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丰富的征地拆迁业务执业经验,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拆迁案件的谈判、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派出所民警表示已经立案,但没有发出立案通知书,可能的原因包括:
1)未达到立案条件尽管派出所民警表示已经立案,但实际上可能由于未达到立案的法定条件,如时间不够、证据不足或事情性质太轻微,因此并未正式立案。在这种情况下,派出所可能需要进一步调查收集证据,以确定是否满足立案条件。
2)通知程序延误或遗漏另一种可能是,案件确实已经立案,但由于工作疏忽或程序延误,立案通知书未能及时送达报案人或控告人。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派出所民警咨询案件的具体情况,并要求尽快获得立案通知书。
3)特殊案件处理流程对于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如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可能会采取更为谨慎和保密的处理方式。这可能导致在立案初期不会立即发出立案通知书。这并不意味着案件没有被正确处理,而是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程序来确保案件的顺利推进。
如果派出所民警表示已经立案但没有收到立案通知书,建议先与民警沟通确认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处理进展。同时,也可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立案,如果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则不予立案,并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因此,有权要求派出所提供明确的立案或不立案通知。
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后,是否能在其他派出所重新立案,这一问题涉及刑事诉讼程序的相关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1)撤销案件后的重新立案1. 一般原则:在刑事诉讼中,一旦公安机关撤销案件,通常意味着该案件在现有证据和情况下不符合立案条件或无需继续追究刑事责任。这并不绝对排除未来在出现新情况、新证据时重新立案的可能性。
2. 新情况、新证据:根据刑事诉讼的实际情况,如果后续发现了新的犯罪事实、证据或者原撤销决定存在错误,且这些新情况、新证据足以改变原案件的性质或使得案件符合立案条件,那么公安机关是有可能重新立案的。
3. 管辖问题:关于是否能在其他派出所重新立案,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管辖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因此,如果其他派出所认为案件属于其管辖范围,且符合立案条件,是可以重新立案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了撤销案件的情形,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等。这些规定说明了撤销案件的条件,但并未直接规定撤销后能否重新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明确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的接受和处理程序,为重新立案提供了程序上的依据。
3)结论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后,在出现新情况、新证据且符合立案条件的情况下,是有可能在其他派出所重新立案的。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管辖问题以及新证据、新情况的出现。因此,对于撤销后的案件,并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不能重新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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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后 还能在其他派出所重新立案,
内容审核:李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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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协议不履行,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被拆迁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已签订的《集体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能否成为街道办“非强制”拆除厂房的依据?那也得看所谓的协议书到底签成了什么样,以及拆除行为是否遵循了法定程序。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刘晓刚律师团队的刘晓刚、方丽律师在安徽省w市代理的案件中,街道办对咱委托人用于经营的数百平米厂房组织拆除,却在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的情形下强调系“依约拆除”而非强制拆除。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被拆迁人手上通常只有一份限期拆除决定,或者一句口头通知。这两样都不是终局结论,限期拆除决定属于行政处罚,要立案、调查取证、告知陈述申辩、送达,四步缺一步,这份决定就能被撤销。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签了协议不履行,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被拆迁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