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纸应完整、准确,并已通过有资质的图审机构审查合格。

6. 质量与安全措施:制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管理人员,并办理相关监督手续。

7. 资金落实:建设单位需提供资金落实证明,确保建设资金充足。

二、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高速公路施工许可证时,需准备以下材料:

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2. 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证明项目的合法性和投资规模。

3. 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明项目用地的合法性和规划符合性。

4. 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如涉及拆迁,需提供拆迁许可证或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

5. 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证明施工企业已通过招标选定,并签订了施工合同。

6. 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7. 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提供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签订的监督协议。

8. 资金证明:由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或财务部门提供的资金到位情况说明。

三、提交申请与审批流程

1. 提交申请:将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政务服务窗口或指定办理地点。部分地区支持网上申报,可通过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进行在线提交。

2. 受理: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补正内容。

3. 审核: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事项进行实质性审核。包括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核实及工程项目开工条件检查,可能涉及实地勘查。

4. 决定与发证:符合条件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并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四、注意事项

1. 材料真实性: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承担法律责任。

2. 许可证有效期:建筑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通常为三个月。获批后需在有效期内动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需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每次延期不超过三个月,最多可延期两次。

3. 变更与注销: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需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维护管理工作。恢复施工时,也需向发证机关报告。工程完工后,需办理施工许可证注销手续。

通过遵循上述流程和要求,建设单位可以合法、有序地办理高速公路施工许可证,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工和建设。

三、高速公路如何办理施工许可证

高速公路施工许可证的办理

高速公路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是确保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合法开工的关键步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以下将详细阐述高速公路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及相关要点。

一、办理条件

在申请高速公路施工许可证前,建设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1. 用地批准:确保已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证明,项目用地合法合规。

2. 规划许可:需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明项目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3. 拆迁进度:如涉及拆迁,拆迁进度应达到不影响施工进度的程度。

4. 施工企业确定:通过招标等方式选定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并签订施工合同。

5. 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纸应完整、准确,并已通过有资质的图审机构审查合格。

6. 质量与安全措施:制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管理人员,并办理相关监督手续。

7. 资金落实:建设单位需提供资金落实证明,确保建设资金充足。

二、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高速公路施工许可证时,需准备以下材料:

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2. 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证明项目的合法性和投资规模。

3. 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明项目用地的合法性和规划符合性。

4. 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如涉及拆迁,需提供拆迁许可证或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

5. 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证明施工企业已通过招标选定,并签订了施工合同。

6. 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7. 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提供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签订的监督协议。

8. 资金证明:由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或财务部门提供的资金到位情况说明。

三、提交申请与审批流程

1. 提交申请:将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政务服务窗口或指定办理地点。部分地区支持网上申报,可通过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进行在线提交。

2. 受理: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补正内容。

3. 审核: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事项进行实质性审核。包括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核实及工程项目开工条件检查,可能涉及实地勘查。

4. 决定与发证:符合条件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并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四、注意事项

1. 材料真实性: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承担法律责任。

2. 许可证有效期:建筑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通常为三个月。获批后需在有效期内动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需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每次延期不超过三个月,最多可延期两次。

3. 变更与注销: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需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维护管理工作。恢复施工时,也需向发证机关报告。工程完工后,需办理施工许可证注销手续。

通过遵循上述流程和要求,建设单位可以合法、有序地办理高速公路施工许可证,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工和建设。

四、施工许可证30万以下和但是建筑面积超300平还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吗

关于“施工许可证30万以下和但是建筑面积超300平还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吗”的问题,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这一规定并未明确提及工程造价或建筑面积作为是否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唯一条件。

1. 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一系列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等。这些条件是与工程的合法性、规划性、施工准备等紧密相关的,而不仅仅是基于工程造价或建筑面积。

2. 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同时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这意味着,对于某些小型工程,可能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这一规定并未明确说明“限额以下”的具体标准,因此是否属于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需要依据具体的行政法规或地方规定来判断。

3. 建筑面积超300平的情况:

- 对于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工程,通常不属于小型工程范畴。因此,无论工程造价是否低于30万元,只要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且不满足其他免办施工许可证的条件,就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

对于“施工许可证30万以下和但是建筑面积超300平”的情况,仍然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因为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并不仅仅基于工程造价或建筑面积,而是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工程的合法性、规划性、施工准备等。因此,在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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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高速公路如何办理施工许可证,高速公路如何办理施工许可证

内容审核:谢瑞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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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拆迁户赔偿款,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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