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拆迁评估
在面对拆迁评估时,被征收人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流程和权利,确保评估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具体应对策略包括了解评估机构选定方式、参与评估过程、对评估结果提出异议等。
一、了解评估机构的选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被征收人应当积极参与协商,了解评估机构的资质和信誉,确保选定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评估机构。
二、参与评估过程
被征收人应当积极参与评估过程,了解评估方法、评估标准和评估结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被征收人可以要求评估机构对评估过程进行公开透明,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性。
三、对评估结果提出异议
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被征收人应当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评估报告、房屋权属证明等,以便在申请复核或鉴定时提供证明。
四、寻求法律帮助
在整个拆迁评估过程中,被征收人如果遇到困难或问题,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协助被征收人了解法律流程、维护合法权益,并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和建议。
总之,在面对拆迁评估时,被征收人应当了解相关法律流程和权利,积极参与评估过程,对评估结果提出异议并寻求法律帮助,以确保评估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法律主观:
步骤如下:
1、拆迁当事人共同选择评估机构。
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示一批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估价机构,供拆迁当事人选择。
2、拆迁人出资委托评估机构。
拆迁估价机构确定后,一般由拆迁人委托。
委托人应当与估价机构签订书面拆迁估价委托合同。
3、评估机构勘察测量。
4、初步估价报告公示。
估价机构应当将分户的初步估价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7日,并进行现场说明,听取有关意见。
公示期满后,估价机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委托范围内被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一、关于拆迁评估价格:
目前宁波市住宅拆迁评估共有三种价格,即:
市场价评估、结算价评估、基准价评估。
如果选择货币补偿,一般采用市场价评估较为合算;
如果选择产权调换,那么采用结算价评估更为有利。
二、三种评估价格的计算公式:
1.市场价评估金额=[市场价格×结构系数×使用年限系数×(1+_层次差价)×(1+_朝向差价)]×建筑面积
2.结算价评估金额=[结算价格×(1+_层次差价)×(1+_朝向差价)-钢混二等重置价格+被拆房屋重置价格×成新率]×建筑面积
3.基准价评估金额=[基准价格×(1+_层次差价)×(1+_朝向差价)-钢混二等重置价格+被拆房屋重置价格×成新率]×建筑面积
注:
高塘四村属于宁波市三类地段,2005年5月份宁波市三类地段的二手房均价为5279元,平均房龄13.5年。
三、关于结构系数、年限系数、成新率的确定:
根据《宁波市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暂行办法》第十、十一条相关规定如下:
1.结构系数的规定:
钢混二等结构系数为1.1,钢混三等和砖混一等结系数为1.05,砖混二等结构系数为1.0,砖混三等结构系数为0.95,砖木结构系数为0.9,木结构及简易结构系数为0.85.
2.年限系数的规定:
使用年限调整系数用于修正被拆迁住房的使用年限与公布的市场价格住房的平均使用年限之间的差额,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
使用年限系数=1-(被拆迁住房使用年限-公布的市场价格住房的平均使用年限)×折旧率。
被拆迁住宅使用年限大于公布的市场价格住房的平均使用年限时,折旧率按0.5%确定;
被拆迁住宅使用年限小于公布的市场价格住房的平均使用年限时,折旧率按2%确定。
钢混、砖混结构的被拆迁住房使用年限超过25年的按25年计算,砖木结构、木结构和简易结构的被拆迁住房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按30年计算。
3、成新系数的规定:
按使用年限每年2%折旧计算确定。
但钢混结构、砖混结构低于五成的,按五成计算;
砖木结构、木结构、简易结构低于四成的,按四成计算。
四、案例分析:
假设李某住三类地段砖混二等6层中的5层(底层无自行车房),朝向非东首朝南的成套私有住房,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使用年限为16年,其评估金额可以如下:
注:
由于采用基准价评估不合算,本案例中不予考虑。
1.采用市场价评估的金额=[市场价格×结构系数×使用年限系数×(1+_层次差价)×(1+_朝向差价)]×建筑面积
=[5279×1×0.9875×(1+0.02)×(1+0)]×50=265863元
被拆房屋补偿资金可以按评估金额增加25%的比例系数
265863×1.25=332329元
2.采用结算价评估金额=[结算价格×(1+_层次差价)×(1+_朝向差价)-钢混二等重置价格+被拆房屋重置价格×成新率]×建筑面积
=[3750×(1+0.02)×(1+0)-1200+880×0.68]×50=161170元
可增加20%成套房补贴费:
161170×1.2=193404元
根据拆迁人提供的房屋结算新老住房差价。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评估的流程有:
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合同;
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将评估结果向被征收人公示;
公示期满后,评估机构向征收部门提供整体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对估价报告有疑问的,可以向估价机构咨询。
估价机构应当向其解释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和估价结果产生的过程。
双方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对于农村土地征收规定有所不一样,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主观:
步骤如下:
1、拆迁当事人共同选择评估机构。
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示一批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估价机构,供拆迁当事人选择。
2、拆迁人出资委托评估机构。
拆迁估价机构确定后,一般由拆迁人委托。
委托人应当与估价机构签订书面拆迁估价委托合同。
3、评估机构勘察测量。
4、初步估价报告公示。
估价机构应当将分户的初步估价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7日,并进行现场说明,听取有关意见。
公示期满后,估价机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委托范围内被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评估程序:
一、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接受评估任务。
二、准备好产权登记资料、房屋建筑资料、土地资料等必须的资料。
三、评估人员对被拆迁房屋的各项技术资料进行现场测定。
四、相关资料的综合分析。
五、编写相关评估报告。
六、评估复核和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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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关于房屋拆迁的应对策略,拆迁评估是如何评估的
内容审核:白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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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的真正价值是留下带时间的官方记录,用以证明强拆时间与实施主体;接警后不出警、不处理的不作为,本身可以复议、可以诉讼。
免费咨询给的是方向判断:走复议还是诉讼、期限还剩多少、材料缺什么;逐字核对评估报告与审查征收程序合法性,属于委托后的深度工作。