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体土地使用权,村民小组集体山场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

咨询
张琨律师

张琨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征地拆迁 房产 土地征收

张琨律师专注于征地拆迁法律事务的研究,并拥有超过十年的执业经验,曾成功代理多起房屋补偿安置案件,至今主办及合办案件已超400件。张琨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征地拆迁纠纷,房产、土地征收行政纠纷,税务筹划和行政处罚的处理。同时,张琨律师还在水务环境建设服务领域工作3年,具有投融资及环保项目运营经验。 张琨律师为人真诚、办案风格犀利,在全国范围内办理多起重大、疑难案件,深受当事人的好评及认可。

厦门市集体土地使用权,村民小组集体山场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厦门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纠纷裁决规程

一、村民小组集体山场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

村民小组集体山场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平、合理,并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以下是具体的分配方案要点:

1. 分配原则: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 土地补偿费应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并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可参考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相关规定。

2. 分配程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需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

- 在征收土地前,应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相关信息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各方意见。

- 如多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规,政府应组织听证会并根据情况修改方案。

3. 具体分配方案: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可通过村民会议决定,确保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能够获得相应份额。

- 分配时可考虑平分原则,但应遵循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定,确保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4. 监督与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公布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收支状况,接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监督。

- 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确保补偿款项用于规定的目的。

村民小组集体山场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方案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法确定分配标准和程序,并通过村民会议等民主议定程序进行决策,同时接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全程监督,以确保补偿款能够真正用于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和长远发展。

二、集体土地的房屋征收依据补偿方案还是590号令

在集体土地的房屋征收过程中,补偿方案与590号令(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适用性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1)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的补偿依据

1. 主要法律依据: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的补偿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其中,《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这一条款是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的基本原则。

2. 补偿内容: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时,应补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2)590号令的适用性分析

1. 590号令的适用范围:590号令,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主要适用于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与补偿。因此,在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中,590号令并不直接作为补偿依据。

2. 特定情形下的参照适用:在特定情形下,如集体土地已被实质征收转变为国有土地,或“城中村”等特殊区域已被纳入城市规划区,且未就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安置补偿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可能会参照590号令规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进行判决。这是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平补偿。

3)补偿方案与590号令的关系

1. 补偿方案的制定:在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过程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具体的补偿方案。该方案应明确征收范围、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关键内容,并确保补偿方案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2. 与590号令的衔接:虽然590号令不直接适用于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但在制定补偿方案时,可以借鉴590号令中关于房屋征收补偿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如评估方法、补偿标准等。同时,在特定情形下,如前述所述,补偿方案可能会参照590号令进行制定。

集体土地的房屋征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补偿,而590号令主要适用于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与补偿。但在特定情形下,如集体土地已被实质征收转变为国有土地或“城中村”等特殊区域已被纳入城市规划区,且未进行安置补偿的,可能会参照590号令进行补偿。因此,在具体案件中,应综合考虑土地性质、征收目的、补偿标准等因素,确定适用的法律依据和补偿方案。

三、集体土地上评估依据

集体土地上评估的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对集体土地上评估依据的详细阐述:

一、集体土地的性质与评估原则

1. 集体土地的性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 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的法律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一条)。

2. 评估原则:

- 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评估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

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评估

1. 经营性用途的确定: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2. 评估参照: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三、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中的评估

1. 征收补偿原则:

-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2. 评估内容:

-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区片综合地价应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四、评估程序与要求

-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

集体土地上的评估依据主要包括集体土地的性质与评估原则、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评估、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中的评估以及评估程序与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集体建设用地价格评估标准

集体建设用地价格评估标准涉及多个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需综合运用以确定合理价格。以下是对集体建设用地价格评估标准的详细解析:

一、法律基础与原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一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的法律规定办理。该条款明确了集体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法律地位,为评估提供了权利基础。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流转的条件和范围,强调了流转的合法性和程序性。这对于评估集体建设用地的市场价值具有直接指导意义。

- 第四十八条强调了征收土地时应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该条款虽主要针对征收补偿,但间接影响了集体建设用地在市场上的价格评估,因为补偿标准往往反映了土地的市场价值。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确立了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进行评估。这为集体建设用地评估提供了基本的原则和框架,确保了评估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评估方法与技术规范

