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丽芬律师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系北京市最早专注从事征地拆迁业务领域的律师之一,熟知北京及周边地区征拆案件的谈判习惯和补偿政策。自2006年起在征地拆迁法律领域深耕,目前已近20年,其独立或合作办理相关案件超2000件,涵盖直管/自管公房、私房/宅基地、企业厂房、承租房屋及集体土地征收等多种类型,尤其在处理企业拆迁与住宅房屋拆迁方面成果显著,成功为数千位被征收人维护合法权益。
登峰村拆迁补偿政策综合解析
一、补偿政策概述
登峰村拆迁补偿政策并非固定统一,而是依据当地政策法规、区域位置、市场行情等多种因素综合确定。补偿内容通常涵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补偿等。
二、具体补偿内容及标准
1. 土地补偿费:依据《土地管理法》及河南省制定的区片综合地价确定,考虑土地原用途、资源条件、产值、区位等因素,至少每三年调整一次。
2. 安置补助费:与土地补偿费类似,依据区片综合地价确定,确保被安置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若标准不足,可经省级政府批准增加。
3.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的拆迁和恢复费用,由登峰村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虑附着物的结构、成新等因素。
4. 青苗补偿费:对被征收土地上生长阶段农作物的补偿,一般为1500元/亩,或按一季农作物产值计算。
5. 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包括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货币补偿等方式,根据房屋结构、面积、成新、区位等因素评估确定。
三、获取准确补偿标准的途径
- 政府公告: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拆迁公告,其中会明确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信息。
- 咨询拆迁部门:向登峰村所在地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咨询了解相关补偿标准。
法院已作出民事判决后,行政机关通常不应再次受理同一争议事项,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院判决的终局性
一旦法院对某一民事争议作出判决,该判决即具有法律效力,成为对争议事项的最终处理结果。这意味着,除非通过上诉、再审等法定程序被撤销或变更,否则该判决应当得到履行,行政机关不应再就同一争议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二、行政机关的受理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行政机关受理的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提起的诉讼。若法院已就某一民事争议作出判决,且该判决不涉及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则行政机关通常没有再次受理的法律依据。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
1. 判决涉及行政行为合法性:若法院的民事判决涉及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评判,且该评判与行政机关之前的处理决定存在冲突,行政机关在接到法院判决后,应依法履行判决,不得再就同一事项作出相反处理。
2. 新的事实或证据出现:若在法院判决后,出现了新的事实或证据,足以改变原判决的结果,且该新事实或证据与行政机关的受理范围相关,行政机关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能重新受理。但这种情况较为罕见,且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
3.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若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已选择行政复议途径并获得复议决定,之后又就该事项提起民事诉讼并获得法院判决,行政机关通常不再受理基于同一事实的行政复议申请。但若复议决定未涉及某些争议点,且法院判决未对该部分作出评判,行政机关可能就未涉及部分进行受理。
行政被许可人不明确是否可以提起确权之诉的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确权之诉的法律依据与性质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这是确权之诉在民事法律中的基础。
2. 在行政法律领域,确权之诉通常涉及行政机关对自然资源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确认决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四项所述,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范围。
2)行政被许可人与确权之诉的关系1. 行政被许可人是指获得行政机关许可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许可过程中,如果行政被许可人对许可的具体内容、范围或条件等存在争议,可能涉及确权问题。
2. 并非所有行政许可的争议都可以通过确权之诉来解决。确权之诉主要针对的是物权的归属和内容争议,而行政许可更多涉及的是行政机关的管理行为和对申请人资格的审查。
3)行政被许可人提起确权之诉的可行性1. 如果行政被许可人认为行政机关在许可过程中侵犯了其物权,例如对许可使用的土地、资源等存在权属争议,那么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提起确权之诉。
2. 但如果争议仅涉及行政许可的合法性、程序性等问题,而不涉及物权的归属和内容,那么行政被许可人应通过行政诉讼或其他途径解决,而非确权之诉。
行政被许可人是否可以提起确权之诉,取决于争议的具体内容和性质。如果争议涉及物权的归属和内容,且符合确权之诉的法律规定,那么行政被许可人可以提起确权之诉。如果争议主要围绕行政许可的合法性、程序性等问题,则应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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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法院已作出民事判决 行政机关是否应再次受理,行政被许可人不明确可否提起确权之诉确权之诉
内容审核:马丽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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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公摊面积,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违法强拆维权,赔偿谈不拢的核心常常不是法律,是举证。房屋面积、结构、装修、室内物品、经营损失,每一项都要有依据,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
自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房改房是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公房,购房之后产权归个人,但有的没办下证。三类房子的补偿规则差别很大,承租权不是空的东西。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过渡费停发,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老百姓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评估价低于市场价,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无证房面积核算方式,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安置人口名单一般在征收补偿方案里公布,公布之后有异议期。很多人错过了这个期限,等到签协议才发现少算人,再改就难了。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