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博韬律师自2010年起专注于征收拆迁业务,在该领域深耕十五年,代理案件遍及除西藏及港澳台地区的全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及住宅类、商业类、企业类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行政处罚等,案件总量逾千件。
拆迁房是老人的名字,老人去世后,房屋可以通过继承过户到自己名下。具体过户流程如下:
1)准备相关材料1. 死亡证明书:由医院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老人已经去世的文件。
2. 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由公证处或者法院出具的证明继承人身份和继承份额的文件。如果老人生前有遗嘱,则需要提供遗嘱文件。
3.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房屋权属的重要文件。
4.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明自己的身份。
2)办理继承公证携带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公证处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继承人的身份和继承份额,并出具继承公证书。
3)申请过户登记携带继承公证书、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过户登记。填写相关表格并缴纳相关税费后,交易中心会受理过户申请。
4)领取新房产权属证经过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确认符合过户条件的,会核准过户登记,并发给新房产权属证。此时,房屋已经成功过户到自己名下。
需要注意的是,整个过户流程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所有手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有任何疑问或者遇到困难,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者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在市高院关于承租人与同住人如何分配的问题中,主要涉及公房动迁时承租人和同住人的权益分配。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承租人与同住人的认定
1. 承租人:指与公房的所有权人或代管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并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公民。
2. 同住人:根据相关规定,同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下也被视为同住人,如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人,即使未满一年;无常住户口但因结婚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人;以及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租房居住,他处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人等。
二、分配原则
1. 协商优先:在公房动迁中,应首先尊重承租人和同住人的意愿,鼓励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确定各自的份额。这是解决动迁款分配问题的首选方式。
2. 平均分配为基础:如果协商不成,一般应遵循平均分配的原则。即承租人和所有符合条件的同住人应平等地享有动迁款的分配权。
3. 考虑贡献因素:在平均分配的基础上,可以综合考虑承租人和同住人对房屋的贡献大小进行适当调整。例如,对房屋进行过翻建、扩建或长期承担主要维修责任的,可以适当多分;而长期未居住或未尽到照顾义务的同住人,则可能少分或不分。
4. 保障特殊群体权益:对于老年同住人、残疾人等缺乏劳动能力、生活特别困难的群体,应适当予以多分,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三、具体分配方法
1. 确定动迁款总额:首先,需要根据动迁协议确定动迁款的总额,作为分配的基础。
2. 列出同住人名单:明确符合同住人条件的所有人员名单,确保无遗漏。
3. 计算人均份额:将动迁款总额除以同住人人数(包括承租人),得出人均应得份额。
4. 协商调整:在人均份额的基础上,根据贡献因素和特殊情况进行协商调整,确定每个人的最终分配金额。这一步骤需要充分考虑承租人和同住人的实际情况和诉求。
5. 签订分配协议:达成分配协议后,建议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并由所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以避免后续纠纷。
四、法律依据
-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为公房动迁中承租人和同住人的分配提供了法律依据。这些规定明确了承租人和同住人的认定标准、分配原则以及具体分配方法,是处理此类问题的关键。
五、注意事项
1. 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由于动迁款分配问题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利益纠葛,建议在处理过程中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 保留相关证据:在处理动迁款分配问题时,应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如租赁合同、户口本、居住证明、维修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
市高院关于承租人与同住人如何分配的问题,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分配原则,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确定具体分配方案。在处理过程中,应关注法律法规与政策变化,并注重与同住人的沟通与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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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市高院有关承租人与同住人如何分配,
内容审核:刘博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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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征收案件关系千家万户切身财产利益,政策性强,仅靠查询法条或线上咨询,很难精准匹配自身案件情况,难以厘清维权路径,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的渠道有限,这是国内基层法律服务长期存在的现实痛点。在明律所坚持线下公益普法,就是要让律师走到群众身边,把复杂的法律条文拆解为可理解、可操作的维权指引。
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四个要素不是必须全部满足,综合判断,符合多数即可。
拆迁补偿谈判要点,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土地补偿款被截留,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全体成员共有。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人口安置的补偿,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直接关系到个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权人,谁种的归谁,谁建的归谁。分配方案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到会人数和表决比例有法定要求。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有明确规定。高速公路两侧从公路用地外缘起算不少于三十米,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控制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已有的合法建筑不得扩建,控制区不等于征收范围。
集体土地被占用,租金停发是这类纠纷的常见转折点。企业不景气、项目烂尾,租金一停,地已经被硬化、厂房已经盖起来,复耕成本高得离谱。以租代征指的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程序。
无证房被认定违建,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安置面积按家庭人口核定。两个算法不一样,但共同点是都跟人口数直接挂钩,有的项目给钱,有的项目给面积。
补偿方案不合理,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无证房强拆维权,2026年各地的做法没有变:先看房子的建成年份,再看有没有审批或者缴费凭证,最后看征收方拿出那份认定文书的性质。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