1. 评估方法的选择:

- 市场比较法:通过比较近期内已经发生交易的类似集体土地的价格,并对成交价格进行适当修正,来确定待评估土地的价格。适用于有充足可比交易案例的情况,能够反映市场的实际供求关系。

- 收益还原法:对于有稳定收益的土地(如出租用的土地),通过预测未来一定年限内的纯收益,并以适当的还原利率折现到评估时点,从而得到土地价格。适用于能够产生持续经济回报的土地,考虑了土地的未来收益能力。

- 成本逼近法: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税金等因素来确定土地价格。虽较少用于集体土地评估,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仍具参考价值,如新开发或改造的土地。

- 基准地价修正法:利用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根据待评估土地的自身条件和市场状况进行修正,从而得到土地价格。提供了政府指导下的价格参考,有助于确保评估结果的合理性。

2. 技术规范与指引:

-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虽然主要针对城镇土地,但对集体建设用地评估在方法和技术层面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规程中详细介绍了各种评估方法的应用步骤和注意事项,为评估人员提供了技术指导。

- 《农村集体土地价格评估技术指引》:由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印发,为集体建设用地的评估提供了具体的技术指导。指引中明确了评估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各种因素,如土地用途、区位条件、市场供求关系等,以及如何运用这些因素进行评估。

三、地方性法规与政策文件

- 各地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办法。这些办法对评估程序、评估机构选择、评估结果应用等方面作出更为细致的规定。例如,某些地区规定集体建设用地出让前必须进行地价评估,并要求评估机构需具备相应资质,评估结果需经相关部门备案。

- 具体实例如《平罗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评估办法》等,这些文件结合了当地的实际情况,为集体建设用地评估的具体操作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办法中可能规定了评估的具体流程、所需提交的材料、评估报告的格式等,确保了评估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厦门市集体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厦门市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厦门市集体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官网

#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2022修订

#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的若干规定

#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住宅房屋人均合法产权面积合并计算办法

#集体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最新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管理办法全文

#个人使用集体土地20年使用权归谁

#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

#厦门市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

#厦门市集体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

#厦门市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厦门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

#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

#厦门集体建设用地

#厦门集体土地房屋征收

#厦门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2016)220号

#厦门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纠纷裁决规程

#厦门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厦门市集体土地使用权,村民小组集体山场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厦门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纠纷裁决规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头条-集体土地的房屋征收依据补偿方案还是590号令,集体土地上评估依据

内容审核:张琨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厦门市集体土地使用权,村民小组集体山场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厦门同安拆迁新规定文件,福建省厦门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明细2022

26年02月06日
厦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与补偿,厦门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规定

26年02月06日
厦门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厦门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

26年02月06日
厦门市拆迁补偿最新标准文件,厦门市拆迁政策

26年02月06日
厦门市房屋拆迁法,2023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26年02月06日
厦门市区老房子拆迁怎么补偿,2023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26年02月06日
厦门市征用集体土地,房五高速长阳至五峰段土地征用情况

26年02月06日
福建省农村拆房子什么政策,福建省厦门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明细2022

26年02月06日
厦门市农村集体土地出让,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

26年02月06日
厦门新阳拆迁,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新阳派出所上户口需要预防针本本吗

26年02月06日
集体拆迁房能不能买,集体产权的住房可以买吗

26年02月06日
集体土地地上房屋,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买卖吗,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有所有权吗

26年02月06日
集体土地上盖房属于谁,在农村宅基地上所建房屋谁出资归谁吗

26年02月06日
集体土地上简易房,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

26年02月06日
城镇居民集体土地建房,可以在集体土地上建房吗

26年02月06日
集体物业拆除补偿标准,集体房产被拆赔偿标准

26年02月06日
村集体房屋买卖物权变动,民法典对农村房屋转让的规定,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卖协议

26年02月06日
集体土地上可以办企业吗,村集体可以兴办企业吗

26年02月06日
房屋是集体证明怎么写,农村房屋归属权证明怎么写,集体房证是怎么回事

26年02月06日
集体产权房屋备案查询,网签后能不能查到名下有房,集体产权的房子能查到吗

26年02月06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6年02月06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6年02月06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6年02月06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6年02月06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6年02月06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6年02月06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6年02月06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6年02月06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2月06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2月06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