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之初以民事诉讼为主要执业领域,后逐渐涉及刑事辩护、行政诉讼领域。从业以来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额大、法律关系复杂、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由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门制定,旨在全面清查农村集体资产,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以下是对该办法的详细解释:
一、清产核资的目的与意义
1. 摸清家底:通过清产核资,全面清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明确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
2. 保障权益:明确资产归属,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3. 促进发展: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奠定基础,推动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清产核资的主要内容
1. 资产清查:
- 范围:涵盖流动资产、农业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
- 方法:通过实地盘点、核对账目、查阅合同等方式进行清查。
2. 债权债务清理:清理农村集体的债权和债务,明确债权债务关系,核实数额和形成原因。
3. 资产价值评估:对无原始凭证或原始价值记录不准确的资产进行科学评估,确定其实际价值。
4. 资产分类登记与信息化管理:将集体资产按照不同类别进行分类登记,并纳入全国统一的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
三、清产核资的实施步骤
1. 准备阶段:成立清产核资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准备清查所需的表格、资料和工具。
2. 实施阶段: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和负债核实工作,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及时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3. 审核阶段:审计部门对清查结果进行审计,重点审查清查工作的合规性、资产损失认定的准确性和账务处理的正确性。
4. 整改阶段:针对清产核资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拆迁之间存在紧密联系,主要体现在土地权益与拆迁补偿上。以下是对这一关系的详细分析:
一、土地权益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核心权益
1. 土地所有权与承包经营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是其参与土地分配、实现经济利益的重要途径。土地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基本生产和生活资料,具有生存保障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功能。
2. 宅基地使用权:成员还有权依法申请使用宅基地,用于建造自住房屋,这是保障其居住权益的重要土地资源。
二、拆迁涉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权益
1. 土地征收与补偿:当国家或地方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时,若土地上存在房屋、附属设施等,则可能需要进行拆迁。此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有参与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的资格,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以保障其生活和发展的需要。
2. 协商与谈判:在拆迁过程中,政府或相关部门需要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协商和谈判,以确定拆迁补偿方案、安置方式等具体事宜。这体现了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的尊重和保护。
三、成员身份认定影响拆迁权益
1. 成员身份认定标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认定并非仅依据户口,而是需综合考虑户籍关系、生产生活情况、对集体资产的贡献及政策导向等多重因素。只有具备成员身份,才能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及拆迁补偿权益等。
2. 特殊情况处理:对于因上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户口但保留承包地或经济联系的人员,以及非婚生子女、超生子女等特殊情况,其成员资格及拆迁权益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和保护。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进行全面清查、清理和核实的工作。以下是对其详细解释:
1)定义与目的- 定义:清产核资,即“清查财产、核定资金”,旨在真实反映农村集体资产的状况,包括数量、质量、权属及使用状况。
- 目的:通过清产核资,可以摸清集体家底,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保障农民权益,并推动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2)主要内容1. 全面资产清查:涵盖流动资产(如现金、银行存款)、农业资产(如牲畜、林木)、固定资产(如房屋、农田水利设施)及无形资产(如商标权)等。同时,还包括资源性资产(如土地、山林)、经营性资产(如企业、商铺)和非经营性资产(如学校、医院)。
2. 债权债务清理:明确债权债务关系,核实数额和形成原因,确保财务清晰透明。
3. 资产价值评估:对无原始凭证或原始价值记录不准确的资产进行科学评估,确定其实际价值。
4. 资产分类登记与信息化管理:将集体资产分类登记,并纳入全国统一的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化、规范化和透明化管理。
3)重要意义- 保障权益:明确资产归属,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 防止流失:全面掌握资产状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防止资产被侵占、挪用或损坏。
- 促进利用:盘活闲置资产,提高利用效率,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 推动改革: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供基础数据和依据,推动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农经发〔2017〕11号)核心内容如下:
一、总则
1. 目的:全面摸清农村集体资产家底,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
二、清产核资的内容
1. 资产清查:
-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等,需核对账目与实物。
- 固定资产:如房屋、设备、农田水利设施等,需实地盘点并核实使用状况。
- 无形资产:如商标权、专利权等,需审查入账价值与摊销情况。
- 资源性资产:如土地、山林、水面等,需核实权属与面积。
2. 负债核实:清理农村集体的债权与债务,明确关系,核实数额与形成原因。
3. 资产价值评估:对无原始凭证或价值记录不准确的资产进行科学评估,确定实际价值。
三、清产核资的程序
1. 准备阶段:成立工作小组,制定方案,组织培训,准备清查工具。
2. 实施阶段:全面清查资产与负债,记录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完成价值评估。
3. 审核阶段:审计部门对清查结果进行审计,调整完善后形成正式报告。
4. 整改阶段: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处理资产损失,完善管理制度。
四、资产损失的认定与处理
1. 认定标准:根据国家法规与企业规定,结合资产实际情况制定。
2. 处理程序:内部认定、审计审核、权力机构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3. 责任追究:对人为原因导致的资产损失,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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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拆迁关系,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什么意思
内容审核:汪文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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