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群杰律师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长期专注于行政法领域,熟悉全国近二十余省市的征地拆迁法规与政策要求,善于迅速梳理案件脉络、精准识别关键问题,对大型企业及群体性征收补偿案件纠纷的解决具有丰富经验;能综合运用诉讼、复议、协商等多元策略,成功为众多企业与个人当事人争取到公平补偿与合法权益,多次实现“以打促谈”“以诉促调”的良好效果。多个承办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26年最新规定综述
结论前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需遵循《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规,确保符合规划、产权明晰,并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交易,以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农村经济发展。
一、法律法规依据
- 《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提供了法律基础,允许符合规划的经营性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进入市场。
二、入市条件
1. 符合规划:土地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被明确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
2. 产权明晰: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必须清晰无争议,且已完成确权登记,避免入市过程中的产权纠纷。
3. 依法取得:土地必须是依法取得的,非法占用或擅自改变用途的土地需先依法处理并补办相关手续。
三、入市程序
1. 方案拟订:由土地所有权人拟订出让、出租等方案,明确交易细节。
2. 村民决策:方案需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3. 申请与审批: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入市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查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再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4. 交易实施:通过土地交易平台等公开方式发布入市信息,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进行交易。
5. 合同签订与备案:交易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并报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6. 登记发证:受让人支付费用后,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四、有偿使用方式
- 出让: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让渡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支付出让价款。
- 出租: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租赁合同支付租金。
- 入股: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与他人共同举办企业等,按入股合同享受权益、承担风险。
- 抵押: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设定抵押权,为土地使用者提供更多融资渠道。
关于中央下发的当前农村工作60条政策,由于政策内容广泛且具体条目众多,无法一一详细列举。但可以从几个关键方面概述中央农村政策的重点,并结合相关法律依据进行解读。
1)农村土地政策1.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永久基本农田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定,由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纳入国家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严格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确保农田的可持续利用。
2. 农村宅基地管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 该条还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体现了对农村宅基地使用的严格管理和规划。
3. 农用地转用与征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需由国务院批准。
2)农村发展政策1.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国家鼓励并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申报承建高标准农田,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土地利用率。
2.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 中央政策允许具备处分权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开展使用权抵押融资,实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农村房屋政策1. 农村危房改造
- 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危房改造,特别关注贫困地区的危房改造工作,以改善农民居住条件。
2. 农民住房保险
- 中央逐步提高农民住房保险赔偿标准,并推进农村居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以增强农民住房安全保障。
中央下发的当前农村工作政策涵盖了土地、发展、房屋等多个方面,旨在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保障农民权益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这些政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紧密相关,共同构成了推动乡村振兴的法律体系。
关于中央下发的当前农村工作60条政策,由于政策内容广泛且具体条目众多,无法一一详细列举。但可以从几个关键方面概述中央农村政策的重点,并结合相关法律依据进行解读。
1)农村土地政策1.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永久基本农田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定,由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纳入国家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严格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确保农田的可持续利用。
2. 农村宅基地管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 该条还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体现了对农村宅基地使用的严格管理和规划。
3. 农用地转用与征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需由国务院批准。
2)农村发展政策1.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国家鼓励并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申报承建高标准农田,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土地利用率。
2.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 中央政策允许具备处分权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开展使用权抵押融资,实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农村房屋政策1. 农村危房改造
- 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危房改造,特别关注贫困地区的危房改造工作,以改善农民居住条件。
2. 农民住房保险
- 中央逐步提高农民住房保险赔偿标准,并推进农村居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以增强农民住房安全保障。
中央下发的当前农村工作政策涵盖了土地、发展、房屋等多个方面,旨在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保障农民权益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这些政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紧密相关,共同构成了推动乡村振兴的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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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中央下发的当前农村工作60条政策,中央下发的当前农村工作60条政策
内容审核:李群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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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