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
(一)征地拆迁公告
古蔺县人民政府于2025年12月17日发布《泸州至古蔺高速公路项目(古蔺段)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该项目征地工作延续至2026年3月完成,同时拟于2026年4-8月新增1批次集体土地征收,用于成片开发建设,具体公告及范围如下:
1.泸州至古蔺高速公路项目(古蔺段):公告于2025年12月15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街道)、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示栏张贴公示,同步在古蔺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期30日,自2025年12月15日起至2026年1月15日止,公告期结束后在四川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拟征收土地范围细化至街道、村、村民小组如下:彰德街道成龙村第3、4村民小组,建国村第6、8村民小组,太平街村第1、2、3、5村民小组,香山村第1、2、4、5、6村民小组;金兰街道北朝村第1、2村民小组,火星村第8村民小组,金山村第5村民小组,青阳村第6、9、10村民小组;永乐街道和平村第4、5村民小组;德耀镇柏坪村第1、3、5、6村民小组;黄荆镇新市村第1、2、3、4村民小组,香楠村第1、2村民小组,田坝村第4、5、6村民小组,罗江村第5、6村民小组,汉溪村第1村民小组,高峰村第1、2、3村民小组所有的集体土地。
公告明确,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或其他相关权利人对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要求听证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对应街镇人民政府提出;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需在公告期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对应街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的,按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定。公告期结束后,由对应街镇人民政府代表县政府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土地征收范围和面积以最终土地征收批准文件为准。
2.拟新增集体土地征收(4-8月):拟征收范围为蔺阳街道飞龙村第2、5村民小组,石宝镇清泉村第3、6村民小组,观文镇凤鸣村第1、4村民小组,相关征收预公告将于2026年3月底发布,公告期10个工作日,明确土地现状调查、征收目的等相关要求。
(二)拆迁补偿标准
古蔺县2026年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统一遵循省市相关文件,结合项目实际细化如下,严格落实到村、组:
1.泸州至古蔺高速公路项目(古蔺段):
(1)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泸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告》(泸市府地布〔2023〕1号)执行,古蔺县本次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统一为49000元/亩,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为24500元/亩(按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执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比例核算发放。
(2)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4〕190号)、《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泸市府规〔2024〕3号)执行,根据青苗、地上附着物的类型、规格、生长周期分类确定补偿标准,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权属人,确保足额到位。
2.拟新增集体土地征收项目:补偿标准参照泸州至古蔺高速公路项目(古蔺段)执行,结合所在区域实际,调整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蔺阳街道为50000元/亩,石宝镇、观文镇为46000元/亩),其他补偿标准保持一致。
(三)拆迁安置政策
古蔺县2026年征地拆迁安置围绕项目建设需求,保障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具体政策如下:
1.泸州至古蔺高速公路项目(古蔺段):
(1)人员安置:本次征地涉及安置人员490余人,拟采用社保安置与货币安置相结合的方式,社保安置为被安置人员一次性缴纳1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同时补贴医疗保险费用;货币安置按被安置人员人均6.5-8万元的标准发放补贴,助力被安置人员自主就业、自主安置。
(2)农村村民住宅安置:本次征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拆迁195户,实行自建房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自建房安置方面,政府统筹规划安置用地,选择交通便利、配套完善的区域作为安置点,给予每户1.3万元的建房补贴;货币补偿方面,按被拆迁房屋评估价值足额发放补偿款,同时给予每户1-1.5万元的搬迁补贴及6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人均每月700元核算)。
2.拟新增集体土地征收项目:安置政策参照泸州至古蔺高速公路项目(古蔺段)执行,人员安置采用社保安置与货币安置相结合,农村村民住宅安置采用自建房与货币补偿相结合,具体安置人数、户数按实际调查登记结果确定,安置方案将在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实施。
●2021古蔺拆迁
●古蔺拆迁办电话
●四川省古蔺县拆迁最新动态
●古蔺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
●古蔺县2021年旧城改造
●古蔺县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
●古蔺县棚户区及旧城改造项目
●古蔺2021年规划
●古蔺棚改和旧城改造规划
●古蔺县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6年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征地拆迁政策、公告、拆迁补偿,古蔺县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古蔺拆迁办电话,四川省古蔺县拆迁最新动态内容审核:赵权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行政征收案件关系千家万户切身财产利益,政策性强,仅靠查询法条或线上咨询,很难精准匹配自身案件情况,难以厘清维权路径,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的渠道有限,这是国内基层法律服务长期存在的现实痛点。在明律所坚持线下公益普法,就是要让律师走到群众身边,把复杂的法律条文拆解为可理解、可操作的维权指引。
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四个要素不是必须全部满足,综合判断,符合多数即可。
拆迁补偿谈判要点,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土地补偿款被截留,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全体成员共有。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人口安置的补偿,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直接关系到个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权人,谁种的归谁,谁建的归谁。分配方案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到会人数和表决比例有法定要求。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有明确规定。高速公路两侧从公路用地外缘起算不少于三十米,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控制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已有的合法建筑不得扩建,控制区不等于征收范围。
集体土地被占用,租金停发是这类纠纷的常见转折点。企业不景气、项目烂尾,租金一停,地已经被硬化、厂房已经盖起来,复耕成本高得离谱。以租代征指的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程序。
无证房被认定违建,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安置面积按家庭人口核定。两个算法不一样,但共同点是都跟人口数直接挂钩,有的项目给钱,有的项目给面积。
补偿方案不合理,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无证房强拆维权,2026年各地的做法没有变:先看房子的建成年份,再看有没有审批或者缴费凭证,最后看征收方拿出那份认定文书的性质。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