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督导律师,自2005年律师执业至今拥有18年征地拆迁经验。曾为政府、开发商、村委会在拆迁一线提供过10多年征地拆迁法律服务,懂政府、懂开发商、懂村委会、懂被拆迁人、懂社会运行规则,是一个拥有综合经验的专业型律师。其团队专注为被拆迁企业提供法律、资产评估、税务筹划一站式综合服务。代理被拆迁企业与政府或开发商谈判、诉讼,提高补偿标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资质能否评估价值,这个问题涉及到资产评估的基本原则和范围。首先,从原则上讲,资质作为一种特殊的无形资产,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评估价值的。
1. 资质作为非货币财产的可评估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资质,作为一种特殊的无形资产,如果满足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条件,那么它是可以被评估并作为出资的。
2. 资产评估的方法
- 资产评估通常采用的方法有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和清算价格法。这些方法同样适用于资质的评估,但需要根据资质的具体特性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例如,如果资质能够带来持续的经济收益,那么收益现值法可能是一个合适的选择;如果资质的使用价值主要体现在其当前的重置成本上,那么重置成本法可能更为适用。
3. 资质评估的注意事项
- 在进行资质评估时,需要特别注意资质的有效期、使用范围、转让限制等条件。这些条件可能直接影响资质的价值。同时,评估机构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评估经验,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资质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评估价值的。但具体的评估方法和结果需要根据资质的具体特性和相关条件来确定。因此,在进行资质评估时,建议咨询专业的评估机构或律师以获取准确的评估结果和法律意见。
合同条款变更是否属于实质性变更
合同条款的变更是否属于实质性变更,取决于变更的内容是否涉及合同的核心要素,以及这些变更是否对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
一、实质性变更的定义
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2. 解释:实质性变更指的是对合同的基本条款或条件进行的修改,这些修改会改变合同的本质,影响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例如,合同标的的变更、数量的增减、质量的改变、价款的调整、履行期限的延长或缩短、履行地点的变更、违约责任的修改以及解决争议方法的变化等,都属于实质性变更。
二、合同条款变更的法律效果
1. 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这意味着,如果合同双方就变更内容达成一致意见,那么该变更就是有效的,无论是否属于实质性变更。
2. 未经协商一致:如果一方擅自对合同进行实质性变更,而另一方未予同意,那么该变更对另一方不具有约束力。原合同继续有效,双方仍应按原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
3. 法定特殊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变更属于实质性变更,也可能因法定特殊情形而被允许。
三、实践中的判断标准
在实践中,判断合同条款的变更是否属于实质性变更,应综合考虑变更内容对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影响程度、变更是否涉及合同的核心要素以及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图等因素。如果变更内容对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或者涉及合同的核心要素(如合同标的、价款等),那么该变更通常被视为实质性变更。
合同条款的变更是否属于实质性变更,需要根据变更的具体内容、双方当事人的协商一致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法定特殊情形来判断。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纳时间因具体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详细的缴纳时间规定:
一、商品房购买者
1. 缴纳时间:通常是在交房时或办理房产证前。具体来说,购房者需要在房屋交付使用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指定的专户管理银行。也有规定指出,在签订购房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如30日内),购房者应完成维修资金的缴纳。
2. 缴纳标准:根据相关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确定。
二、二手房购买者
1. 缴纳时间:一般是在房屋过户前完成维修基金的交纳。如果原房主已经缴纳了维修基金,账户内的余额会跟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给新户主。若原房主未缴纳或账户余额不足,新户主则需按规定补交。
2. 注意事项:在购买二手房时,买家应仔细核实房屋的维修基金缴纳情况,并在合同中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以避免后续纠纷。
三、特殊情况
1. 拆迁安置房:对于实行回迁安置且属于异产毗连房屋的,被拆迁人需要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一定标准(如20元至50元)交纳维修资金。具体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这部分费用通常在办理回迁手续时一并交纳。
2. 公有住房出售:公有住房出售后,购房者也需要按照一定比例提取并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这部分资金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用于共有部分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法律依据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明确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纳时间、标准及管理等要求。
- 具体缴纳时间和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需参照当地的具体规定执行。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纳时间因购房方式和地区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购房者应密切关注当地的相关规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维修资金的缴纳,以确保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资金保障。
建设逾期利息不减免的情况下,借款人可以尝试通过与金融机构协商、提供证明材料等方式来争取减免,但成功与否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贷款合同约定、相关法律法规、借款人具体情况以及金融机构政策。
一、贷款合同中的约定与法律法规
1. 合同约定:
- 首先,借款人应仔细查看贷款合同中关于逾期还款利息及减免的明确条款。如果合同中有具体规定,借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这是双方意思自治的体现。
2. 法律法规:
- 若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 这意味着,在特定条件下,逾期还款利息作为违约金的一种,理论上是可以减免的。但具体能否减免,还需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逾期原因及金融机构的政策等因素综合判断。
二、申请减免逾期利息的条件
1. 特殊原因导致的逾期:
- 借款人如因失业、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时还款,且能提供相应证据(如失业证明、医院诊断证明、事故报告等),则增加了申请减免利息的可能性。
- 这些特殊情况表明逾期非主观故意,金融机构在考虑减免时可能会给予更多同情和理解。
2. 还款意愿与能力:
- 借款人需向金融机构展示其积极的还款意愿和明确的还款计划。这可以通过主动联系金融机构、说明还款困难、提出分期偿还或延长还款期限等方案来实现。
- 同时,借款人应确保自己具备按计划还款的能力,以证明自身有诚意和能力解决逾期问题。
3. 金融机构政策:
- 不同金融机构对利息减免的政策各不相同。借款人应提前了解并熟悉所贷款机构的减免政策,包括减免条件、申请流程、所需材料等。
- 这有助于借款人有针对性地提出申请,提高减免成功率。
三、申请减免逾期利息的流程
1. 准备材料:
- 借款人应收集并整理好能证明特殊情况的材料,如失业证明、病历报告、事故报告等。这些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以确保申请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2. 提交申请:
- 借款人可通过银行柜台、客服电话、在线客服或其他指定渠道提交减免利息的申请。在提交申请时,应附上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并详细说明逾期原因、还款意愿及还款计划等。
3. 审核评估:
- 金融机构将对借款人的申请进行审核评估。这一过程可能包括对借款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以及对借款人的实际情况、逾期原因及历史还款记录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4. 通知结果:
- 审核通过后,金融机构将通知借款人减免的具体金额、条件及后续还款计划。若申请未通过,金融机构也会告知原因及可能的解决方案。借款人应根据金融机构的通知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或调整还款计划。
四、注意事项与建议
1. 及时沟通:
- 一旦发现可能逾期,借款人应立即与金融机构进行沟通,说明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早期沟通有助于建立信任,提高减免成功率。
2. 真实材料:
- 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是申请成功的关键。虚假信息不仅可能导致申请失败,还可能损害个人信用记录。因此,借款人在准备材料时应确保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维护信用:
- 无论是否能成功减免利息,借款人都应努力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按时还款、积极沟通是解决逾期问题的最佳方式,也是保护个人信用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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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合同条款变更属于实质性变更吗,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该什么时候交
内容审核:刘智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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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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