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博韬律师自2010年起专注于征收拆迁业务,在该领域深耕十五年,代理案件遍及除西藏及港澳台地区的全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及住宅类、商业类、企业类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行政处罚等,案件总量逾千件。
土地确权证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不是一回事,二者存在明显的区别。
1. 定义与性质
- 土地确权证:是确认土地权属的法律凭证,它明确了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等权益的归属,是土地权利人享有土地权益的法律保障。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指的是属于某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享有该组织提供的各项权益和承担相应义务的村民。这一身份与村民的户籍、居住地以及是否参与集体经济组织活动等因素密切相关。
2. 关联与区别
- 关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并可能因此获得土地确权证,作为其对承包土地享有权益的法律证明。
- 区别:土地确权证是土地权益的法律凭证,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则是村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地位和权益的体现。前者是土地权益的物化表现,后者是村民身份和权益的抽象表达。即使某人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能通过其他方式(如继承、转让等)获得土地确权证;同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能因未承包土地或土地未确权而没有土地确权证。
3.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这一条款说明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土地承包中的优先地位。但并未将土地确权证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直接等同起来。
土地确权证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虽然存在一定的关联,但它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具有不同的定义、性质和法律效力。
国土资发〔2011〕178号文件主要关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中的若干问题,以下是对该文件核心内容的解读:
一、确权登记发证的目标与原则
1. 目标:明确农村集体土地的权属关系,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2. 原则:依法依规、保持稳定、统一部署、分工负责。依据《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和权证为基础,保持承包关系的稳定,并由各级政府统一部署,相关部门分工合作。
二、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与特殊情况处理
1. 登记范围:涵盖家庭承包的农村耕地、草地、林地等农用地,以及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四荒地”。
2. 特殊情况处理:
- 争议土地:权属有争议的地块,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调解,调解不成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解决前暂不确权登记。
- 特殊人群权益:确保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土地承包权益,出嫁女、离婚或丧偶妇女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原居住地应保留其承包权并进行确权登记。
三、确权登记发证的操作程序与要求
1. 宣传发动:通过多渠道宣传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要性和要求,提高农民的参与意识。
2. 清查核实:摸清查实历史资料、地块现状等,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调绘勘测:由专业测绘人员为主,组织农民代表参与调绘勘测,确保地块边界的准确性。
4. 张榜公示:公示清查结果和调绘勘测初步结果,无异议后由农户签字认可,确保公开透明。
5. 登记颁证: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登记颁证,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法律保障。
6. 归档管理:将相关资料分门别类、归集整理、科学建档并妥善保存,为后续的土地管理和查询提供便利。
关于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由什么部门负责的问题,以下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详细解答:
一、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总体负责部门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六条,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这意味着,对于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主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
二、具体负责部门及流程
1.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负责部门:这类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主要由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承担,该机构通常隶属自然资源部门。
- 流程:包括前期准备(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宣传动员、收集资料等)、申请与受理、地籍调查、审核公告、注册登记以及核发证书等步骤。每一步骤均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2. 国有土地使用权
- 负责部门:虽然问题主要关注村集体土地,但值得一提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确权发证工作同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 流程:涉及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确权发证,也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申请、审核、登记和发证。
三、法律分析与见解
- 合法性审查:在整个确权、登记、发证流程中,每一步骤均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确权登记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权益保护:应特别注重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权属调查和公告公示阶段,应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和诉求,确保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得到保障。
- 纠纷处理:对于权属争议,应及时进行调解处理,避免矛盾激化,确保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
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主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该机构通常隶属自然资源部门。在整个流程中,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关于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由什么部门负责的问题,以下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详细解答:
一、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总体负责部门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六条,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这意味着,对于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主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
二、具体负责部门及流程
1.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负责部门:这类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主要由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承担,该机构通常隶属自然资源部门。
- 流程:包括前期准备(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宣传动员、收集资料等)、申请与受理、地籍调查、审核公告、注册登记以及核发证书等步骤。每一步骤均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2. 国有土地使用权
- 负责部门:虽然问题主要关注村集体土地,但值得一提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确权发证工作同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 流程:涉及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确权发证,也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申请、审核、登记和发证。
三、法律分析与见解
- 合法性审查:在整个确权、登记、发证流程中,每一步骤均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确权登记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权益保护:应特别注重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权属调查和公告公示阶段,应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和诉求,确保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得到保障。
- 纠纷处理:对于权属争议,应及时进行调解处理,避免矛盾激化,确保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
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主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该机构通常隶属自然资源部门。在整个流程中,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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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国土资发 2011 178号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问题,村集体土地所有权 宅基地使用权等的确权 登记 发证工作由什么部门负责
内容审核:刘博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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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公摊面积,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违法强拆维权,赔偿谈不拢的核心常常不是法律,是举证。房屋面积、结构、装修、室内物品、经营损失,每一项都要有依据,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
自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房改房是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公房,购房之后产权归个人,但有的没办下证。三类房子的补偿规则差别很大,承租权不是空的东西。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过渡费停发,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老百姓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评估价低于市场价,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无证房面积核算方式,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安置人口名单一般在征收补偿方案里公布,公布之后有异议期。很多人错过了这个期限,等到签协议才发现少算人,再改就难了。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