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至2012年3月,曾就职于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 2012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至今,杨念平律师一直专注于征地拆迁法律业务,代理相关案件近2000件,涵盖国有土地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尤其擅长于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案件的谈判与诉讼。杨念平律师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丰富的办案技巧,善于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秉承“只为被拆迁人打官司”的理念,将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愿为一线希望,付出百倍努力,她被当事人评价为“中国最坚强的拆迁女律师”。
拆迁遗留问题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1)行政裁决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无法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那么房屋征收部门可以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或司法强制当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且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同时,如果遇到房屋拆迁纠纷,当事人也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灵活处理历史遗留的违建问题对于历史遗留的违法建筑,一些地区允许进行不动产登记,并增加其纳税义务,这样既可以保证其暂存期间与合法房屋在登记义务方面的一致性,又利于在新一轮城市建设中查明情况。
解决拆迁遗留问题需综合运用行政裁决、行政或司法强制、民事仲裁或诉讼等手段,同时灵活处理历史遗留的违建问题。在具体操作时,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拆迁的赔偿问题,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以下是详细的解答:
1)赔偿内容1.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被征收人有权获得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通常基于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来确定。
2. 搬迁与临时安置的补偿:同样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费用也应得到补偿,以确保被征收人在过渡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
3.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于因征收房屋导致停产停业的,被征收人同样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以弥补其因拆迁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4. 土地复垦或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若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导致土地破坏,用地单位需负责复垦或缴纳土地复垦费。
2)赔偿程序与标准1. 征收公告与意见征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征收土地前,需进行公告并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意见。
2. 补偿登记与协议签订:被征收人需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之后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3. 补偿标准的调整:补偿标准并非固定不变,它会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进行定期调整,以确保被征收人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3)其他注意事项1. 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作为补偿方式。选择货币补偿的,将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则可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的安置房屋进行调换,并结清差价。
2. 补偿纠纷的处理:若在补偿过程中发生纠纷,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拆迁的赔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包括赔偿内容、程序与标准等。被征收人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中央一号文件对占用耕地补偿的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调公平合理补偿与严格保护耕地资源。以下是对相关规定的详细解读:
一、补偿原则与依据
1. 公平合理补偿:确保被占用耕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给予其公平合理的补偿。
2. 法律依据:补偿标准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二、补偿内容与标准
1. 土地补偿费: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具体倍数由省级政府根据土地原用途、资源条件、产值、区位等因素制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2. 安置补助费:用于安置因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保障失地农户的基本生活。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人补助标准为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十五倍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3.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等)根据实际情况和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确定补偿标准;青苗则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刚播种),成长期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能收获的则不予补偿。
三、补偿程序与监督
1. 发布预公告与调查评估:当地政府需提前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告知征收范围、目的等事项,并对土地权属、地类等进行调查,同时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 拟定并公告补偿方案:方案包括征收范围、补偿方式和标准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3. 组织听证与签订协议:若多数被征地农民认为方案不符合法规,政府应组织听证会并修改方案。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需办理补偿登记,并与政府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4. 执法监督与举报机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对违法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同时鼓励村民监督举报违法占地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督机制。
地方政府拆迁拖欠补偿款,一般不直接向纪委和监察委投诉,但可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维权。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投诉渠道与方式
1. 向政府部门反映
- 负责拆迁的具体部门:首先向作出拆迁决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反映,要求其给出解决方案和时间节点。
- 上级政府主管部门:若问题未解决,可向上一级政府主管部门投诉,这些部门有权对下级政府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指导。
- 财政部门:拆迁款涉及财政资金安排,可向当地财政部门了解款项拨付进度,并督促其加快资金发放。
2. 拨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拨打全国统一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描述政府拖欠拆迁款的情况。接线员会记录问题并转交相关部门处理,之后还会跟进进度并反馈结果。
3. 信访渠道: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工作部门反映问题。信访部门会转达诉求给相关责任单位并督促处理,但需遵循法定程序和要求。
二、法律救济途径
1. 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若认为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财产权益(如未按协议支付拆迁款),可在知道该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复议机关(一般是上一级政府或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责令政府支付拖欠款项及赔偿。
2. 提起行政诉讼:若行政途径无法解决问题,可根据《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需准备充分证据(如拆迁补偿协议、政府承诺文件、沟通记录等)证明政府拖欠拆迁款的事实。法院将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胜诉后政府应按判决支付拖欠款项。
三、注意事项
- 及时投诉:一旦发现政府拖欠拆迁款,应尽快进行投诉,以免错过最佳维权时机。
- 保留证据:在整个过程中,务必妥善保管好所有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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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拆迁怎么赔偿,中央一号文件对占用耕地补偿的规定
内容审核:杨念平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房屋被拆没拿到钱,合法强制拆除的办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房子被偷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路子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安置房不交付,协议签了不等于事情结束,对方不付款、不交房、停发过渡费,都属于不履行协议。老百姓可以起诉,也可以先书面催告,把催告记录留作证据。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
停产停业损失,土地这一块最容易被忽略。国有出让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厂房,土地价值往往体现不出来。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
补偿面积少算,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自管公房拆迁,先分清房屋性质。公房分三类:直管公房,产权在房管部门;自管公房,产权在单位;房改房,已经按房改政策卖给个人但可能没办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卡点落在认定这两个字上,房子定成违建,补偿基数归零;定成历史遗留,合法面积照算。老百姓先把建成时间、有没有审批手续、住到现在的年限三样凑齐。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